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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都市言情(第1页)

爱德华不是一个完美的男人,尽管他表面的确如此。

距离他是个年轻小伙已经过去了许多年,但你仍然能在伍德斯托克中找到一打声称与他在谷仓后接过吻的女人——哪怕她们已经白发苍苍,膝下儿孙满堂,这依旧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而她们的丈夫则在一旁不遗余力地为这些故事再增添上令人信服的几笔,仿佛迎娶了曾被爱德华吻过的女人是一件三生有幸的妙事,就像一头母猪被经验丰富的屠户瞥了一眼,霎时她下的猪崽便值钱了许多一般。

因此,没有人会相信汤马斯·爱德华喜欢男人。

一直到我们在狭小而空气混浊的杂物间里狂乱地接着吻,嘴唇咬着牙齿,牙齿舔着舌头,舌头呼吸着涎液,手指在裤子边缘打滑,又强硬地想要进攻,身子紧贴得容不下多一寸空隙,疯狂地探索,抚摸,亲吻,吮吸,却又保持着一切静寂无声,就连喘息也被吞咽在彼此的喉咙中,同时还害怕着给衣服留下任何皱褶污渍时,我才确信,汤马斯·爱德华,这个走出杂物间便立刻化身成为一个严肃刻板的仆从的男人,的确是我的同类。

那时,我19岁,而爱德华已经31岁,是个彻头彻尾的成熟男人,而我不过只是一个刚从打杂荣升三等男仆的小男孩。那时,他被前一任布伦海姆宫的管家指定为自己的接班人,在布伦海姆宫的众多仆从中享有着极佳的名声,谁都想巴结他,恭维他,或者从他身上学到一点儿侍奉主人的诀窍技巧。因此当我缠着他,当我像条小狗一般在他脚边打转,当我竭尽所能地占用着他每一分每一秒的空闲时间时,没人怀疑过我实际心存别意,没人知道我的目的是什么——

我色诱了他。

我是肤浅的,我知道这一点,14岁的我爱上爱德华全凭那一眼的一见钟情,全凭他高大俊美的外表,全凭他那看似完美的履历。我也是如此地告诉这公爵夫人,我不怕耻笑,哪个14岁的少年不是愚蠢地追求着外貌,追求着最可爱的脸蛋,追求着最妙曼的身材?即便这世界上最丑陋的灵魂居住在最美丽的皮囊中,14岁的男孩也敢恬不知耻地承认自己的喜爱,没有人在那个年纪便有着哲人的觉悟,歌颂着丑陋皮囊下的美丽灵魂。我喜爱男人,又不代表我就能从这本能的魔咒逃脱。

爱一个人,就会想要离他更近。

在我的努力劝说之下,我的母亲终于同意让我在15岁时前往布伦海姆宫工作,并非是因为她不想自己的儿子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而是因为我是体弱多病的她唯一的孩子。她希望我能长留在她身旁,为已经无法生育的她带来更多的孙子孙女。

从爱尔兰远嫁而来的她在本地没有朋友,我的父亲又是一个木讷而毫无风趣的男人,她心中的孤寂无处可发泄。然而一个少年人那时又何曾懂得体谅一个母亲的心?反倒是死后,我时常会回村庄中看看,陪着躺在长椅上沉沉睡去的母亲身旁一起晒着院子里的太阳,补偿自己失去的时光。而父亲偶尔会从屋中走来,为母亲盖上一件外衣,那是他最接近对自己妻子说出“我爱你”的时刻。

若是他们知道自己的孩子死后仍然能如此注视着自己老去,恐怕也不会太为我短暂的人生而感到悲哀。

我就不曾为那25年感到过遗憾,尽管那当中有接近一半的岁月我都耗尽在了爱德华这个男人身上,听起来的确有点悲哀。如今回想起来,我甚至有些分不清年少的爱恋究竟起源于情|欲抑或真心,不知道究竟是为了有个英俊的同类可供夜里在被窝中自亵时想着,还是果真为对方的存在而动情,甚至不知道是否因为对方是我唯一的选择——

“您确定要继续听接下来的故事吗?”我询问着公爵夫人,如今我才明白为何我能听见老夫人的话语,而我说出的话却又无法被任何人听见,“您不会听见任何让您觉得精彩刺激的内容,只有一个男孩是如何成功引诱了一个两面派的男人的故事。”

是的,我那么做了,没什么好觉得羞愧的。我爱他,我想要得到他,两个男人之间又何须谈什么道德。这个过程是艰苦的,我没有出色的外表,也没有出众的头脑,我的身材干瘪瘦弱——甚至在引诱成功以后,爱德华也时常抱怨抱着我便如同抱着一根雕花床柱——我也许是他在伍德斯托克能拥有的唯一一个选择,但是谁又能说他没在伦敦为自己找到一个情人?毕竟他要时常陪伴着斯宾塞-丘吉尔家族的成员前往那罪恶的索多玛与蛾摩拉之城。当我得到在布伦海姆宫打杂的工作的那一天,我就知道我不能像村庄中那些傻乎乎的女孩一般,用着蹩脚的手段扭扭捏捏地暗示着爱德华给予她们一个可以夸耀吹嘘几年的吻——不,那只会让这个循规蹈矩的男人将我扭交给警察,让自己的干系撇得干干净净。我想的很清楚,只有让他与我一同堕落,才能谁也无法告发谁,并肩在泥潭中深陷。

而一旦潘多拉的魔盒打开,便再也无法阖上。

为着这个目的,来到布伦海姆宫的第一天,我便用我从十岁开始积攒的积蓄邮购了一本与爱德华同样的,昂贵得不可思议的记录本。我在上面记满了所有日后我成为男仆时将要注意的细节与工作的内容,就像爱德华跟在前任管家身后记录的那般。男人往往能更好的了解男人,没什么比这样一个不经意又巧合的细节更能在男性的脑海中种下蠢蠢欲动的思想,也没什么能比这给予我一个更好的打开一段关系的理由。

在我19岁以前,爱德华都是一个令我仰望的存在。布伦海姆宫仆从分工森严,打杂工就连稍微高级一点的男仆的面都难以见到,更不用说那时已经得到了副管家职位的爱德华,一直等到我被提拔为三等男仆,我才对这个男人有了更多的了解,而真实的爱德华虚伪得令人难以置信——一个幽默有趣得如同在我死后成名的那个剧作家奥斯卡·王尔德一般的男人,竟然能将自己毫无破绽地伪装成一个简直就是布伦海姆宫前任管家复制版本的古板男人,让我明白了那英俊的皮囊下藏着的不过是一个懦弱的灵魂。但那又如何呢?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说,勇敢的早便在绞刑架上腐烂,懦弱的则还在世间安然的行走,谁又能指责这种虚伪是错误的?

我喜爱这相反的两面之间巨大的差异,白天的爱德华越是固执死板,我便越想要夜晚会留下来教导我成为男仆后需要掌握的知识的爱德华流露出他原本风趣的那一面,仿佛只有我才能看见他真实的那半边脸,仿佛只有我才能看见他灵魂真实的颜色。这些想法让我的痴恋一天天加深,也让我一天天更加大胆——不经意地搭在肩膀上的掌心,划过脊背的指尖,贴近耳边的气息,洗澡时的刻意紧挨,当然,还有雾气氤氲间,一边注视着对方,手指一边在毛巾下轻微的耸动——

别担心,我没有将这些细节告知公爵夫人。

如果我此时正注视着你的脸,我也不会将这些细节告知于你。

爱德华被我折磨得发了疯,但他迟迟不愿跨出主动的一步。于是,在某次晚餐过后,我告知他我在杂物间中发现了一件很明显是属于老公爵的名贵衬衫,应该是被某个女仆熨坏了以后偷偷藏在那儿的。勃然大怒的他挤进了那狭小的杂物间,寻找了半天却一无所获。

而我,在他身后关上了杂物间的门。

“爱德华先生。”我说道,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听上去恭敬又有礼,而不是轻佻又挑逗,“那件衬衫就被我穿在身上——严格来说,它也在杂物间中——您要把它拿走吗?”

我当然是说谎了,那件被熨坏的衬衫从未存在过。

但是接下来我与爱德华的亲吻却是货真价实的存在过的,包括从那之后发生在深夜的仆从休息室,黄昏的花园树丛,清晨的楼梯拐角,午后的陈列室中的每一次亲密行为,都是真实的。在布伦海姆宫的多年工作让我们十分清楚什么时候与地地点是绝对安全的。我仍然能在向你讲述的这一刻,感受到那时我所感受到的每一次颤栗的快感,每一次冲上巅峰的愉悦。我知道爱德华也同样感受到了,甚至比我更多——既然他是主导的那一个。

然而,就跟他不愿跨出主动的一步一般,爱德华也不愿提起任何一句与感情有关的话,就如同我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两个发情的动物在无目的地释放着自己的**。在他的教导下,我飞快地从三等男仆晋升到二等男仆,再到一等男仆,那些在他赤|裸的怀抱中记住的不同类型的杯子与不同类型的刀叉银勺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它们各自的用途,那些从我的肌肤上划过,抚摸,纠正,然后被迫要保持着直到他发泄完毕的如何侍奉主人的姿势永远印在我的肌肉记忆当中。没人能比我做得更好,就连主人家也对我赞不绝口,同意爱德华以史无前例的速度提拔着我。终于,等布伦海姆宫的前任管家为着疼痛的腿脚而提前退休以后,爱德华接替了他的职位,而我则接替了爱德华的职位。

而与之相比完全停滞不前的,便是我与爱德华的关系。

一直到公爵夫人告诉我同性恋人之间也可以拥有持久而稳定的感情关系以前,在我那个年代出生的同类没有一个会指望这一点,他们当中有许多甚至可能会觉得我与爱德华是再幸运不过的一对,只要能获得**上的一丝慰藉与温暖,感情上的空虚与寂寞似乎便能忽略不计。

但我不是那样的人,即便明知道是天方夜谭,不可想像,不可获得,我却仍然渴望着心理上的交融,而不只是唇齿间的唾沫交换,我期盼着精神上的依恋相爱,而不只是两具**机械般的运动。但我的祈愿一天天随着爱德华越发根深蒂固的刻板正直而渐渐干涸,他几乎不再卸下白天的伪装,曾经的那个言辞辛辣却又体贴灵动的情人逐渐消逝在长夜中。他那副虚伪的派头已不能为我带来暗暗的欢乐,而是逐渐变为深深的痛恨,我憎恶着他的逃避,也憎恨着自己的胆怯,甚至憎恨着这个世界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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