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儿为出国的事忙,我讶异,才十二岁多一点的女孩子,一切井井有条。
涓生陪安儿去加拿大领事馆办妥手续,在温哥华选中了一个寄宿中学。
安儿告诉我:“波姬小丝走红的时候,也不过只有十二岁。”
但是我们家有一只旧闹钟已经十五年了,是我念初中时用的,十二岁的小女孩怎么可以独立呢?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为了送安儿到飞机场,我告一个上午的假。
安儿没有带太多的行李,她说父亲给她许多现款,她不愁没有衣服穿。
她太懂事,我反而觉得凄凉,鼻子又酸又涩,声音浊在喉咙中。
如果她已经十七八岁,我会心安理得,到底还小.我终于用手帕掩上面孔。
安儿答应暑假回来看我。
涓生在飞机场见到我,迟疑一下,走向前来与我说话。
“如何?生活还习惯吗?”他问道。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想了很久,我中肯地说:“刚开始,还不知道。”
“听说你找到一份工作?”
“是的。”
“记住,别人做得来的事,你也做得来。”
我说:“唐晶也这么说。”
他仿佛尚有活要说,我却转身离开,他也没有叫住我。
回到公司,同事们已吃过午饭,我吃一个苹果充饥。
陈总达走过来说:“当心胃痛。”
我抬起头,牵一幸嘴角,算是打招呼,不言语。
“咦,你哭过了?”他毫不忌讳地表示关心。
我还是不出声。
他把脸趋近来,陈总达并不是美男子,我连忙退开一步,还是与男同事维持一点距离的好。
事实上他的外型很可笑,有点头大身小,一张脸上布着幼时长青春痘时留下的斑痕,架一副老式玳瑁边的眼镜。
陈总达外型非常老实,也非常勤力,自中学毕业,近二十年间便在这所大机构里做,升得不比人快,但总算顺利,所以他也有一股自信。
他对我的关心我不是不感激,但是我不认为他可以帮我。
“哭了?”陈总达锲而不舍地追究下去。
我奇怪,平日他也是一个很懂得礼貌的人,不应问这么多的问题。
我只点点头。
“不要为泼泻的牛奶而哭。”他说。
忽然之间运用一句似是而非的成语,我只好笑了。
他说:“不好的男人因他去,你自己坚强起来才是正经事。”
我怔住,随即吃惊。我看错陈总达了,老实的表皮下原来是一个精密的、喜欢刺听旁人秘密的汉子。我来这里才一个月,他怎么知道我的事?从刚才的两句话听来,他对我的过去仿佛再详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