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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二章 嬴勾的经历(第1页)

看完了嬴勾的心路历程,韦笑这才明白它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原来在很久之前,受到第一张“御”字符召唤而脱离封印开始,嬴勾就一直徘徊在深山里,独自四处流浪。

至于为什么不去寻找巫王,履行当初的承诺,一方面是嬴勾对新任巫王的身份和实力持有怀疑;另一方面则是他不愿意再去接触任何人,哪怕是独自在深山里游荡,像个孤魂野鬼一般居无定所,也好过被人当成傀儡操纵。

他的这种心态,正是当年被巫族叛徒欺骗,诱惑他服下双生炼尸蛊之后才有的,也一直影响至今。

韦笑看完之后,倒是有些理解这种心态,不但没有怪罪反而觉得有些可怜。

不过,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如果当初嬴勾没有背叛黄帝部落,也不会沦落到害怕被黄帝清剿,更加不会因为想要变强而服下双生炼尸蛊,一切的一切,都是有因必有果!

嬴勾因为不愿意信任任何人,于是没有像后卿一样前去寻找韦笑,而是独自在深山中流浪,后来跑着跑着就来到了帽头村的附近,莫名的逗留了一阵。

直到它遇上了帽头村的这场屠杀,67人遇难,尸体堆满了遗迹,尸气冲天,弥漫在整片山区里。

作为靠尸气修炼的僵尸始祖,嬴勾对尸气最是敏感,忍不住就追了过来,想要把这里的尸气全部吸收来修炼。

然而,在最后的关头,他忽然想起了曾经立下的誓言,也就是答应过黄帝的——“绝不再做为祸苍生的事情”。

如果他吸收了这些尸体的尸气用来修炼,那么就有极大的可能引起它们的尸变,从而诞生出全新的僵尸,也就是嬴勾的后代。

嬴勾本身的实力或许不是僵尸四祖里最强的,但是论后代的话,恐怕它的后代才是最强的那种。

嬴勾的后代俗称金尸,这个“金”并不是黄金的金,而是“金属”的意思,意思指它们的身体像金属一样坚硬,坚不可摧,而且还力大无穷,手撕熊豹都不在话下,普通人遇到这种金尸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办法抗衡。

而且金尸不像其他几类僵尸,它没有明显的弱点,就算是修道有成之人都不好应对。

如果金尸成群出现的话,带来的灾难绝不比任何的天灾弱多少,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正是因为可能会出现金尸后代,嬴勾最终还是忍住了吸收尸气修炼的想法,不过它的举动还是引起了营地里后卿的注意,于是后卿便追了上来。

“这么说来,从你答应了那个誓言之后,就再也没有吸收尸气修炼过?”韦笑颇有些好奇地朝嬴勾问道。

“当然!”嬴勾瓮声瓮气地回答着,语气中倒是有些骄傲。

当初因为背叛导致了他凄惨的遭遇,没想到现在竟然能一直遵守誓言,几千年之后都没有忘记,看来至少这颗悔改之心是很坚定的。

韦笑在心里默默地想着,随后又问了一句:“既然你一直都没有修炼过,那为何几千年过去,依旧没有一点改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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