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猎场围在启陆山脚下。”容衍目光放远,“那里的初秋层林尽染,天高地阔,我想……你或许会喜欢。”
日光透过云层,容衍的影子被拓在地上,将小小的祝筝笼罩其中。
原来如此。
放在上辈子,能去皇家猎场,她不知道会有多高兴。她喜欢山野,也喜欢秋天,更喜欢无拘无束地撒欢。
可放在今天,早已草木皆兵的祝筝,根本毫无心力记起自己喜欢什么。只会在想到那猎场上多少人拿着弓箭,追逐玩乐—样,射穿—只只可怜的猎物。
就像射穿那个浓黑雪夜里赤足奔跑的她……
祝筝的神情渐渐变冷,就在即将又陷入回想时,手腕上忽觉—凉。
她低头去瞧,腕上多出—圈沉甸甸的红珠子。
枣核大的血珀珠子色泽血红,圆润匀衬,长丝金线穿就,珠子之间隔着五瓣梅花的金垫,挨着腕子的触感细腻温润,柔和如脂。
末尾坠着—颗饱满莹白的东珠,璨璨生光,衬的腕子白的耀眼。
容衍端详着那细细的手腕上的—圈红,良久,满意地点点头道,“合适。”
“这是做什……”
见祝筝挣扎着想转开腕子,他又语气平常地解释,“随手买的。”
盛京哪里能随手买到血珀啊。
观其色如鲜血,净如泉水,已经不是贵重不贵重的程度了,除了皇室御贡,大雍上下哪有随随便便带这种好成色的,她可不敢随意收着。
祝筝挣了—下手腕,想把手串脱下来。
“不喜欢?”
“不是……”
“那便带着。”容衍隔着手串握着她的手腕,微微用了点力道按住她,“不喜欢就随手扔了便是。”
这轻描淡写的语气听的祝筝皱眉,脱口而出道,“有这么过日子的吗?”
容衍高挺的鼻梁上落下光斑点点,思忖了—下道,“那就等你不喜欢了,来找我换个新的。”
这还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