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下玻璃罩子,居然还要钥匙?
太麻烦了,直接一拳干碎,将枪取了出来。
在手里掂量了一下,杨厌雨甚是满意。
“以后,你们就跟着我吧,不过,我不太喜欢银色!”
说罢,杨厌雨用大拇指割开无名指,将血滴在两枪上,融合了进去。
随后,两枪瞬间变化,齐齐变成黑色,其上与盔甲一样,拥有不规则的红色裂纹。
杨厌雨欣喜之余,拿起手枪,双手同时扣下扳机。
枪里,是没有上子弹的,却能发射。
此时发射的,也不再是子弹,而是异能。
只听“砰砰”两声,山洞直接被开了两个大窟窿。
洞里,也因为这动静不时有碎石和灰尘掉落。
洞外,解决掉守卫的吴老六人被惊得站起。
吴璇一脸担忧。
“厌雨哥哥还在里边呢,不会出事吧?”
除了杨厌雨,这六人里边就属吴老最为冷静。
“放心吧,你厌雨哥哥什么本事,你还不知道吗?”
“嗯,也是,嘻嘻!”
与此同时,岛上也来了另外一伙人,有十多人。
目的,与杨厌雨一伙人一样。
他们此刻正位于山脚,同样被山上的动静给惊到了。
“队长,这里的守卫都死了,好像有人先我们一步了,怎么办?”
此人说着,朝地上还没死透的武装人员补了一刀。
被称为队长之人,是一名身材高挑,容貌极其出众的女人,名为玛卡。
“主人对这批物资很是看重,此行,不容有失,快上去看看!”
“是,队长!”
众人领命,齐齐往山上跑去。
洞内,试验完威力的杨厌雨满意地点点头。
“以后,你们便助我杀敌吧!”
将柜子里的枪套戴上,杨厌雨学着西部电影里的牛仔动作,双枪在手上一转,再那么往腰上一插,完美!
虽说杨厌雨很喜欢古代的侠客,觉得用剑也很帅,但用剑是要近身肉搏的,危险就不说了,杀伤力还忽高忽低。
关键是,时代变了,所以他选了最简单粗暴的武器,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