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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页)

二、明朝宦官与经济(24)

即使是坟园,也成为宦官占夺土地的目标。如嘉靖时营建悼灵皇后陵,已经度用了乡民尹甫元地六顷。后来守陵内臣郭鉴又再度占用他的地十五顷余,这些地都是尹甫元的产业,而且上面有坟墓百余所。康陵神宫监太监刘杲也奏讨了天寿山空地并九龙池草园。此外,一些宦官还为自己建造的坟、寺观奏讨得“护坟地”、“免粮差地”、“免差地”等等。

还应该指出的是,宦官染指的土地,不论是皇庄还是他们自己侵夺得的庄田,主要都是集中在京师附近,其余亦在北方,这就使北方的土地关系比南方更加复杂化。在一系列奉旨的或不奉旨的侵夺中,深刻地表明了在兼并土地上,皇权也是裹在宦官身上的虎皮,而宦官种种直接、间接掠夺农民的行径,其后果不能不是对小农经济的摧残。

2。 宦官与军屯

不仅官民田地是宦官侵占的对象,即使军队的屯田,也逃不脱宦官魔爪的侵入。到了明朝中叶以后,边境屯田就日渐败坏,我们不难从中看出宦官对明代军屯所起的破坏作用。

明代军屯规模之大和制度之完善,都超过以往的朝代,已经从单纯的边镇屯田发展到内外屯田。《明史》载:永乐初,“东自辽左,北抵宣大,西至甘肃,南尽滇蜀,极于交;中原则大河南北,在在兴屯”。由于各镇皆有屯田,而且“一军之田,足赡一军之用,卫所官吏俸粮皆取给焉”,说明军屯在朱元璋认为是“兴国之本”的“强兵足食”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但宣德以后,军屯渐坏,引起了明廷忧虑,清屯的主张屡有提出,甚至有过局部的或全国性的整顿。如刘瑾,在他擅权的时候,尽管在清丈屯田以前,他对明初屯田的由来,对其中的作用,茫无所知,以致下令“止各边年例银,又不令商输边中盐”,弄得边疆储备更形匮乏,但当他发现西北屯田问题越来越多时,马上就派出官员四出丈量,“以增出地亩甚多及追完积逋者为能,否则罪之”[154]。结果派出的官员为了逢迎刘瑾,乱增田赋数,丈量时甚至五十亩即当一顷,地方官员更计田摊派银两以贿赂刘瑾,这样上下夹攻,“敲扑惨酷,诸戍将卫卒皆愤怨”[155]到了极点,终于引发了野心家安化王朱在宁夏发动的叛乱。叛乱虽然很快就平定了,但屯田的积弊难除,始终无法收拾。

其原因主要是屯田的被欺隐和占夺,以及军士的被役占,而宦官在其中均起了不容忽视的消极作用,这从下列两事例表所列举的情况中,可见一斑。

甲、侵占屯田事例表

时间〖〗侵占者〖〗地方〖〗情况〖〗资料出处宣德四年〖〗武官与镇守内外官〖〗浙江、江西、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等都司并直隶卫所〖〗多占田地耕种,栽植蔬果,动千百亩,皆无税粮。〖〗《明宣宗实录》卷五七;《大明会典》卷三一正统元年〖〗镇守太监王贵〖〗陕西〖〗占种官田百余顷,侵夺军屯水利,私役军卒900名。〖〗《明英宗正统实录》卷一五〖〗王安、王瑾〖〗甘肃〖〗共占田600余顷。〖〗(同上书)卷三○正统后〖〗内监、军官〖〗〖〗屯田多为内监、军官占夺,法尽坏。〖〗《明史·食货志一·田制》弘治八年〖〗太监、总兵等〖〗甘州〖〗屯田肥饶者多为太监、总兵等官占压。〖〗《明孝宗实录》卷一○一续表时间〖〗侵占者〖〗地方〖〗情况〖〗资料出处〖〗镇守太监傅德、副总兵都督周玉〖〗甘肃〖〗盗种屯田300余顷。〖〗(同上书)卷一○三弘治九年〖〗镇守太监傅德〖〗甘肃〖〗占种军田270余顷。〖〗(同上书)卷一一二正德四年〖〗镇守太监宋彬〖〗甘肃等处〖〗查得庄田112顷。〖〗《明武宗实录》卷五八〖〗分守凉州御马监太监张昭〖〗甘肃等处〖〗33顷。〖〗(同上书)嘉靖元年〖〗分守太监李睿〖〗阳和天城〖〗侵占庄田(疑即屯田),役军耕种。〖〗《明世宗实录》卷一九嘉靖八年〖〗镇守太监白怀、监枪少监张泰〖〗辽东〖〗各占种军民田土,多者250余顷,少者10余顷。〖〗(同上书)卷一○一隆庆元年〖〗勋臣内官镇守总兵〖〗宣府〖〗宣府牧马地、屯田团种等地,往时以勋臣内官为镇守总兵,各佃种数十顷,收租以充公用。后虽奉旨革回,而占田如故。〖〗《明穆宗实录》卷九隆庆三年〖〗内官及公侯之家〖〗宣府大同〖〗狡猾之徙,(私将屯)田投献内臣及公侯之家,名曰香火功臣等地。〖〗(同上书)卷三四说明: 表列材料主要转引自王毓铨:《明代的军屯》。下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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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朝宦官与经济(25)

乙、私役军士事例表

时间〖〗私役者〖〗地方〖〗情况〖〗资料出处景泰五年〖〗镇守内官弓胜〖〗山西〖〗私役操军广种庄田。〖〗《明臣奏议》三《劾内官弓胜疏》天顺元年〖〗太监〖〗宣府、大同、浙江〖〗广种田地,占役军士,不得操守。〖〗《明英宗天顺实录》卷二七四天顺六年〖〗守备太监马贵〖〗大同〖〗私役军人耕猎。〖〗(同上书)卷三四二续表时间〖〗私役者〖〗地方〖〗情况〖〗资料出处成化三年〖〗守备怀安等卫奉御田真〖〗怀安等卫〖〗役占军人耕种田地。〖〗《明宪宗实录》卷四一弘治十五年〖〗右少监刘恭〖〗辽阳〖〗私役军余千余人,占种官地300余顷(《中官考四》作“300余亩”)。〖〗《明孝宗实录》卷一九二正德六年〖〗守备内臣〖〗南京〖〗役占营卒,私置庄店。〖〗《明武宗实录》卷七六嘉靖九年〖〗镇守太监杜唐〖〗云南〖〗役占军余。〖〗《明世宗实录》卷一一○

军屯的破坏,使官军俸粮严重亏缺,各边军饷大半由太仓拨银,这样,为了解决军粮问题,朝廷只得默认了军屯向民屯转化的事实。到崇祯时,盗屯损饷之弊已因“相沿已久,难于核实”,于是“无论军种民种,一照民田起科”[156]了。

军屯的破坏,严重地削弱了明王朝的边防力量。鞑靼以及稍后兴起的后金之所以能对边疆不断骚扰,甚至侵入内地掳掠焚劫,军屯的瓦解是个很重要的因素。

(四) 小结

综观明代宦官与明代经济的关系,可以清楚地看出,明朝皇帝在派出宦官——家奴来监军、镇守、掌管厂卫的同时,也希望借助宦官干预经济,从又一个侧翼来巩固皇权。

但是,事物的发展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明代宦官在经济领域的随意指令,残酷掠夺,使生产力遭受破坏,社会经济凋敝,财政匮乏,并加速了边防的瓦解。特别是万历年间的矿监税使,使全国各地百姓和工商业者遭受了一场少有的浩劫,造成民不堪命,“愤怒无处可伸,郁结无时可解”[157]的局势,逼成了遍于全国各地的民变,表明了宦官对经济领域的破坏,已是积重难返,腐朽的封建制度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严重桎梏。显然,明王朝在经济领域重用宦官,就如同在其他领域重用宦官一样,到头来都是纵虎噬脐,加速了王朝的崩溃。而且,即使就宦官本身而论,尽管他们曾经横行一时,巧取豪夺,腰缠万贯,但最后在农民军追赃助饷中,亦是被拷掠得体无完肤,家产一空,同样受到了严厉的惩罚。

三、明朝宦官与军事(1)

明朝宦官对军事的干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提督京营和监军统兵。二、担任镇守和守备。以第一点危害最大,后果最为严重。

(一) 提督京营和监军统兵

明朝的军队,主要分三个部分:京兵;卫所兵;边兵。京兵又包含两支军队,一是锦衣等十二卫,负责保卫宫禁,即所谓“天子亲军”。另一支军队是京营,从全国各地更换调来,用以保卫京城。卫所兵分布在全国各省及政治、军事上要害所在,每卫约有兵五千六百人。边兵,顾名思义是守卫边疆之兵,屯戍各边要塞。

这三部分军事力量中,最重要的是京兵中的京营,它不仅直接担负着保卫首都的重任,类似今天的卫戍区,而且如果外省或边疆有重大战事,必要时京营还得抽调部分精锐,前去增援、###,被地方视为“天兵”,因此,它不仅人数众多,通常保持着三十多万的人马,最多时达百万之众,而且一般说来,装备精良,在这一点上,又类似于今天实力最强的集团军。

终明之世,京营经历过很大的变化。明初的京营指三大营,即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为明朝初年对外作战的主力部队。但日久弊生,其后,在景泰三年(1452)成立十团营,天顺八年(1464),改建十二团营,正德年间,又改十二团营为东西两官厅,而至嘉靖中叶,重新恢复三大营,设立戎政府。其后,隆庆四年(1570)正月,又诏改戎政,收戎政府印,再分设三大营,各设总兵一人统领。京营的建制变来变去,但军事实力却越来越弱。如果说,明初至正统初,是京营兵的鼎盛时期,那么,“土木之变”则成为京兵由盛至衰的标志,演变至崇祯年间,京营已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堪一击。

京营由明初的威风凛凛,武功盖世,蜕变成明末的“兵不足恃”[158],甚至是“营军皆踉儿戏,人马徒费刍粟,实无用也”[159],当然有种种原因,但宦官典兵,是其中一条很重要的原因。尽管宦官典兵并不是明朝的特产,唐、宋时代便有宦官监军的设置,但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像明朝这样,用宦官普遍、深入、持久地对军队提督、监察。据《山堂别集·诏令杂考》载,早在龙凤十一年(1365)、十二年(1366),当时只是吴王的朱元璋,已差内使朱明、李顺等前往军中,向大将军徐达等知会重要军令,这是宦官参与军事活动的开始。其后,宦官参与军事活动逐渐增多,而且不限于传递命令,如永乐八年(1410),都督谭青营即有内监王安坐任监察,三大营皆以内监为提督。所谓“正统中添设提督坐营监枪太监”[160],更是英宗朱祁镇完成了宦官监军制度化的明证。英宗复辟后,更正式任命大太监曹吉祥总督三大营,由他一人独揽京营的大权。宪宗朱见深即位不久,恢复团营,由太监刘永诚总节制,并在各营派了宦官“监神枪”。计有:奋武营——周中,耀武营——王亨,练武营——唐顺,显武营——林贵奉,敢勇营——张温,果勇营——赵永,效勇营——郑达,鼓勇营——米童,立威营——高廉,伸威营——王璇,扬威营——张,振威营——张绅[161]。成化时,太监汪直得宠,宪宗让他总督团营,十二营仍以宦官分别监枪[162]。每三年由司礼太监一人主持阅兵大典,别的官员即使地位很高,也不能与之平起平坐。自封“威武大将军”的正德皇帝,更加重用宦官。他一上台即命内官监太监刘瑾管五千营,御用监太监张永管神机、显武二营。随后,又令张永督十二团营兼神机营,魏彬督三千营。嘉靖时,世宗朱厚吸取了武宗的教训,对宦官专权有所警惕,撤销团营、两官厅,恢复三大营旧制,“罢提督、监枪等内臣”[163]。但是,这种历史局面,并没有能一直维持下去,天启时又恢复了宦官的提督职务。崇祯帝即位后,虽然大刀阔斧地翦除了魏忠贤、客氏,清算阉党,撤掉各处镇守宦官,并在崇祯三年(1630)革去宦官提督,但不久又重用宦官。京营自监督外,总理捕务者二员,提督禁门、巡视点军者三员,都以御马监、司礼监、文书房的太监担任,“于是营务尽领于中官矣”[164]。具体说,崇祯五年(1632)七月,以司礼太监曹化淳提督京营戎政,十年(1637)正月,以御马太监李名臣提督京城巡捕,十一年(1631)四月,以司礼太监曹化淳、杜勋等提督京营。十六(1643)年八月,以司礼太监王承恩督察京营戎政。次年三月,农民军兵临城下,崇祯帝命王承恩提督全城,又召前内监曹化淳分守诸门。结果,明朝很快便灭亡了。

三、明朝宦官与军事(2)

弘治皇帝敕谕御马监太监邓原碑(碑

在福建漳浦县溪东村福寿院旧址。照

片是漳浦县文化馆王文径先生摄。)

宦官的监军统兵,开始于永乐年间,盛行于明中叶,在明末全面推行。正如《明史·职官志一》所概述的那样,“既而内监添置益多,边塞皆有巡视,四方大征伐皆有监军,而疆事遂致大坏,明祚不可支矣。”例如:永乐八年(1410),朱棣派宦官王安、王彦之、三保、脱脱到都督谭青等营,后又将王安派到左都督吴允诚营中。不过,宦官用正式监军的名义出现在历史舞台上,是正统二年(1437)的事。这年十月,英宗朱祁镇命镇守甘肃左副总兵任礼充总兵官,###阿台朵儿只伯,派太监王贵和兵部尚书王骥“监督之”。四年(1439),派太监吴诚、吉祥监督诸军###麓川宣慰司任发。而正统十四年(1449)明军在土木堡的大惨败,更是太监王振亲自统兵的恶果。崇祯年间的宦官监军,简直是史不绝书。或监视、或监饷、或监制、或督理,名称不一,但都是监督军队,都是军队的太上皇。如:崇祯四年(1631)九月,命太监王坤往宣府、刘大忠往大同、刘允中往山西,监视兵饷[165]。同年,太监王应期监军关宁,张国元监军东协[166]。崇祯十七年(1644),命司礼监随堂内监高起潜总监关宁、蓟镇中西二协,方正化总监真定、保定等处;乾清宫太监杜勋监视宣府,王梦弼监视顺德、彰德,牛文炳监视卫辉、怀庆;乾清宫打卯牌子御马监太监杨茂林监视大同,李宗化监视蓟镇中协,张泽民监视两协[167]。可以说,崇祯年间的宦官与军队,真是如影随形。虽然崇祯八年(1635),一度撤销宦官监军,但次年又很快恢复。当时工部右侍郎刘宗周在奏疏中说:“人才之不竞,非无才之患,而无君子之患;今天下即乏才,亦何至尽出二三中官下,每当缓急之际,必授以大任”[168]。此疏却根本未报。

宦官监军,弊端丛生。已故史家陈登原先生在《国史旧闻》第三册述及“明季阉人掌军之弊”时,曾指出四点:侵蚀军实,避敌殃民,扼制大将,谎报军功。这是个很好的概括。但还需要补充一点:占役买闲。

侵蚀军实:如崇祯时,为镇压农民起义,朱由检命太监陈大金、阎思印、谢文举、孙茂霖等为内中军,分入曹文诏、左良玉、张应昌统率的诸营中。这些太监“多侵军资,临敌辄拥精兵先遁”[169]。别的史料也记载:“会朝廷命太监监军,太监多侵军实,临阵则以精兵先遁。”[170]

避敌殃民:弘治十四年(1501)春天,宦官苗逵任监军,与大将军朱晖率兵至宁夏迎战小王子,不仅“畏怯不急赴”,不敢与敌正面作战,还纵兵殃民,致使边民在双重铁蹄的蹂躏下,“死者遍野”[171]。这次战役花去军费一百六十余万两,而不过斩敌首三级,平均以五十多万两才换回一颗区区无名之敌的首级,如此荒唐,在战争史上实在罕见。还是这个苗逵,在武宗即位后,他第二次监军,赴宣府督战,他竟然一箭未放,“徒闭城自守”,造成“边民被虏,破产荡业,哭声震天,僵尸蔽野”[172]。崇祯九年(1636)七月,高起潜任总监,结果却是“然起潜实未尝决一战,惟割死人首冒功而已”。崇祯十五年(1642)七月,太监刘元斌监军南征,不但拥兵不战,班师回山东时,还“焚掠掳污,杀良冒功”[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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