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的渴求,夙从来没放弃过,但又总是把自己推入鬼门关,夙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人,矛盾地活到现在,带着一身的伤。
“你死了,司徒空怎么办?”鸦突然问。
“……”
夙不回答,闭着眼纹丝不动,但鸦知道,他没有睡着。
在鸦看来,夙不应该死,不应该为吏昂那种人而死。
所以,那天晚上,他又拿起了他钟爱的武器,悄悄地离开他们的家,开着一辆路边偷来的长安福特车,在辉夜城的大街上彪速。
他用夙的手机约了吏昂,他们会在城郊的公路上见面,一路上他听着“微笑女郎”的歌,电台里正好在播放她生平所发表的最后一首歌,名字是叫《永夜不朽》。他的心情就和歌明朗的调子一样放松。
如果你是爱我,请不要放手,
我怕闭上眼后,再也感觉不到你的温柔。
如果你背叛我,请不要骗我,
因为我心很痛,不想因为这样开始了恨。
最怕守护的人,跟别人走……
最怕拥抱时候,你拒绝我……
他到了指定的路牌边,然后选择了一处隐秘的草丛躲了起来,距离公路大约100米左右,在他的百分之百射杀记录范围之内。
他等着吏昂开车过来,不出意外的话,他可以在吏昂停车前就杀了他。
但是,吏昂是坐直升机来的,AH…1特种直升机,机炮朝丛野吞吐着子|弹,看似漫无目的,其实对方显然已经估算过他的藏匿点。
吏昂很强,强到令人在离他十米之外都能感到颤栗和惊慌。而且是个彻头彻尾的暴力份子,应该是区别于他和夙之外的第三类杀手,把杀人当作是完美的艺术,喜欢血,尤其喜欢夙的血。
鸦很冷静地判断了躲避的角度,他在丛林中奔跑翻滚,弄得自己满身是泥。他手里的狙击枪并不具备对抗AH…1的性能,不过,吏昂很兴奋地站在机舱边缘俯瞰下面的风景,这给了鸦绝佳的射杀机会。
他的目标不是直升机,而是一个肉身之躯。
他在快速移动中大致估算了距离和方位,以及弹道轨迹,然后在翻滚了一阵之后,突然举枪射击。
每秒9。02的连射速度,只有一发子|弹打中了吏昂的手臂,并且吏昂躲闪之后,重新站回机舱门边时,仍是一种享受的姿态。
吏昂的手里也多了一把APC卡宾枪,性能远胜过鸦手中的M14。
鸦中了一枪,子|弹直接穿透了他的胸腔,大量的空气涌入肺,让他感到呼吸难受。他在丛野中倒下,没多久,感到刺目的光打在他身上,他想,自己的这一生或许就在这一刻结束。
真是太糟糕了!死在荒郊野外不知道会不会被同类啃得干干净净……
他觉得,自己还有机会在吏昂过来查看他尸体的时候,再补上一枪,那一枪绝对会致命,而以吏昂的性格,一定会亲自欣赏被自己射杀的猎物流血的模样。
但是他的意识已经有点模糊了,脑子里开始迸出许多这三年里的事。他想如果他能和夙早一点成为朋友就好了,如果他们不是站在对立面,而是并肩作战的战友就好了,如果他们的爱人可以和平相处就好了,如果当初,他们送给对方的不是一颗子|弹,而是一个微笑或一罐啤酒就好了……
如果三年前,他接受夙的邀请,他不会遇到连,也就不会站错了阵营,亲眼看着自己的信仰粉碎。
但是,他不后悔。
所以,他觉得这样就好了,等着吏昂过来再补上一枪,代替夙和这个可怕的男人同归于尽,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内念着爱人的名字,然后微笑着死去。
他这个人很简单,连死的时候最大的遗憾也只是没尝过连做的皮蛋瘦肉粥,据说很好吃,而且是独门秘方,和外面店里卖的不一样。他想如果尝过一口再死就好了。
啊……为什么这时候,他希望走过来的不是吏昂,而是连呢?
他竟然开始希望连能抱着他,他不太想和吏昂的尸体躺在一块,如果可以选择,他希望在连的怀里睡着啊……
三年前,鸦还只是个渴望爱情的青涩小伙子,很有干劲,也很愤青……只是个身上带了一点点比较脱线的怪癖的纯良少年,绝对,是“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