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反抗就咬掉了欺负他的人的耳朵,自此,靠着这不要命的狠劲儿渐渐赢得了狱友的尊重。
所以,面对这两个小偷,他根本丝毫不惧。
论狠,没人比得过他!
沈修杰避开小偷刺过来的匕首,专攻下三路,三下五除二就把人揍趴下了。
只是,重生后这具身体不像后世这么灵敏,胳膊上被小偷划了一刀。
刘诗月带着警察跑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一幕,她脸色一白,赶紧跑了过去。
抓着他冒血的胳膊直掉眼泪。
“我的天,流血了!阿杰,疼不疼啊?”
为首的公安是一个身高179厘米的男人,看起来30多岁的样子。
留着络腮胡子,看起来很威武。
黄钦亮看了一眼散落一地的货品和两个倒地呻吟的小偷,冲身后的同事挥了挥手。
“都拷起来,带走!”
刘诗月去报警的时候已经说过了事情的经过。
两个穿着制服的公安当即从口袋里掏出手铐,将两个小偷拷了起来。
黄钦亮走到沈修杰面前,看了一眼他的胳膊,出声问道。
“你是这家店的老板?”
沈修杰笑了笑:“是!”
黄钦亮眼底闪过一丝惊讶,最近修杰百货店的名头很响,前段时间,他媳妇儿就在这家店买了一台vcd播放器。
他一直以为这家店的老板至少是个中年人,没想到竟然这么年轻。
黄钦亮笑着点了点头。
“身手不错,胳膊怎么样?”
一对二能打赢,而且只是胳膊受了点儿伤,对于普通人来说,确实算是难得了。
沈修杰摇了摇头道:“没事儿。”
“那还得麻烦你们跟我回一趟派出所记笔录。”
沈修杰点了点头,重新锁上店门跟着黄钦亮等人回派出所,录完口供再回来已经过了凌晨1点钟了。
时间太晚了,沈修杰也没有再回家,跟刘诗月一起把店里重新收拾一番,洗了个澡便跟她一起在店里歇下了。
主要是店里刚招过小偷,留刘诗月一个人在店里看店,他也不放心。
这个时候要是有监控就好了,再给店里装个防盗门和警报器,安全性也更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