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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德国历史学派(第1页)

世纪40年代以后,随着德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德国产生了自己独立的政治经济学——历史学派。历史学派在其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两个阶段:一个是19世纪40—70年代,称为旧历史学派;另一个是70年代以后,称为新历史学派。

生产力是财富的源泉——弗里德里希·李斯特

关键概念

国家经济学

李斯特所谓的国家经济学,是从特定国家和特有环境出发,研究某一特定国家经济发展的具体特点、道路和条件的科学。他说:“作为我的学说体系中一个主要特征的是国家。国家的性质是处于个人与整个人类之间的中介体,我的理论体系的整个结构就是以这一点为基础的。”

经典理论

国家经济学理论

李斯特称英法流行的政治经济学为“世界主义经济学”。他认为,这种学说只研究一种适合于世界各国经济的普遍规律,而不研究每个国家的特殊的经济发展道路。这种世界主义经济学只有在世界上一切国家经济发展状况都相同的情况下才有意义,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世界各国的国情千差万别,各自都有自己的经济特点和自己发展经济的道路,因而并不存在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因此,他反对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主张建立国家经济学。

他认为,古典经济学的最大缺陷就是不以国家而以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作为研究对象,其错误的根源在于它所依据的假定是:世界上一切国家所组成的只是一个社会,而且是生存在持久和平的局势之下。而实际上世界联盟持久和平的局势在当时尚未出现,因此,李斯特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行古典经济学的自由贸易政策,落后的国家就必然屈服于先进国家。只有实行关税保护政策,才能促成世界联盟及持久和平局势的出现,最终实现各国间均能获得利益的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贸易。

生产力理论

第一,生产力是财富的源泉。李斯特指责古典政治经济学只重视财富和交换价值,而忽略了生产力。他认为财富的源泉与财富本身完全不同。财富是交换价值,而财富的源泉则是生产力,财富的源泉比财富本身重要得多。它不仅可以使原有的价值得到保存,而且可以使已经消耗掉的价值得到补偿。他说,一个渔夫的财富,不在于他现在有鱼,而在于他不断地想捕获鱼的意愿以及实现这种意愿的能力和工具。如果一个人只有财富而没有生产财富的能力,他将越来越穷;反之,如果一个人没有财富却有生产财富的生产力,他将越来越富。同样,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主要不取决于目前它所积累财富的多少,而是取决于它的生产力的发展程度。

第二,生产力就是人的创造财富的能力,它是能促使人的头脑和四肢从事劳动生产的力量。这种力量包括能鼓励个人积极努力的精神力量、保障个人努力可以获得成果的社会秩序以及个人在努力中能够利用的天然资源。在这里,精神力量是指人的身心力量,有个人智力、感情、对未来幸福的认识、深谋远虑、积极活动、效仿榜样的习惯等。社会秩序是指科学、艺术、公平制度和法律、国内经济发展、农工商业的均衡、国家力量、教育、宗教、社会道德等。

第三,一国生产力的增长是国内各产业之间分工协作和国际间分工协作的结果,从而李斯特提出了生产力平衡协调发展的观点。首先,他强调社会各部门间的联系与协作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他认为国内各部门之间既需要分工,更需要联首。他所说的“联合”不仅包括在一个企业内部各工种之间的联合或协作,更主要的是指在国内各部门之间的联合或协作,并且这种协调要通过国家干预来实现,这种协作的结果能产生出更大的生产力。其次,他认为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分工是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划分,二者是相互依存的。精神生产的成就越高,则物质财富就越丰富;反之,物质生产的物质财富越多,则精神生产就越能得到推进。再次,他认为在物质生产部门中,最重要的分工和协作是工业与农业的分工和协作,二者也是相互依存的。只有农业没有工业,国家就不能获得经济上的全面发展,工业发展可以带动农业更快的发展,反过来也是这样,农业发展又会促进工业进一步发展。

第四,落后国家要发展生产力必须实行关税保护。李斯特指出,实行自由贸易,向外国购买廉价商品,初看起来似乎比较划算,但是,其后果是本国工业不能发展,并且始终处于落后的从属地位。相反,如果实行关税保护,开始时也许会使产品价格提高,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当国家建立了自己的充分发展的工业以后,产品的生产成本就会降低,价格就会下降到进口商品价格以下。因此,“保护关税如果使价值有所牺牲的话,它却使生产力有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而有余。而且,一旦发生战争,国家可以保有工业的独立地位”。

经济发展阶段论

李斯特指出,一个国家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应该实行不同的贸易政策。他认为,对于处于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和农业时期的国家来说,发展经济最有利的政策是自由贸易。因为只有自由地进行贸易,才能打破原有的封闭和愚昧状态,用自己剩余的农产品换取外国的工业品,促进工业的发展,使经济向高一级的发展阶段转化;而处于农工业时期的这类国家则必须实行关税保护政策,因为还存在着一个比它们更先进的工业国家的竞争力量,阻碍着它的前进。所以,只有采取保护政策才能保证本国的工业免遭先进工业国的竞争。否则,这类国家通过国际贸易以农产品和原料换取外国工业品的发展程度越高,其所受的损害也越大。当一个国家进入农工商时期以后,则又可以实行自由贸易,因为此时国家时幼小工业已经成长起来,具有同其他先进国家的工业竞争的能力,不怕与别国竞争。

李斯特指出,只有第五个发展阶段即农工商时期,才是经济的理想阶段。他认为当时只有英国达到这一阶段,而德国和美国一样正处于经济发展的第四个阶段,即农工业时期。因此,德国必须采取关税保护政策,以发展德国的民族工业,提高德国的工业生产力,以使德国达到在经济上和文化上都高度繁荣的农工商时期。当德国的工业经济强大以后,才能在国际贸易中实现自由竞争。

保护主义政策思想

李斯特指出,保护政策不是闭关锁国,如果完全排除国外竞争,同别的国家完全隔离,是与国家本身利益相违背的。他主张要区别不同情况,有步骤地实行保护政策:首先,对那些与国计民生具有头等重要意义的工业部门和新兴工业部门(如纺织业)应给予重点保护;尉一般工业品进口规定的税率事实上应等于全部或部分禁止其输入,或对其输入起限制作用;对高贵奢侈品工业,只给予最低限度的保护。但是,他主张对于新技术和先进机器的输入不要加以限制;农产品也不应限制输入,以便获取外国的廉价粮食和原料来发展本国的工业;其次,在他看来,对于需要保护的工业,也要作具体分析。如果被保护的工业,经过保护以后,产品能与外国产品竞争,甚至在价格方面低于进口,则不需要保护;如果经过几十年保护后,仍然不能扶植起来的工业,那就不必再保护了;对于那些没有强有力竞争者的工业,即使本国工业基础比较薄弱,也不需要加以保护;最后,他认为,随着本国经济的发展,应该逐步降低进口税税率。如果仍然实行完全排除外国竞争的高关税,对本国是极为有害的。他说,一个已经达到工业化优势地位的国家,要防止自己的工商业趋于退化或怠惰,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外国产品参与竞争。

李斯特在主张对外实行保护政策的同时,对内则实行自由贸易,即废除关卡,统一税则。他认为还必须实行国家干预政策,社会经济越是发展,国家利用立法和行政手段对经济进行干预越是必不可缺。

大师小传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List,1789—1846)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者,保护贸易论倡导者。他生于南德符腾堡州卢林根据镇的一个鞋匠家庭。1806年,李斯特高中毕业参加文官考试被录取,进入由拿破仑建立的符腾堡公国的政府机构任书记员,后来在图宾根担任会计检察官等职,同时在图宾根大学学习法学。1817年他被聘为图宾根大学教授,后又被选为符腾堡议会议员,1819年为取消德意志各邦之间的关税,实行全德保护关税制度,李斯特倡议成立德国工商业协会,力主废除阻碍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国内关卡统一关税,实现国内贸易自由。他的这些主张遭到德国封建反动势力的强烈反对,因而被免去教授职务,并被解除符腾堡的公职,也曾被捕入狱。1825年,李斯特被驱逐出境流亡到美国。在美国期间,他受到美国经济学家哈米尔等主张保护关税和奖金制度等的影响,并亲自体验了美国实行的保护关税政策,因而加强了他的保护主义观点。1830年入美籍,曾任美驻莱比锡、汉堡领事。后贸居德国继续致力于振兴国家的事业。1834年以普鲁士为中心的关税同盟成立,在封建势力控制下,依然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李斯特已无法进行政策活动,特赴巴黎从事写作,1841年其代表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TheNationalSystemofPoliticalEconomy)问世,数月之内发行3版。1846年赴英,鼓吹保护贸易。李斯特因其政策主张而屡遭迫害,贫病交加,致使精神完全崩溃,1846年11月30日在奥地利的库夫施泰开枪自杀身亡。

李斯特的经济思想在他的主要经济著作中得到了系统的阐述,其中最重要的著作是《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这本书集中代表了他的经济思想,并对德国经济的发展曾产生过重大影响。同时,李斯特的经济理论对匈牙利、罗马尼亚、中国、印度等国家的民族资产阶级为争取国家独立和工业自主发展而进行的斗争也起过积极的影响。此外,李斯特还著有《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1827)、《德国政治经济的国民统一》(1846)等著作。

经济发展的5个阶段

李斯特认为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都经历5个阶段,即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为时期。不同时期实行不同贸易政策。在农业时期,实行自由贸易,自由输出农产品,自由输入工业品,一面促进农业发展,一面培育工业基础。在农工业时期转而实行保护贸易,对具有发展可能的工业,采了措施防止外国竞争,保护民民族工业的建立与发展。在农工商业时期,则转而实行自由贸易,用先进工业打入外国市场,以获得最大的贸易利益。英国在农工业时期,采用重商主义保护政策,加快工业发展;在农工商业时期,就以后进国家为牺牲转而实行自由贸易。美国、德国正处于农工业时期,以实行保护贸易为有利。等到进入农工商业时期,才有实行自由贸易的条件。

经济发展是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威廉·罗雪尔

关键概念

历史方法

罗雪尔用历史方法反对古典经济学的抽象方法。他认为,国民经济学的历史方法就是国民经济学的解剖学生理学的方法,即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解剖,论述它从古至今的生理生长过程。

国民经济学

罗雪尔认为,政治经济学应称为国民经济学,是论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诸规律的科学或论述它的国民经济生活的科学。在他看来,古典经济学关注的如何最好地促进国民财富的增长,并不是经济学研究的主要目的,因为“国民经济学并非单纯的货殖学或单纯的致富术”。他说:“国民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照我的理解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诸规律的科学,或论述它的国民经济生活的科学。”国民经济学研究国民经济生活,“主要是论述各国的物质利益,它研究一国人民的各种欲望,特别是食、衣、燃料、居住以及两性间的天性等等欲望如何可以得到满足;这些欲望的满足如何影响总体的国民生活,并反过来,如何为国民生活所影响”。

历史方法的特征

罗雪尔认为历史方法主要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国民经济学的目的在于描述一切经济生活。具体说就是要论述各国国民在经济方面想了些什么,要求了些什么,发现了些什么;他们为此做了什么努力,取得了什么成就,以及他们努力与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而要论述这一切,就必须与法律史、政治史和文化史紧密联系起来,才能对经济生活作出完整的说明。因为“国民生活,像一切的生活一样,是整体的,它的各方面现象相互之间是最亲密地连结在一起的。因此,要科学地理解它的一个方面,就必须同时明嘹它的一切方面”。在他看来,与经济领域关系最密切的是法律、国家和文化。

第二,国民经济学不能只满足于研究现在的经济状况,还要研究过去各个历史阶段,通过对历史的研究来观察现实。因为国民并非是指现在活着的一个一个人的单纯集合,所以要研究国民经济,就不能以对现代经济关系的观察和研究为满足。在他看来,对过去各文化阶段的研究,是现代一切未发达国家国民的最好教师,对过去国民所做的研究会给对现代国民的研究以启示和教训。因此,对过去各文化阶段的研究与对现代经济关系的观察具有同样的重要性。

第三,国民经济学不仅要研究个别的国民,而且还必须研究各个国民的总体。因为现代各个国民是彼此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只有对总体研究清楚了,才能对个别的国民作出根本性的观察,而且,通过对各国民的比较,可以把握国民经济发展的本质。罗雪尔指出:“从诸多复杂的现象中发现事物的本质和规范性的这种困难,促使我们有责任从经济关系上对所能知道的各个国民作相互比较。说实在话,现在各个国民是如此紧密地联系着,如果缺乏对总体的观察,就不可能对个别的国民作出根本性的观察。”第四,历史方法不轻易颂扬一种经济制度,也不轻易否定一种经济制度,因为没有哪一种经济制度对所有国民和一切文化阶段是完全有益的或者完全有害的。罗雪尔认为,经济学的主要任务就在于指出一种制度“为何以及如何逐渐发生‘从合理的变为不合理的’,‘从幸福的变为有害的’”。据此罗雪尔的结论是:不存在社会经济的一般发展规律。他说:“一种经济理想不能适合每个国家人民的不同种类的欲望,正如一件上衣不能适合一切人的身材一样。”

经典理论

经济发展是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罗雪尔在1843年出版的《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的序言中,明确地把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如何才能最好地增进国家富强这个问题”,增进国家富强“仍不失为一个主要课题”。在1854年出版的《国民经济学体系》第一卷《国民经学原理》中,罗雪尔进一步指出:“就国民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来说,我们的理解是,它是论述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诸规律或论述其国民经济生活的科学”。至于规律在国民经济学中的含意,在罗雪尔看来,是指某种类似性。他说:“各个国民发展中的类似性,可归结为一种发展规律”。

在他看来,古典经济学所采用的方法是一种“哲学方法”,其特征是尽可能抽象地寻求概念或理论的体系,如“所有的人在本性上都是相同的”,“所有的人在生产和消费的经济事务上都同等地熟练和自由”等。其实,人们的行为受着很不相同的和非经济的动机驱使,并且完全归属于一定的民族、国家和时代。国民经济学是和人发生关系的科学,是认识人类、支配人类的政治科学,它必须熟知人们在历史的各个时期里的欲望发生过什么变化,他们对国家和公共经济所需求的东西发生过什么变化。因此,国民经济学必须运用历史方法尽可能忠实地描写现实生活,寻求与人类进化有关的论述,特别是寻求有关古代历史的论述,这也就是历史的生理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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