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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
这个春天结束,我和他就相识满四年了。四年,在人生的路途里很短,但对于我们,它是足够感动的长度。
有的时候他问我:猫,还记得当初吗?
我就想也不用想地回他:记得。
坏记性的我,常常有把自己弄丢的记录;但是,关于我们的一切,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更清清晰晰。
遇到的那一年,我还没有开始在网络里写字,只单纯地喜欢聊天,且疯狂无边。因了喜欢他的ID,于是就加在OICQ里;不分黑白与昼夜地缠着他说个没完。那阵子正是我几年来最不如意的一段。大把大把的时间,看似闲得能长草,心却干渴成一片盐碱地,颗粒无收。原本是想随便地找个人说说就算的,不想他都记得。即使忙得不能上网的时候,他也会给我手机信息或是寥寥几笔的写上一封信,询问着我的好与不好。
渐渐熟悉,未曾谋面的人也开始变得立体,心里有了轻轻浅浅的牵挂。交往到冬天,我迷恋上了给他写信,在午后的窗边,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写曾经、写现在、写看不见的未来。一栋七十年代的二层小楼,破旧而残败,北风与暖阳纠缠的时候,无数的尘埃就在我的眼前舞蹈。但,我不和他说我的冷,只说尘与尘的缘。彼时已开始在网络写字了,但或许是因了手写吧,他坚持着说《两颗尘埃的故事》是我写得最好的一篇。
除了文字,我什么都没有,所以我只能送他文字。除了照片,他也什么都没有,所以他送我很多照片,还答应以后会给我亲###照。女人都喜欢被承诺,且有了承诺后就会期盼着兑现。我也是这样恶俗的女子,从此便盼望着现实里的遇见。
二零零三年的夏天,我换了手机号码电他,开口就听见他在那边惊讶地叫:猫,怎么是你?我笑:当然是我,我在你的城市里,停留期三个月,你可以考虑要不要见。
当然是见的。半个小时后,百年城前。没有更多的问题和要求,一切简单得像是见了千百次的老朋友。去了,远远地就认出他来。与照片比,换了发型,人也瘦些,没有陌生。他亲切地敲我的头,说我的样子一点没变,这没变也是和照片对比的。
他请我吃PIZZA,必胜客的。真的是请我吃,比萨饼、蛋糕、沙拉、冰淇淋,我不停地吃,他笑笑地看。和网络里一样,他没有太多的话,始终在听我唠唠叨叨。高兴的、悲伤的、新奇的、陈旧的,没有什么是我不能与说的,也没有什么是他拒绝聆听的。我喜欢看着他的眼睛,就这样不被打断的讲述,很是痛快。
那天晚上,我们放Emilla的歌,沿着滨海路看风景,穿过那些山和树,最后泊车在海边。第一次在午夜看海,静谧更深,浪一下一下地抚摸着脚踝,始终让人怀疑它会在出其不意的时候把你拉入怀里。于是我不敢静静地站,脱了鞋子在那些千年百年的卵石上跳来又蹦去。没来由的,他说:猫,将来你结婚,我就在这儿给你拍婚纱照。我回头,看他隐在月光下的脸,努力努力地做阳光样的笑。再回身,我的脸上有泪,心里有暖。我不知道我将来会不会嫁给自己最爱的那个人,但是我知道我的婚礼会很幸福,因为有一个懂得把我拍得很美的摄影师。
后来我们又见了三次,都和拍照关联。
一次他带我去植物园拍照片,黑白的,可是当天底片就不见了。由于底片丢得很奇怪,所以他再三地和我解释,还允诺会再拍给我。于是就有了第二次,他特意约了一个同事,两个专业摄影师为我这个业余模特拍照片,一版黑白的,一版彩色的。怕再丢,他坚持做了即刻冲洗。没有被修剪过的片子已经比我本人好看很多倍,他却还要做成影集才肯还给我。最后一次见他就是去取做好的影集。因为太知道我,所以他事先扫描了照片在网络里,方便我在论坛里炫耀自己的长发。我常常和那些看过我照片的网友说要感谢他,但事实是,我一直欠着他的。
大概因为所有的承诺都兑现了,所以就再没有了见的缘。他忙,我忙,直到离开那座城市,终未再见。
联系,依然是手机与网络。在一些节日,在一些想起和惦念的时候。
始终认为他是我最完整的一个遇见。
一场交往经历了网络、信笺、手机、见面,再手机、网络。无论哪种方式,我都可以毫不设防,肆意倾诉;就像自己面对自己,不,有的时候比面对自己更坦诚与纯粹。在我心里,他始终是个很干净的男人,从思想到身体,像天使。
他大我一岁,所以我叫他文哥,沈文婷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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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有呼吸的符号
始终认为,相遇是别离的开始;而我们,相识在网络的朋友,便是从那一刻开始起程,共赴一场注定后会无期的缘的。
【顿号】
他是我QQ里的第一位好友,长我一岁的内向男子。没怎么读过书,很义气的那种人。
认识三年,几乎没有聊过什么话题,极偶尔的多说几句,也是我唠叨着,他听着。可每次的不开心他都能感觉得到,但也没有劝慰的话语;只是整屏整屏地发笑话过来,直直地要我笑出眼泪才肯罢休。渐渐地,就依赖上这样的一个人,什么都要和他说说才能把日子过下去,包括吃了什么看了什么,那个时候觉得他比我生活里的人要安全可靠得多。失恋又失业的我,常常是和他聊到网吧歇业才肯回家,而那十分钟的路,是他用声音陪着我走的。
后来开始玩论坛,喜欢上了发帖子的感觉。我对他说:我写写你吧。他说:别,还是写写我想要的爱情吧。三个小时,我写了《把游戏玩成真的》,那里面的游戏是我们认识的时候玩过的。两年后,他来读我的文集,他说我写得最好的文字还是那篇。我当然知道不是,只是那是他最喜欢的罢了,因为那里面有他和他的梦想。
其实自从我买了电脑、进驻论坛后,他就不怎么上网了。他说他终于可以放心了,这丫头不会学坏了。后来我知道,他有的时候来也是隐身的,悄悄地躲在暗处看我和我的文字。于是,我也常常收集了一些好玩的东西塞进他的QQ,我想让他知道,现在的我已经懂得怎样去寻找开心的日子。
【逗号】
他好像是一开始就蛰伏在我的QQ里的,只等一个恰当的时机出来和我相识。彼时,他的女朋友、我的男朋友都是模特,有一些名气更有怀才不遇的窝气。而我们,都是和华服霓虹不贴边儿的人,只能不远不近地看着他们折腾自己和青春;然后相互同情、相对苦笑。
第三次和女朋友闹分手的时候,他写了E…MAIL给我,请我把他们的爱情写下来。“也许这是惟一的挽救方法了”为这个理由,我是打算拼了命吐了血也要好好写的;可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