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 alone i have started my journey
to the darkness of darkness i go
with a reason;i stopped for a moment
in this world full of pleasure so frail
town after town on i travel
pass through faces i know and know not
like a bird in flight;sometimes i topple
time and time again;just farewells
donde voy;donde voy
day by day;my story unfolds
solo estoy;solo estoy
向来,我的外文并不好。可为何,当两句donde voy 飘入耳,完若一丝清凉的雨丝敲打了枯燥的心扉,不知觉我重复道:“where I go——”
“小姐,知道这歌?”
浓重的外国口音吓了我一跳。我缓缓转过身,见是年过半百的大胡子老板摸着花镜架在了鼻梁上。现仔细一看,他的五官富有典型的欧美人士特征,金发碧眸肤白,鹰钩鼻,一把白色的浓密大胡须,笑容非常和蔼可亲,操着的是不太熟悉的中文:“欢迎你,来到donde voy书店。”
“donde voy?”
“是的,where I go,中文的意思大概是‘何去何从’。来自于我至爱的友人怀念着的歌的名字。”
没有停歇的幽情曲调在耳畔回旋着,原来这首似曾相识的歌曲,名字就叫做donde voy。而演唱者,朦胧的脑海兀地闪过一个灵光,我问:“齐豫?”吓?与齐瑜同姓,名同音呢。
“确实是她。想不到,百年后还有人怀念着她。”
那是因为我来自于百年前。何况经典的东西是绝不会轻易随着时光而消释。体内因这熟悉的旋律蠢蠢欲动,我走近了书柜,随手拾起本《蒙娜丽沙画册集》。里面尽然是各界艺术家们对达芬奇作品的解析和添加自己创意的仿品。深奥的艺术文化我自然不懂,翻了几页,满脑子想的却是那个男人抓不着的蒙娜丽沙和高贵的女警官。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吗?不过,那关我何事呀?缓懈口气,以消去心底这莫名的好奇。
边上铃音忽而随风脆动,纯净伶俐的两声落于眼底,我征住了。黎若磊扬起了嘴角的小酒窝。于凡露出柔美的笑。这两人,一直在我的印象里都是形影不离,似比兄弟还亲。他们之间的友情在我心底划上的矜贵,俨然不比双刀的精湛逊色半毫。
大胡子老板隔着花镜望望我,望望他们:“你们,认识?”
“朋友。”
“上司。”
我与黎若磊的异口同声,使得大胡子老板摸起了镜片,迟疑道:“这——”
于凡笑眯眯地加上一句模棱两可:“不是普通——朋友。”
这两个家伙果然是一丘之貉。我暗骂,心想他们大人物怎么会光顾起一家小书店。
黎若磊上前,用力握住了大胡子老板的手,接着他们两个走到一边交谈起来。
难道他们认识大胡子老板?我疑惑顿生。于凡走进了书店的小内仓,走出来时双手怀抱一捆书。他们三人接下来一起仔细地点盘起书籍,给新书一一贴标码,分类上架。动作流畅连贯,如鱼得水,不像是一朝一夕的事了。我吃惊地问:“这——”。
黎若磊抹抹鼻子:“怎么了?”
“这家店的老板是你们的朋友?”我琢磨出一个可说服自己的理由。
“哦。你说书店的老板?”黎若磊利索地把书抛上书台,“就我和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