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3年银行法》颁布后人们普遍认为这只是暂时措施,并不是对当前(货币与银行)形势永久的解决方法,它只是一座过渡的桥梁。当时还形成了另一个共识:联邦政府应该对货币政策有所作为,不能任由商业银行体系按照“顺周期”的逻辑决定货币供给。
在当时的众多学者中有一位年轻人名叫劳克林·柯里(LauchlinCurrie),执教于哈佛大学。就1929年大危机与货币政策关系,柯里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得到的结论是大萧条不是股市投机和银行信贷相互作用的结果;因为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在危机后过分收紧,致使货币数量收缩,这才是经济陷入萧条的真正原因。
1929年危机爆发后,除纽联储曾经做过公开市场业务外,整个美联储都把精力集中在调整再贴现率上。与投资面对的风险相比,再贴现率下降带来的收益可以忽略不计,正如证券市场火爆之时投机者可以对再贴现率提高的成本忽略不计。
后来,美联储在危机之中多次提高再贴现率,1931年10月9日纽联储将再贴现率从1。5%提高到2。5%,16日又提高到3。5%,其他联储马上跟进。这些政策未必能挡住原本已经不存在的证券市场投机,却一定会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只有实体经济才对贷款利率敏感。
美联储对此根本没有清醒的认识,仍旧在实际上采取紧缩货币政策,货币市场始终处于利率居高不下的状态,接踵而至的便是经济的持续下滑。
针对1929年之后的情况,柯里提出,最好的解决方式之一就是强化中央银行权力,其中的重点包括废除再贴现;统一美联储对各大区联储管理权、统一全国公开市场操作;对货币运行施加干涉,原则是:经济扩张和对信贷需求增加时货币供给量会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长,在经济下滑和贷款需求降低时期信贷供给量则收缩。其结果是加剧而不是缓和经济的波动。
柯里的研究引起了很大反响,罗斯福总统开始认识到美联储的重要性及其缺点,柯里也成为罗斯福总统的重要幕僚。
柯里向罗斯福提交了一份关于美联储改革的备忘录,今天我们称之为“柯里—艾克尔斯备忘录”(马里纳·艾克尔斯则是罗斯福中意的下一任美联储主席)。
这份备忘录除了阐述柯里的思想之外还重申了汉密尔顿提出的另一个重要原则——中央银行要保持必要的独立性,所以,美国联邦政府应该将货币管理权和联储体系人事任免权授予中央银行。
总统与国会经过反复权衡,决定保留美联储,不再另行设立中央银行。“柯里—艾克尔斯备忘录”则是《1935年银行法》的蓝本,可以说《1935年银行法》是除了《联邦储备法》之外的另一份美国中央银行奠基性法律。
遗憾的是,“柯里—艾克尔斯备忘录”交由立法委员会讨论后就变了味道,成了为美联储开脱的声明大会。立法委员会得出的结论是这样的:1929年以来的大萧条是本国经济运行中的必然困难,美联储货币政策不应该被作为罪魁祸首;鉴于美联储与危机成因无关,建议美联储的改革目标是强化银行监管权力,并将监管权统一在美联储。
这样的调查结论是总统无法接受的,1934年11月,罗斯福冲破重重阻力提名艾克尔斯成为美联储主席,艾克尔斯是来自美国西部的银行家,在此之前,美联储主席的位置一直掌握在东海岸金融家手里。
自此,在艾克尔斯和柯里主持下,美联储开始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变革。
艾克尔斯和柯里不负众望,仅仅两个月之后就拿出了改革草案。草案内容与“柯里—艾克尔斯备忘录”稍微有些出入,简单总结就两项内容:管人、管事!
第一,管人,也就是控制大区联储行长人选。各联储银行行长与董事会主席合二为一,银行中所有人对他负责;联储高级官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历和履历背景,关于金融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相关条款至今在各国仍被执行。
第二,管事,也就是掌握货币政策工具决策权。联储委员会有权决定何种票据可以被用于再贴现,联储有自主调整存款准备金的权力,联储可以自主决定公开市场业务。
第三,在罗斯福总统建议下增加了一条。原本《1933年银行法》规定凡在自己控制银行取得贷款的银行管理者必须在1935年归还,否则免职,本次草案规定可以推迟归还。
美联储体系改革是一场影响深远的改革,必将影响各方利益,尤其是银行家们的利益。在草案中让可能的阻挡者获得一定利益,整体改革推行的阻力会小很多,有评论认为这一条是为了保护第二条免受来自(私人)银行家的攻击。
法案在众议院没有遇到阻力,参议院的阻力则在预料之内。最大的阻力来自于一位名为格拉斯的年长议员,此公已经77岁高龄,是《联邦储备法》的主要起草者之一,时任参议院货币与银行委员会委员,也是该委员会实际控制者。
倒不是说格拉斯对《1935年银行法》有多大意见,他最大的意见来自于自我陶醉,此人始终认为应该任命他为美联储主席,而不是艾克尔斯。本来参议院就有很多来自东部大银行的议员,对美联储扩权有着天然的警惕,如今格拉斯成了这些人手中的王牌。
这里要说一下,格拉斯的人品实在有点欠佳,他反对《1935年银行法》的绝招居然不是在国会辩论,而是拖延对艾克尔斯的任命。1934年11月总统提出艾克尔斯的提名,在格拉斯阻挠下提名艾克尔斯为联储长官的听证会一直拖延到次年4月15日。
格拉斯的如意算盘是阻碍艾克尔斯上任,东部银行家则认为,只要艾克尔斯不能就任美联储主席,《1935年银行法》就无法实施。
在4月15日召开的听证会上,原本议题是讨论艾克尔斯美联储主席的任命,格拉斯却用了一个多小时历数艾克尔斯的种种“罪过”,以一票之差险些让艾克尔斯落选。最要命的是,格拉斯在程序上玩花样,剥夺了艾克尔斯在听证会上的发言权,把美联储货币政策权限改革单独拉出来审议,只能在5月份重新召开听证会。
5月10日,艾克尔斯终于有机会在参议院阐释自己的改革理念:信贷与货币政策应当由一个代表公共利益的机构控制,如果联邦政府不履行职责,这将导致成千上万人处于困境,以及使我们整个经济因为银行体系中的种种弊端陷入僵局。
与设想一样,西部银行家支持艾克尔斯,东部银行家抨击艾尔克斯。双方焦灼于一场辩论:美联储对货币政策的控制权能否刺激经济复苏,又是否会缔造货币体系集权。反对者较为激烈的观点包括:让政府控制货币与信用机制,不能够促进经济合理的复苏;会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的银行体系。将制定全国货币政策的权力交到一个委员会手中……这就有可能通过这个与财政部有关系的小委员会为政府提供超过数百亿的融资……
国会还有一种声音,支持美联储有限度进行改革,主要来自联储内部和联邦政府官员。联储各大区成员既希望加强美联储整体权威,又不希望损害自身权力。代表人物则是纽联储的行长哈里,1929年他曾因为公开市场业务与美联储产生过矛盾,事后证明哈里是正确的。此次争执奠定了哈里在美联储的资历与地位,哈里坚持认为,改革不应该剥夺大区联储权力,相反,必须维持联储的区域性特征,各区应该按实力拥有联储体系充足的代表名额。
在罗斯福总统斡旋下反对方与艾克尔斯达成协议,参众两院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了《1935年银行法》。虽然对“柯里—艾克尔斯备忘录”做出了一些改动,还是保证了美联储的独立性与必要的权力,拥有核心责任大区联储的人事任命权、可独立行使货币政策手段,等等。
第一,在美联储体系人事任命方面,联储理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经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后任职,财政部部长和货币总监不再在联储理事会中兼职。大区联储主席由各自董事会选举,但需美联储予以确认并任命。
第二,在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方面赋予美联储以权力,但是,也对美联储进行了制衡。调整再贴现率政策权限被分别授予了美联储和大区联储,而不是由美联储统一决策;美国国会尽管赋予了美联储调整准备金比例的权力,但是,给出了法定准备金最低限,也不能超过最低限的两倍。
第三,艾克尔斯要求货币政策应照顾经济增长、充分就业、通胀,实际艾克尔斯希望美联储具有多重货币政策目标,但是,美国国会否决了这一提议,坚持《联邦储备法》货币政策必须以维护经济增长为单一目标。
从管理条线来看,一家强大的中央银行必须具备货币政策权限,美联储的货币政策权限从《1935年银行法》开始。
从业务操作来看,摆脱真实票据理论干扰,这才是《1935年银行法》最伟大的功绩。从此以后,美联储开始按照公共管理需要从事货币政策管理。
当然,此次改革还有诸多不足,美联储仍旧受财政部影响,并在1936年错误地大幅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这些不但有待于实践探索,也有待于经济学理论逐步完善,好在美国已经逐步走出大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