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出城之日,京中街道两侧人山人海,人们在心中无数次想象过这个少年英雄该当是如何的潇洒风流,英气逼人,却都远远及不上看到本尊时的震惊。
只见一名身披六炽莲银扳扣银甲的少年端坐马上,那一身甲胄在日光下熠熠流彩,银芒璀晄,可竟抵不过少年那一双眼睛的光彩,那双眼透着天下独一无二的宝石也散发不出的绚烂,比最深的深渊更深沉,甚至好像揉碎了漫天的星辰在那双眼里,遥遥望着,也教人痴在了里头。
在少年眼中映着的东西太远,少年的脸太美,甚至浑身都透出不容亵渎的魅力,那些百姓见了无不如瞻天颜,登时不约而同的在道旁高声喊着、仰望着——这个神奇的少年,这个大羽朝史上最年轻的带兵将领,封号一等护国公、钦赐北疆第一勇士努迪挞称号、兼远征军兵马大元帅的少年,何其神圣,堪为传奇。
这少年带给羽朝的和平安宁长达六十年之久,当然也少不了新帝的励精图治,他这段长达六十二年的统治就是后世所称的——“宣成之治”。
第七十四章
腊月初七,官道上厚厚的积了一层的雪,道两旁不时有啪嚓声,正是不堪重负的树枝连同雪团一齐坠落的声音。
两个猎人扛着武器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家走,厚厚的雪貂皮靴子踩在雪中,喀嚓咯哧的让周围显得更加寂静。他们扛着刚猎到的狍子,沐浴着满眼的烂漫银色,突然谈论起那个官拜正一品的少年人。
“听说南征军得胜,已经班师归朝了!”猎人甲说。
“小小年纪已经官居一品,再升,可待要升到哪儿去啊?”猎人乙摇头慨叹。
“升到哪儿?你没听大家都传吗?这皇位全是靠了他才保住的,他要是肯穿上龙袍,现在国号都改了!”
“能耐真大,不知道人家的爹是咋生的娃儿,我家狗蛋买个酱油都算错帐,让我一顿好揍!”
“揍也就这样了,人家的爹也是大有来头的,而且那名号亮的咱听都没听过,是黑,黑什么宫来着。”
“啥玩意你都知道,赶紧往家走吧,一会儿俺媳妇该生气了!”
“你个鳖犊子玩意儿!生也就能生龟儿子!没出息!”
“那也比你家二傻强!”
“强个粑粑!”
“嘿!你找揍……”
叩哒叩哒叩哒……
马蹄声有节奏的传进了两人耳中,两人不约而同放下了要互相攻击的拳头看向声源处。
他们都是山中打猎的好手,单是从马的蹄音就能听出对方骑的定是一匹神驹,远远便听的出这马前后蹄没有半分落差,声音轻巧且稳厚不燥急,实属千里马一般的好货色。
两人都爱马,便停在道旁等着看会是匹啥样的马,日后好在哥们儿间吹嘘吹嘘。不到半刻,一匹枣红蹄子的白马就转过了官道直冲着这边奔来,马的鬃毛足有四尺长,四肢健美,且全身白的没有一丝杂质,马在奔跑时前后脚没有半点错位的踏入同一个雪坑,且双目炯炯,实在神骏非凡。
“啧啧,竟然是他妈的火焰晴雪,老子见过这一回,也不算白活了。”猎人甲看得目瞪口呆,可是身边的猎人乙更是张口结舌。
“你……你瞅……马上……马……马上……”
“马上咋啦?!”猎人甲光顾着看马匹,等顺着猎人乙的手看向马背,一瞬间连眼睛也直了。
雪狐的大氅包裹着一个不似凡人的少年,少年因为赶路赶得急,吐息间的浅白雾气让他白皙的脸透出薄薄的胭红,那天作的五官难以寻着恰当的词语,只知道它们实在适合少年,飞扬的发丝间一双璀璨无匹的眸子直视前方,眼角微勾竟还有些妩媚妍色,雪掐似的高挺鼻梁衬着唇上的一抹朱色,小巧的下巴微抬,从少年人身上源源不绝的散发着一种致命的吸引力,不单是五官,更是整个氤氲的气质——好一个俊美的小人儿!
直至骏马载着俊郎儿远去,两个猎人依旧傻傻的站在原地,好像时间静止了一般,他们久久望着那个方向,徐徐叹了口气。
骑在神驹‘火焰晴雪’身上的正是古心古大少爷,他耗费几个月时间终于将南疆的蛮子们赶回雁峰山以西,虽然过程是残酷了些,可他终于做到了。
他站在苗疆王座前时,那个堪称一代枭雄的男人到底没了往日的骄傲,他同意附属于大羽皇朝,并每年进行朝贡。
他不杀苗疆王也是顾虑南疆国暂时无人可以替代,并不是担心他南疆是否内战,而全是因为其关系到羽朝的和平——苗疆王的两个弟弟都是卑鄙小人,无论哪个即位,羽朝都将再无宁日。
现下不管怎么说,古心的一口气总算撒了出去,果然沙场上走过,人也能少了些小肚鸡肠。古心一笑,想想自己偷偷先回来,清宁一定生气,不过算了,他这是要见爹爹,情有可原的很。
一扯马缰,马儿稳稳地停在了凌霄山的山脚下,山巅上好似被仙云雾绕一般,从地下仰头望去,一片白茫茫的,蜃楼也似,不很真实。
古心从南疆一路马不停蹄的赶回来,却发现越是接近,心里越是生出类似情怯的扭捏来。
他可还好?伤复原了吗?可有想着自己?
“吇!想的我心窝也疼,眼窝也疼,连胳肢窝都疼,有什么不敢见的!”古心开始单口相声一般驱马上了山。
桃源的垭口就在凌霄山上,这点古心知道,可是他越往上走心里越是没底,四处明明景色无甚分别,自己要怎么找?
早知道让绿玉给带个路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