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幸运之神没有一直眷顾我。
17岁的时候。
我被炸成重伤,双腿也一片血肉模糊。
你们也知道。
那个时候的军阀简直不是人。
他们看我不行了,没有管我,把我扔在了乱葬岗。
还好我命大,最后醒了过来。
在之后,我吃着乱葬岗那些尸体身上的残留食物,硬生生的从乱葬岗爬了出来!
!
我躲到一个安全的山洞,在里面养了半个月的伤。
渴了我就喝雨水。
饿了我就吃虫子!
吃蚯蚓。
靠着一点点的食物,我撑了下来,撑到了腿脚能走路的地步。
第二百二十二章
那时候我只有一个念头。
回家!
可是,我的父母自己去世。
我还哪里有家呢?
这个时候,我想起了姐姐,郑佩元。
虽然我没见过她,但是一直听母亲提起过。
所以,我那段时间一路乞讨,一路回家寻找姐姐。
等到我回家后,已经过去了两年。
那个时候,李德明已经离开了家乡,前往了东北抗日。
而我的姐姐,则是一个人在家乡负责抗日救国的宣传。
不仅如此,我姐姐还负责教书育人,给镇上的孩子们扫盲。
那个时候,姐姐的父亲也已经去世了。
姐姐的父亲没有男孩。
所以诺大的家产无人托付。
因为姐姐是和李德明私奔,所以姐姐的父亲在临终前托人找到了姐姐,让她回家继承家产。
一开始姐姐不肯。
说要在澎湖县等李德明回来。
后来有人说,回家继承家产后,把家产变卖再回到澎湖。
这样不仅可以继续留在澎湖县等李德明。
还可以用这些钱去兴建学校,帮助穷人。
于是,我姐姐回到了她的老家,继承家产后变卖了家产,回到了澎湖县。
在这里。
我姐姐兴建了很多学校。
包括现在的澎湖步兵学院的前身,就是我姐姐兴建的。
后来新大夏建立,我姐姐无偿捐献给新大夏了。”
刘爷爷继续说道,
“我是在姐姐变卖家产后的第二年才回到了澎湖县。
那个时候我只有一个念头,就回家!
在路上因为没钱治我的腿,所以落下了严重的残疾。
后来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
到了晚年,甚至只能卧病在床了。
说远了。
当年我刚刚回到家的时候。
我第一次看到了我的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