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家里还能找着地瓜吗?给我拿俩,我要赶早去县里,不然迟了就卖不出好价了。”
虽然整晚没合过眼,可他依旧显得精力充沛。
常征暂时不打算留在家里吃早饭,毕竟要炖野兔也得花些工夫。
他其实并不是急着去卖东西,而是想趁去县城的路上,看看能不能碰上松鼠或兔子。
天色还没彻底亮,野生动物也正要出洞找食,正好是打猎的好时机。
要是一直待在家等吃的,岂不是错过大好机会。
“还有点,我这就给你拿过来,早点回来,中午就吃野兔。”
一大早就吃荤有点浪费,一顿蒸地瓜米足以应付。
“拿三个行吗?要是不够,我再拿。”
性格节省的常欣抱出三个拳头大小的地瓜,递到常征手里。
“两个就够用。”常征随手拿了两个塞进自己兜里。
平时的话,他一个就嫌多,毕竟这种地瓜不甜,吃起来也没啥滋味。
随后,常征从院里推出了一辆破旧的二八式自行车。
这是常征以前淘回来的“宝贝”,也是家里目前最贵重的财产。
要没有它,常征也不可能经常往县城跑,毕竟要是靠走,得花上近两个小时才到地方。
他拿了木桶的盖子盖好,然后把它牢牢绑在后座上。
“现在天还黑着呢,你先推着走,可别再摔了。这个手电拿着,瞧能不能修好。”
常欣边说边递给他一个变形的手电筒。
当初它就有点问题,结果那天晚上常征才会在回家路上摔了一跤。
“这都成这样了,估计修不成。等我卖了黄鳝,再买个新手电。”
说完,常征就推着车子离开了院子。
在两个姐姐面前,他当然不会立刻骑上车,这会儿天色只泛着微光,看东西还不算太清楚。
等走远了点,他才一骑上车,用力猛蹬。
身体经过强化后,常征的平衡能力也强了很多。
过去他可不敢这么快地骑,现在则想蹬多快就能蹬多快。
这么早,村外的小路上几乎没什么人,偶尔才会有几只小动物穿过。
要是真撞见个野物,那就跟中奖了似的。
可惜,这一路狂飙,啥好事也没碰到。
十来分钟后,常征以差不多六十的时速就来到了青流湾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