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整。
“嘭”穿越之门被撞开。
一个壮汉冲出来,跌跌撞撞差点摔倒。
他的脸上不是乌青肿胀,就是流血不止。
身上的名贵西装已是褴褛,白色衬衣血迹斑斑。
壮汉反手把门关紧,拽过来餐桌堵住门口,又忙不迭拽第二个餐桌。
“没人会追你。”
看壮汉惊慌失措的举止,李十二淡淡提醒了一句。
壮汉浑身一抖,猛地回头,仿佛才注意到背后还有人。
他原地转了一圈,跪坐在地上,双手撑地,大口喘着粗气。
“顶你个肺,总算捡条命。”
半晌,壮汉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和血水,爬起身。
他忽然看到收银台后货架上有白酒,眼睛立刻亮了。
“拿一瓶最贵的酒,快点!”
他浑身不停颤抖,显然是受到极大的惊吓,急需喝酒缓解。
“拿钱买酒,概不赊账。”李十二毫无怜悯地回答。
“知道老子是谁吗?”壮汉很意外,不由瞪起眼睛。
很久没人敢拒绝他,他有点不适应。
李十二反问:“穿越前,你是小混混,穿越后,你是洪兴的山鸡,你想用哪个身份给我说话?”
大汉脸上的表情僵住了。
他确实是幻龙市无名的地痞,穿越后成了洪兴帮的山鸡,凭借无敌系统杀出一片天地,过得顺风顺水,很快成为洪兴一哥。
后来,山鸡的横行霸道引起众怒,南哥联合江湖各方势力奋起反击。
在四面楚歌中,山鸡仓皇穿越,躲过了必死局。
现在的他已经是丧家之犬。
好汉不吃眼前亏,山鸡不敢招惹李十二。
他也知道,守门人必定有些道行,否则也镇不住穿越回来的人。
山鸡收起跋扈的表情,努力挤出一丝笑容。
“我又不会白喝,不就是拿钱吗……”
山鸡摸了摸口袋,但口袋里半毛钱也没有。
作为洪兴大佬,他早就没有带钱的习惯。
无奈之下,他把手上的翡翠戒指摘下来,扔在收银台上。
“这戒指足够买这样小饭馆一百个,总可以换你一瓶酒了吧?”
李十二看看戒指,拿了一瓶酒放在收银台上。
这瓶酒零售价只有六十八块钱,但已经是小饭馆最贵的酒。
山鸡不在意,他需要的是酒精的麻醉。
不多时,大半瓶酒已经下肚。
果然是酒壮英雄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