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檀登时抿着唇笑的一脸骄矜,这当然好吃,在后世物资丰饶时代,大家都绕不开玉米,更别提这时候了。
产量高、好吃、饱腹,简直是神器。
两人就看着厨人挨着炮制这玉米,做出来一样吃一样,苏檀吃得很香,有一种穿越回现代的感觉,有一种熟悉的温柔。
嬴政亦是。
他头一次接触这个,并没有惊恐或者抵触,而是欣然接受,静静地去品尝玉米的美好。
“亩产千斤啊。”他唏嘘不已。
刚开始拿到手三百斤玉米良种时,他只觉得,这区区三百斤种子,又能做什么。
但现在实际种植后,他才发现,原来救命的良方,早就到手里里。
这三百斤良种,代表着可以种一百亩地。
一万斤粮食!近在眼前,这一万斤,只需再种一季,便可遍布秦地,秦人再也不会饿肚子了。
“寡人头一次期盼,这世间真有无上神仙,能够拨动时间,让这些庄稼能快些熟了,保我秦地衣食无忧。”
苏檀小嘴巴吃得油汪汪的,他用锦帕擦着嘴巴,笑眯眯道:“怎么样,是不是有信心多了?”
嬴政点头。
对于新兴事物,他会接纳,但是也要报以怀疑的态度。
但现在事实就摆在眼前,不容他不信了。
“真好。”嬴政爽朗的大笑出声,半晌他又认真问:“新鲜玉米到底不好保存,那晒干的玉米粒,又能怎么吃?”
说到底,能吃好吃才是好庄稼。
苏檀笑眯眯道:“玉米和菽差不多,可以磨成粗粒煮饭吃,也可以磨成细面,和麦粉混着吃。”
他觉得口感不如嫩玉米多矣,他会更喜欢吃嫩玉米更不是粗玉米。
嬴政点头,他回味着方才的口感,缓缓地松开紧皱的眉头。
“即如此,便可大力推广了,只是此物紧要,要先在城郊先行试验才是。”
想要抽出一百亩地,还是比较简单的。
嬴政便拿着堪舆图开始谋划,想着早日将此事定下来,也好心中稳定才是。
他圈了一块离军营比较近的地,刚好此地戒严,又有锐士看守,最是稳妥不过。
苏檀仔细看着堪舆图,最后点点头,那地方的地不肥不瘦,种玉米也不影响什么。
没吃玉米的时候,他只是心里惦念着,现在尝着味了,便心心念念还想吃。
“阿父,你种的那些是不是也成熟了,掰两个玉米穗来吃?”他眼巴巴地看着道。
嬴政毫不留情地拒绝了他。
“不成,莫要胡闹,等明年,给你吃个够,今年不行,吃一口就少一片地的种子。”
他说得掷地有声。
苏檀:……
“我真傻,
真的,
我单知道上交玉米后就能多起来,以后就能长吃了,我不知道上交了就吃不到了,我一早就上交了,自己一颗籽都没有昧下,还担心阿父会不重视玉米,得了两根玉米穗就赶紧拿来和父王分而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