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一没人注意她就爬上阁楼,找他的老朋友。
金妮用猜测、询问和统计的方法从老食尸鬼那里学会了手指的语言,咚咚声传达的信息。等她有了自己一个人的房间,她会躺在床上用扫帚和老朋友聊天。
金妮的另一个朋友,一条小土狗,相当讲义气,它是世界上,至少是金妮的世界里,唯一喜欢她,同时不喜欢水蓝儿的生物。
七岁的时候,金妮看见双胞胎哥哥鬼鬼祟祟的往山后的小路跑去,就问他们去干什么。
“少管闲事,别跟着我们。”
因为哥哥这么说,所以金妮就跟着他们。这是兄妹之间的逻辑。
其实也没有什么神秘的,乔治和弗雷德偷跑去邻近的小镇,买些麻瓜们的戏法玩具。跟在后头的金妮差点跑断腿,一进小镇说什么也不走了,她向哥哥们保证,要是他们请客吃冰棍的话,她一定老老实实坐在树底下等他们。
他们给她买了一根柠檬棒冰,她就坐在树底下仔仔细细的舔。
一只小狗走过来看着她,确切地说是她手里的冰棍。
“你是觉得热吗?”
汪!
“你想吃冰棍吧?”
汪!
“不给。”
金妮奸笑着把整支冰棍塞进嘴里,吸了半天,冰的受不了只好拿出来,冰棍就这么拦腰断了,便宜了那只小土狗。
看着舔得很欢实的小狗,金妮决定改变自己的立场。
“吃了冰棍就是我小弟了,老大说的话你可要听啊。”
汪!
狗是很讲义气很忠诚的,他们吃了你的冰棍就不会背叛你,还会陪你玩。金妮和小土狗就玩了一个下午的“我把鞋子扔出去,你负责捡回来”游戏,直到哥哥们带她回家。
第二天,金妮发现昨晚脱在门口的鞋子少了一只。于是她第一次背着妈妈跑出门,到了临镇,那只小狗就蹲在树底下,脚边放着金妮的一只鞋。
汪!那只小狗这么说。
你奶奶的……金妮说。
他们是朋友了,金妮想把它养在家里,但是妹妹讨厌狗。她只能常常偷拿几块咸肉或几罐罐头给朋友作为补偿。她管它叫路菲,地狱的三头犬。它管她叫汪。
金妮觉得路菲最够朋友的地方,是有一次妹妹也去了那个小镇,她想试着跟路菲玩玩抛接球,但是路菲没有去捡。
每当水蓝儿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时,金妮就告诉自己,她可以万能,但是路菲不会去捡她丢出的球,路菲只和我玩。
在金妮的世界里,朋友就是咚与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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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妮害怕的东西很多,镜子啦,妈妈啦,猕猴桃啦,吃胡萝卜什么的,但她最怕的是自己的双胞胎妹妹和她的名字。金妮不像身边的人,会对妹妹千依百顺,但也绝不敢违抗她。
自从名字事件以后,金妮更加明白自己的斤两,连玩笑都不敢跟她开了。
金妮很少叫妹妹的名字,有什么事就用“哎”来开头。
Aquamarine,这个单词确实是水蓝色的意思,可要唤作水蓝儿,金妮听了就脊梁发冷,更别提小水的昵称了,有点土不土,洋不洋。她暗暗发过誓,自己要是有这么个名字,就永远躲在山里不出来。
几年前,有一天金妮闲得无聊,想到了妹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