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不下千家顶级酒店坐落于全球的每个大型城市。
而蓝氏名下的豪华度假村虽然没有星际大酒店享誉全球,但这十多个国内外的大型度假村大多已被蓝氏个人名义收购。也可以说,这十多个大型度假村超过一半以上的数量已是蓝家的财产。
相对比蓝晨纵横北京市的恒丰置业有限公司的经营,如蓝晨那日所说,别说一个恒丰。就算十个百个恒丰在他眼里都算不上什么。
因为蓝氏已是全球十大富豪之一!
没想到的是毕业这一天蓝晨居然也来了。那些想跟小七合影的人看到蓝晨沉着脸一副都给我滚蛋的表情都识趣地离开小七。
当他穿着学士服站在小七面前时小七只想笑。
松松垮垮的学士服穿在蓝晨身上跟战袍似的,很有气势,还挺好看的。
不得不说蓝晨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就算从乞丐身下扒下来的衣服套到他身上都能穿出乔峰的味道。
“笑什么笑?”蓝晨微怒,特意从法国赶回来参加毕业典礼这人还敢笑他。
“什么时候回来的?”小七忍下笑意问。
“刚回来。”一下飞机就赶来了,还有谁的面子比你大?
小七被蓝晨盯得发毛刚想摘下学士帽就被蓝晨拦住。
“你摘它干嘛?”蓦地口气一软:“你戴着……蛮好看的。”
小七讪讪把手又放了下来,面对蓝晨灼灼的目光小七的眼睛都不知道要放哪儿。自蓝晨为他受枪击后他就不知道要如何面对这个人,蓝晨对他的好对他毫不隐藏的感情他也都知道。但是要再说爱,他已经无能为力了。
有过一个魏征。他怕了,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锦绳,这点他比那个罗三少也好不到哪里去。
上一世他爱了蓝晨却反被卖掉,这一世他爱了魏征却得到过河拆桥的下场。
他已经不再相信爱情这种绚烂的东西了,就算是可以为他挡子弹的蓝晨,他可以毫不怀疑地去相信他,无论是什么事,哪怕让他蒙上眼睛踏上钢丝,只要蓝晨说没问题他可以毫不犹豫地踏出去。
但唯独感情,他无法回应。
所以那日当蓝晨脱离危险后小七就离开医院,就算他这条命是蓝晨是拿命换回来的,他也无法拿感情去交换。
一码归一码,蓝晨也不希望小七是因为这样才接受他,所以那天小七离开,蓝晨没有挽留。
他既然可以把叶小七从死神手里抢回来,他还有什么事做不到的?
若说以前他总觉得跟小七之间有什么看不清摸不着的东西隔着,但现在真相已大白,他也算是拼了命浴着血总闯进了小七紧闭的心扉,人心都是肉长的,哪怕叶小七重生一回那心也还是肉长的。
所以蓝晨就不信挽不回小七的心,一年不够,十年,十年不够,就一辈子,如果有来世,他还缠着小七。
到如今他也算明白了,他爱小七,这种感情绝不是何新阳所说的一时失落或是心理不平衡作祟,他爱这个人,他也只要叶小七!
“喂,你过来!”
被蓝大少爷这么一喝那名远远站在小七身后学士服战战兢兢地上前。
“蓝……蓝少您叫我。”
“过来,给我们拍张照,好好拍。”说着蓝晨随手把高配置的单反丢给学士服。
“好,没问题,包在我身上。”学士服眼睛都粘在了单反相机上,一副跃跃欲试。
小七心里纳闷,这学士服小哥莫不是摄影部的吧。
一问,果然。
没过一会儿小七就彻底体会了一把摄影部学员的恐怖,他跟蓝晨在他的要求下不断地变幻场地,甚至姿势,而蓝晨居然积极配合。最后小七实在熬不住了,早在蓝晨来前他就跟人拍了不下千张,脸都笑抽筋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三章:我失去了什么?
最后学士服小哥归还相机,那恋恋不舍地的小眼神仿佛在割他肉似的。
蓝晨一脸嫌弃,把sd卡抽出之后就把相机丢给学士服小哥,说送了你,就当给他们拍照的小费。
学士服小哥愣了半晌又千恩万谢后才抱着单反跑远,速度之快简直怕蓝晨反悔要把相机收回。
就在这时大福哥跟陈华一帮人走了过来,都穿着学士服乍一看还挺像那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