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免人知,不必奏。”
“有所闻见,照先密折奏闻。”
王鸿绪受到皇帝委托,保证绝对不敢泄漏。他在密折中
说:
“臣一介竖儒,历蒙圣恩简擢,毫无尺寸报效,愧悚无地。
兹于十三日卯刻入直内廷,恭接御批并封内密谕,其时蔡查
二臣未曾到。臣虔开默诵,不胜感激惶悚之至。伏念臣至愚
昧,何足此数,乃仰荷天恩,破格密加委任,惟有竭尽犬马,
力矢忠诚,以仰报圣恩于万一。至蒙恩谕谆诲,虑臣稍露风
声,关系甚大,臣益感而欲泣,永永时刻凛遵,三缄其口,虽
亲如父子兄弟,亦决不相告,自当慎之又慎,以仰副天心委
任之至意也。自后京中可闻之事,臣随时于恭请圣安帖内缮
写小折,密达御览。缘系特奉密旨事宜,理合奏复。谨奉。”
(康熙批:是。)
王鸿绪所密奏的,大都是关于钱粮、马政、铸钱、盐政
等等财政经济事务。他对财经事务特别感兴趣,所以后来长
期做工部尚书和户部尚书。本来这些财经事务可以由正式奏
本奏告皇帝,但密折中所奏的大都是弊端,侵犯到既得者的
利益,似乎密奏较为妥善。
除财经弊端外,王鸿绪的密奏性质十分广泛。
有几个密折与“陈汝弼案”有关。这案子起因于陈汝弼
纳贿三千两银子,后来发展为大案,由“议政大臣、九卿詹
事科道等赴刑部衙门会审”。王鸿绪参与会审,将审案经过详
细密奏康熙,其中说到满官汉官之间的争辩:
“……定陈汝弼‘情真立斩’,满大人皆已依允。李振裕
与臣说:定罪未有口供,大人们应斟酌,且陈汝弼昨日所首
字纸及书札是什么东西。臣又云:不是隐藏得的。满大人因
令司官取来,念与众大人听……满大人说,没有关系,不必
入在口供内。汉大人说:‘假装身死’四字该去,昨日原是昏
晕去了。因删四字。屠粹忠说:藏匿案卷及犯赃,得无‘立
斩’之条。议政大人说:改了罢。舒辂因改‘立绞’。科道说:
仍照三法司监候绞罢。满班大人未有应者。又陈汝弼令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