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
李安然对整个蜀州城的官僚体系,进行大规模整顿。
同时,还包括军队体系。
简单来说,军队彻底分割责任。
枭龙营负责特种任务。
甲、乙、丙分别赐号第一、二、三军,负责野战。
其余军队,则负责治安。
而其中治安,也分为两个部分。
一个是负责震慑及大事的部队。
另外一部分剥离,成为执法机构。
而司法机构,同样从县太爷的职权中剥离。
所以,今后在县城中,共有三股力量。
县太爷负责的日常行政。
由提刑司负责的司法机构。
由靖安司负责的执法机构。
三者之间的权责并不互相统属,而是平等的。
军队完全独立于这三种力量之外,建立卫所。
蜀州两府十八县共建立四个卫所,分别为铁山卫、关山卫、嘉陵卫、虎口卫。
但军队最重要的改革,是以下两项。
第一,军队官员流官化。
第二,军队兵员高素质化。
流官化很容易理解,就是像文官一样。
某个人任职地方都有固定的任职期限,超过期限肯定要换地方。
而军队也采用这种措施,即,将军、参将之类的全部流官化。
不过,军队的任职时间稍长,每期五年,最长两期。
军队官员流官化,最大的两个问题。
一是军队的官职少,不能像文官那样,流转有序。
从地方升到中央,需要经过层层考核。
且,整个中央帝国,也有足够位置容纳这些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