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一下吧。慢慢说,我不着急。”
这并不是什么难事。菲勒蒙拥有优秀的逻辑思维能力,只要稍加引导,他就能滔滔不绝。
“是这样的……”
他的口才到此为止了。他引以为傲的逻辑思维能力背叛了他,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先生?”
或许,他并不需要口才……他现在需要的不是大脑,而是心脏。是勇气,或者说是深沉的耐心。
“没什么,也不是什么长篇大论。”
与以往的诸多借口不同,这次他要说的,其实很简单。
……
……
这是一个风雨交加的日子。这种天气里,霉味比平时更重。菲勒蒙在这里住了好几年,却始终找不到霉味的来源。
大门开了。风先于他的感官,告诉了他这件事。他手臂上的汗毛在冷风中竖了起来。紧闭的房门发出响声,窗帘也随之晃动。
在这嘈杂的环境中,脚步声显得微不足道。门开了,是沙克尔顿。
“我还以为没人在家。”
他带来了北风和暴雨。正如约定,正好是三天后。
“我准备好了。”
“准备什么?”
“最后的杀戮。”
外套上的水滴落在地板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菲勒蒙的感官异常敏锐。他现在可以做任何事。
“……您说的是喝酒吗?”
沙克尔顿看着滚落在他脚边的酒瓶。
“酒精可以磨砺钢铁。”
“恕我直言,我从未听说过这种说法。”
“而且,您也不是钢铁。”
姗姗来迟的弗兰肯斯坦打断了菲勒蒙的话。他语气焦急地问道:
“其他人呢?”
“我送他们走了。”
“送走了?去哪里?”
菲勒蒙的叹息声盖过了北风的呼啸。房间里充满了酒气和胃酸的味道,弗兰肯斯坦皱起了眉头。沙克尔顿则比较克制,他只是微微皱了皱眉。
“伦敦已经没有安全的地方了。”
“所以,我送他们走了。”
弗兰肯斯坦瞪大了眼睛。
“离开伦敦了?”
他似乎从未想过这种可能性。菲勒蒙也一样。一直以来,都是伦敦,他从未想过还有其他的可能……
“您考虑得很周到。”
“对我来说,这已经是极限了。”
两人没有再追问,菲勒蒙也不想多说,这样很好。
“那么,停在外面的那些人是谁?”
这次,弗兰肯斯坦真的被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