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兴奋到手舞足蹈:“我终于也能打枪了!”
今天晚餐是面条,每人一个鸡蛋。
饭后,秦启明带陈旭上了后山。
“前面有一窝野兔,我之前特意养的,你瞄准,先试试手。”
陈旭点头,瞄准了一只站在窝外的兔子。
轻松锁定目标。
“把握机会,它不动就是最佳时机。”
野兔在窝边跳了两步,然后停下。
紧接着,一声枪响。
野兔倒地,挣扎了几下,断气。
旁边的兔子惊慌失措跳开,再也不敢回窝。
陈旭迅速冲上前,抓住死兔。
“启明哥,我瞄得准吧?”
“准!”
“走,换个地方!”
陈旭把野兔交给秦启明。
接着,又猎了一只野鸡,兴奋不已。
秦启明:“小旭,我不在你身边时,不能进深山。如果一定要打,就在这片区域活动。”
说到这,秦启明拿出地图。
“这一片,是我有意让小玩意儿误以为安全的地方。”
沈栓看了看地图,点头:“好,启明哥,我记住了。”
“回去吧。”
“嗯。”
回去后,陈慧敏烧了一大锅开水,将猎物处理干净。
然后放入铁桶中,吊在井水里冷藏,准备明天中午食用。
第二天。
陈慧敏早早地到井边,将昨天处理好的猎物提了上来。
“启明,要不要给大舅他们送点过去?”
秦启明看了眼满院子的弟妹,想了片刻后道:“先不送了。等哪天我猎打得更多些,再送不迟。”
陈慧敏笑:“真不送呀?这里可有足足十斤净肉呢!”
秦启明摇头,“要是把肉送过去了,不小心被其他村民看见,指不定得羡慕。而且这大白天的,咱也不好悄悄送。如果等到黑夜,肉的分量又少了,划不来。所以,还是留着自己吃吧!”
秦启明也想过给刘柱小两口送肉,但考虑到他们家散发出肉香,会引起嫉妒。
目前,村里大多数人,只吃得上稀释的糊汤饭,生活艰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