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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第2页)

每天被英语大量洗脑后,睡觉前看一点美妙的汉字,这实在是值得安慰的事情。在她把其他几本的书页翻烂的同时,她最后拿起了那本《惊雷》。

枯槐笔名下的书,只有这本她之前完全没有看过。很久之前曾经翻了翻,发现这本书风格类似《追忆似水年华》,然而还要更意识流一些,或者说晦涩一些。像一本絮絮叨叨的自传加文艺欣赏时就放弃了。她对这样小说始终无法产生兴趣,《追忆似水年华》也是看了若干年才看了不到一百页。

这本书就像一扇门。

我一直在思考,我为什么而存在。

美、知识、智慧,是有些人的答案;爱情、友情、乃至感情是另外一些人的答案。明确的答案是一个人的风向标。而我,仅仅为了寻找它就花了一辈子的时间。

初次跟人提起这个问题的那年,我大概三岁,又或者四岁,跟我的父母,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住在那栋怪异的大房子里。很长一段时间我想不起那栋房子的模样,当我也有了子女后,儿时的记忆一点点的回到脑海,如同倒放的胶卷,虽然还是想不起那栋屋子的名字和所在,但餐厅里那张巨大的桌子在记忆里倒是日复一日的鲜活起来。

那张桌子很结实,刷着褐色的油漆,配着二十二把高脚凳,每张凳子都比我高,在它们面前,我总是自惭形秽。每到下雨天,就泛着新鲜的蘑菇气息,有时还有点儿雨水、野草汁的味道,好像即将上桌子的菜。

下雨的时候,我们都没什么事情好做,就会玩捉迷藏。此时桌子下是了极妙的去住。我喜欢捉迷藏,只要藏在桌子下,几把高脚像高大的保镖般挡住了别人的视线,谁都找不到我。

我就躲在凳子之中,背靠着桌子腿等人找到我。可他们总是找不到。这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情,他们怎么会没有看到桌子下的我。我经常在等待被找到的时候睡着了。外面的雨水成片的跌落在屋檐的石块上,声音被成倍放大,就像催眠曲。

……

书籍最大的妙处,也许就在于让你思考。

而自传类的书籍最大的好处,大概也是在让你阅读别人的人生,了解别人之所以成为别人,世界上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时候联系到自己,世界上不是每个人的自传都会好看或者值得看,写自传其实不是为了世界上任何一个人,所以怎么样的梦呓都是无所谓的。

这是孟缇看得最慢的一本书,而且还要时不时的停下来想一想,这一想往往就出了神,等回过头来,书页还停在原来的地方。

她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跟作者重逢——

文字里的世界渐渐变得立体,孩童时代的自由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逐渐缩小;大量的阅读慢慢剥夺了他并不多的快乐;书里昙花一现的美丽的少女逐渐变得面目模糊。范夜追忆着那些转瞬即逝的美丽,所以他说,只有失去的乐园是永恒的。

这本书好像微弱的呼唤,作者就站在时间的那头,持续不断的呼唤着,不是为了寻求知己,也不是为了找到共鸣者,不过是一种倾诉。

一本书和一个人的缘分总是会奇妙的达成。如果自己现在就在国内,对这本《惊雷》的感触未必那么深刻;可现在自己身在异乡,即使家人都在身畔,还是偶尔觉得失落。

她无数次想起那天晚上兄嫂的谈话,隐约一种直觉浮上心头,也许,自己的人生开始出了岔子。

在这期间,她平稳地渡过了自己二十二岁的生日。

她反复的看着那本《惊雷》,对这本书的熟悉程度超过了以往的任何一本。很多句子甚至都能随口说出来。

她又开始失眠,每天晚上都辗转反侧。光怪陆离的梦境就像是复发的病症一样,好了一次,再来的时候就会加剧和加重。坐在书房里写论文、背英语单词中就容易陷入某种虚幻里去。

伏案做试卷的时候,铅笔往往脱离她的意志,回过神时,试卷的边角下就莫名地写下了《惊雷》那本书里的句子——“再富有的人也买不回自己的过去,更何况我一贫如洗”。

那几个月里,她无数次拿起电话打算拨给赵初年,最后还是放弃了。

第二十五章 归来(上)

孟缇在答辩的前几天,也就是六月初回了国。

已经是初夏,天气很热,下了机场,滚滚的热气扑面而来。来机场接他的是郑宪文,这是在美国时就已经确定好的。虽然她表示自己是个已满二十二岁的大人,可父母还把她当成了小孩子。

这样炎热的天气让郑宪文来接她,孟缇连连道谢。

郑宪文接过她的行李,存心打趣,“两三个月不见,你真是越来越客气了。”

孟缇心里一惊,立刻否认:“没有的事情,嗯,郑大哥,我不想麻烦你。”

然而到底听出一点异样的情绪,郑宪文看了她一眼,依稀觉得她精神状态不太好,也不跟她多话,“我看你坐飞机累得很了,回去休息后再说。”

“好的。”

很快就到了家,原以为两三个月没人住的屋子早已积满了灰尘,没想到还是窗明几净。

郑宪文笑着解释:“想到你要回来了,昨天我叫钟点工来打扫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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