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个人一愣。红裙女子反应甚是迅速,趁着那两人回头的当口,立即朝反方向跑去。
立时便有一人追了上去,另一人则冲着郑谐迎面就是一拳,被他轻巧地避开,反而晃了那人一个跟头。
他抽空朝那名女子那边望了一眼。停车场空间不太大,但那女子甚是冷静,绕来绕去也没走远,但是始终与另一名大汉隔了一车的距离。
郑谐从几辆车盖顶上跳过去,拉住那女子:“我们走。”又转身朝两名大男人说:“别追,我已经报警了。”
那两个男人骂了一句娘,反身扑了上来。郑谐松手轻轻推开那女子,顺着其中一人扑过来的方向退一步,拉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反手劈在他的脖子上,抬腿就把他踢了出去,恰与另一人撞到一起。这人想来疼得不轻,半天没爬起来,另一人又冲上来,被郑谐又一招制住胳膊,拐手用肘部捣在他的肚子上,疼得那人半天直不起腰来。他拧着这人的胳膊观察着另一人,一边暗示身边的女子走得再远些,一边慢吞吞地说:“郑启雄若知道他手下的兄弟只会欺负弱女子,应该会觉得很没面子吧。”
“你……您……您认识我们大哥?”他手下那疼得直流汗的毛头小子慌张之下连称谓都改了。
“也不算太熟。只不过我们一起玩弹珠摔泥巴时,你们应该还没学会走路吧。”郑谐淡淡地说。
那两人就这么气势汹汹地来,气息奄奄地去,临走时陪着笑:“哥,我们跟这位小姐开玩笑,只想吓唬吓唬她而已,真的没有恶意。”
他们并不敢在停车场停留太久,免得滋生出更多的事来,于是郑谐让那女子上了他的车。
“真要谢谢你。”
“不客气。”
“你学过武术吧,很厉害啊。”
“还好。”
“你怎么敢跟他们近身搏斗?不怕他们带枪?”
“我观察过,他们身上不可能有枪。”
“你怎么知道那群人的来历?”
“瞎猜的。”
“你真认识他们大哥?”
“不熟,只是小学同班过几年。”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你认识我?”
“啊?我随口说的,有一首歌名。”
女子安静下来,突然轻叫了一声:“你受伤了?”她有点忙乱地从包里找出纸巾替他按住伤口,又似乎是把裙子上的腰带扯下来替他绑紧。
伤口不大,只是小臂上蹭破了一块皮,如今开始流血。说起来丢脸,好像是刚才他用手肘去击某个人时,那人的衣服上吊着金属挂件,就这么被暗器划伤。
郑谐很惊叹。这女子刚才神经病一样在娱乐城跟小混混叫板时像法官一样正义凛然,在停车场被人围堵也镇定得像要去赴宴一般,现在竟然知道紧张了,连手都在微微颤抖。
女人的确是一种很难猜测的动物,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为她们费脑筋。
郑谐被她抖得发晕,忍不住问:“你刚才明明知道得罪了人,为什么还敢一个人在停车场晃?”
“我总是记不住自己的车停在哪儿,找了很久也没找到。我以为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没想到国内那种地方也会有男人这么没气量没风度。”
郑谐发现他在跟火星人说话。他清了清嗓,还是把想说的话又咽回去了,最终问了一句最实用的:“你车牌号是多少?厂牌?颜色?”
他们开着车转了几分钟,终于找到了这位女英雄的那辆与她衣服一样颜色的扎眼的车子。原来此女出身富贵,不识人间险恶也算情有可缘。
女子坚持要陪郑谐一起去医院包扎伤口,被郑谐百般推辞后,一点忧色地掏了名片给他:“你的伤口若有什么事,一定记得联系我。”
“这么小的伤,能有什么事?”
“破伤风,败血症,一切都有可能。你千万不要疏忽大意。”那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