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在这里?”
杉江廉眼神清明,他本想缩回手,却被对方抓住手腕,又给按了回去。
“我下班了呀,而且明天也不用上班了。”
玛莎像是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
既没有失去工作的慌张,也没有重获自由的惊喜。
“不过你居然能认出我,倒是有点让人开心呢,看来,你对我也是印象深刻呢。”
杉江廉目光下移。
由不得他印象不深。
虽然此时的玛莎传了皮革外衣,但对方加差成“y”的胸口,还是展现出大片雪国风光。
尤其是露出边角的里衣。
正是与杉江廉上次见面是穿的那件——
从正面看是华贵礼服,但背后却有直通双屯谷的羊肠小径。
开口正好一只手进入。
没办法,衣服太有特色。
以至于摘了面具,都是能一眼认出。
“可你不也同样一眼就认出了我?”
杉江廉见手缩不回来,干脆五指弯曲,练起了不灭之握。
而对方,仿佛也对这样的动作习以为常。
没有发出任何奇怪的声音,盯着杉江廉那张俊秀的脸,笑意越来越浓,眼神也蒙上了一层水雾。
要不怎么说女生都是水做的。
一捏就出水。
“因为我只记得住帅哥啊。”
她笑吟吟的说着,还晃了晃身体,让杉江廉再次感受到两面包夹芝士。
熟悉,是熟悉的感觉。
半夜的东京街头不冷,有点烧。
“帅哥这种称谓我早就听腻了,比起这个,你还不如说对我一见钟情,初见之后就对我茶饭不思。这样更能获得好感哦。”
玛莎愣了一下。
随即,露出一个“被你发现了”的微笑。
“是啊,我自己喜欢的类型,平时都不会在工作里表现呢。”
她很懂配合。
一点就知道男人心里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