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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这么一想她就有了主意,也不顾干了一天活,浑身酸软,去把自己家里能找到的筐子篮子全都找了出来。

第二天一早,起床之后做了早饭,又给季秀熬好了小米汤,就背着筐子出发了。

伯钟也随后赶了过来,“长姐,两个人干活儿总比一个人要快一些。”

元宁也没拒绝。

只不过一路走着,她一边教给伯钟背诵简单的诗歌,比比划划告诉他一些生字。

伯钟记性和悟性都还不错,基本上一首诗念上三遍就会背了。那些生字笔画也不多,写上遍便记住了。

元宁很是欣慰,“我教会了你,你回头再教给弟弟妹妹们。”

伯钟鼓足了勇气问道:“长姐,你怎么会这些的?”

明明他们家就没有一个识字的。

元宁叹了口气,抬手摸了摸他的头,“伯钟,这世上有很多事情根本就没法子用常理来解释。我只能跟你说,你的长姐原本是真的什么都不懂,可是爹娘出事之后,我就……好像一场梦一样,但又是真的存在的。

“还是那句话,不要多问,不要多说,教给你你就好生学着。现在咱们家里穷,没办法,等日子好过一点,最起码我会送你去念书。

“不过,你也要记住了,你不是一个人去念书,你是带着我们家所有人的希望去念书的,每天回来之后,你要把你学到的东西教给我们。明白吗?”

“可是为什么要念书?”伯钟不懂,“我长大了,我要帮着长姐照顾弟弟妹妹,撑起这个家。”

“傻弟弟,”元宁摇了摇头,“你要知道,撑起一个家不是让全家人吃饱穿暖就足够的。”

“?”伯钟满脸疑问,过去爹娘日夜操劳不就是为了让家里所有人都吃饱穿暖?别说自己家了,放眼整个村子,谁家不是为了吃饱穿暖在不停劳作?

“傻孩子,”元宁叹息,“人生在世总要有比吃饱穿暖更高的追求。比如说,我们要住比现在更好的房子,要穿更好的衣服。遇到事情不会有人随意欺负我们……”

孩子太小,她不能说太高深的道理,而且,作为一个理工直女,她也说不出太文艺的话来。

伯钟忽然就想起来之前自己家被族里那些人任意欺负的事,其实也并不是只有族人,村子里其他人家,尤其是那些不太讲道理哎欺负人的人家,见他们没有父母了,族里也没什么人给他们撑腰,更加肆无忌惮欺负他们,张口闭口就管他们叫“没爹没妈的野孩子”。

想一想,若是自己是个做官的,哪还有人敢欺负他们?那些人还不知怎么巴结他们呢!

想到这里,他眼神坚定起来,“长姐!我会好好念书,将来当官,当大官!将来我们都会离开这个地方,搬到更好的地方去,住大房子,穿好衣裳!谁都不敢再欺负咱们!”

“好孩子,”元宁摸了摸他的脑袋,“有志气!那你要永永远远记住这些话。不过,你也要牢牢记住这一点,不管将来你走得多远多高,都不能变成今天你讨厌的人的样子。”

伯钟不太能理解,歪着脑袋问:“我既然讨厌那种人,又怎么会变成他们那样呢?”

“时间和金钱能改变的事情太多了,”元宁叹息,“能够始终不忘初心保持本色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第十三章手足

伯钟口气坚定:“长姐,我肯定能成为那些少数人中的一个!”

元宁笑笑,没有打击他,不管将来如何,现在能有这个心还是好的。

两姐弟到了地里,先设了两个陷阱。

元宁前世是学机械的,动手能力非常强,当然学机械的女生,那是机械专业大熊猫一般的存在。

经过一番推算之后,就把简单的机关设好了,危险性不是很大,对人造不成多大的伤害,但是如果野鸡钻进陷阱里,想要脱身就比较难了。

她自己去继续修理果树,交给伯钟的任务就是去驱赶野鸡进入埋伏圈。

伯钟选了一根棍子,到处去撵野鸡,元宁站在树杈上,偶尔回头看看,深感欣慰。

她曾经想过,养这样四个孩子是个极重的负担,但是这四个孩子竟全都特别省事,不说已经懂事的三个吧,就连尚在襁褓之中的季秀也不会特别给人添麻烦,她极少哭闹,吃饱了不是睡觉就是睁着眼睛自己玩耍。

这样的四个孩子,就连她这个一向冷漠的人都觉得窝心了。

她刚从一棵梨树上下来,就听见伯钟兴奋的声音:“长姐!野鸡!野鸡!逮住了!”

元宁精神一振,提着镰刀就跑了过去。

一只野鸡被长草缠住,正在奋力挣扎,一边发出“叽叽咕咕”的叫声。

“快拿筐子来!”元宁上前摁住了野鸡,吩咐伯钟,手疾眼快把野鸡的嘴给捆住了,饶是如此手背上也被啄了好几下,最重的一口都见了血。

伯钟拿了筐子过来,元宁便把野鸡的翅膀也捆了,两只脚也捆起来,怕草绳不结实,还用树皮搓了绳子捆住。拿树枝简单编了个笼子,上了双保险,然后才丢进筐子里,笑着说道:“今晚咱们就能吃一顿好的了!”

伯钟还是心思比较细腻,皱着眉头说道:“可是咱们家一吃好的,香味儿飘出去,不是人人都知道了?”要是有谁上门说要一口吃的,怎么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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