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做皮尔斯·加斯顿。
我曾经是布伦海姆宫的副管家。
我是男人,而我也喜欢男人。
在我出生的那个年代,这是必须等到一个人死后,才有可能大声说出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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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说,人生而有罪。
或者,至少教堂中的神父是如此告诉我们的。
你们要多行善为,多做忏悔,如此才能被天父原谅,进入永乐的天堂。
可是,他错了。
我一直想这么告诉他。
没有人生来是有罪的,没有人会去逮捕婴儿,没有人会向纯洁无瑕的孩子丢弃石头,没有人会去指责一个清白无辜的邻居,没有人会悲观地认为自己生来便是下地狱的命运——
除非你是鸡|奸者,并且生来如此。
那么,是的,从你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到你彻底闭上眼睛的那一刻。
你的一生都将背负着无法被忏悔,无法被洗刷,无法被宽恕,无法被弥补的罪过。
你要像一个逃犯一般,躲躲藏藏地过完一生。
就如同我,就如同爱德华一般。
我知道我喜欢的是男人,从男孩能够开始意识到喜欢的这种感情的年龄起。
当所有与我同龄的,居住在伍德斯托克的男孩都注视着女孩的时候,我总是看着另一个方向,男孩所在的方向。
我是唯一那个会注视着另一边的人。
从那时起我便知道我是不同的,也是危险的。
我必须像其他活在这个年代的同类一般,无师自通地学会如何成为一个大不列颠的鸡|奸者。
倘若说普通的男人坚强,那我们便更加坚强。
倘若说普通的男人勇敢,那我们便更加勇敢。
倘若说普通的男人喜爱吸引女人的注意力,那我们便更是游走在女人的怀抱之中。
这使得我直到死去以前,都不知道我是否曾经拥有过真正的自我。
比男人更男人,是我们唯一的生存之道,唯一能掩盖身份的铠甲,稍有不慎,向我们降下惩罚的不仅仅只有全知全能的天父,还有凡间的法律戒条。很难说我更害怕面对哪个,绞刑架亦或者是地狱永恒的厉火,但似乎总有一个必然等待在我的人生的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