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骆金眨了眨眼。“那么,请千黛妃打扮回以前的样子如何?”
纳岑呆了呆,旋即不敢领教地猛摇头。“天哪!别提醒我!虽然我不是很在意女人的外貌,可那副德行也实在太……太……”
“恐怖?”霍骆金好意的提供一点形容词。
“差不多了!”纳岑喃喃道,随即回身向后转。“不行,我得去警告她一下,千万别再弄成那副样子了,吓着我不打紧,要是吓坏斡罗岑的话,就够她后悔的了!”
吓坏斡罗岑?
霍骆金不由得窃笑不已。
如果纳岑王知道斡罗岑最感兴趣的事就是把千黛妃化妆成各种各样的畸形人,不晓得他会不会把斡罗岑抓起来狠狠地抽一顿屁股?
第三章
从五月到九月初,是草原上最美的季节,遍地油绿,野花盛开,家畜由瘦弱转而肥壮,这也是它们繁殖生养的好季节。
而八月更是秋高气爽,牛羊肥壮,战马尤其精力充沛。同时,在农业地区,这也是稼禾方熟,人们必须在野外工作的时候。所以自古以来,游牧民族的战士总是趁秋高马肥的季节,袭击农业国家的边陲,掳取他们需要的食粮、物质,和“子女玉帛”满载而归。
因此,这也是草原民族举行“招福”的季节,也就是招徕福气和丰盛的意思。通常是用一支箭,那箭越古老越好,在它的上端系上哈达及各色的绸条,由家主或子嗣持着这支箭到穹庐外,自左向右的一边摇转,一边不断的说“聚来!聚来!”,有点类似汉人的牵魂那样,这时,畜群也必须集中在这里,之后并举行马钟之宴,大家边唱边喝,尽量的喝,直到喝醉为止。
跟着,蒙古各部落族长会聚在一起举行忽勒台大会,除了制定法规和决定部族重大事件之外,还要举行规模较大的那达慕(蒙语娱乐、游艺的意思),内容主要是射箭、博克和赛马比赛。
每逢此时,牧民们便会穿上崭新的服装,骑着马、赶着勒勒车,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在绿茵草地上搭起穹庐,熬茶煮肉,整个草原炊烟袅袅,人欢马叫,一片欢腾。
纳岑是弘吉剌部族长,他当然要去,而且他决定要带着千黛和斡罗岑一块儿去参加这场五至七天的盛会。
此刻,纳岑和霍骆金正在做出发前的最后巡视,而斡罗岑则亦步亦趋地跟在后头。至于千黛,她早就坐上黑车帐舆(黑色篷车,车上置室,可坐可卧,多为女人乘用)了。要是以前,她宁愿骑马,可这会儿她并不想冒险,因为,如果她没有弄错的话,恐怕她又怀孕了。
一想到这儿,她就觉得万分窝囊!
那个粗鲁的男人第一次见面就搞得她哭天喊地的,教她恨得想立刻逃得远远的,再也不愿见到那个混蛋了,可没想到她还没逃出半步,就先发现自己怀了他的孩子。天哪!居然让她怀了一个陌生人的孩子,老天爷开的这个玩笑实在是一点也不好玩,好吧!至少这个孩子真的很不错,人要懂得感恩,日子才会快乐,所以,就姑且算是老天爷特地赐给她的好了。
可是,老天爷也实在太爱恶作剧了,就在她十六年呕心计画、八年辛苦养成之后,以为终于可以顺利逃脱魔域!拥抱自由的那一刹那,却当面被那个混蛋逮个正着!
这算什么?玩捉鬼游戏吗?接下来是不是轮到她做鬼了?
好、好、好,就算是老天爷刻意要她留下来好好地认识一下那个混蛋,斟酌看看是不是能让宝贝儿子不用与他的额赤格两地分隔,大家皆大欢喜一下好了。
可为什么就在她刚刚发现那个混蛋好像并不是太霸道,也没有那么可恶,虽然他似乎特别喜欢戏弄她,但也满体贴的,甚至有时候也会表现出一点温柔来吊人胄口,也就是说,她开始认为那个混蛋男人好像并不是那么混蛋,她似乎可以慎重考虑接受他的时候,她居然又怀孕了?
这摆明了老天根本不给她选择的机会嘛!
更过分的是,算算他回来也才三个多月而已,儿子的心就被他轻而易举地偷去了一半,也不过就是马技超炫,箭术更精,博克也没有人能赢得过他而已嘛!这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也会啊!
虽然她的马术不过尔尔,箭术也是马马虎虎,博克就更别提了,可她至少是“会”了嘛!为什么就没见儿子用那种崇拜的眼光看过她?也不想想他是喝谁的奶长大的,又是谁教他写字念书的?她不是也很了不起吗?就这么几天功夫,他就全忘光光了吗?
真是有够呕人的!
算了、算了,反正男人都是这么忘恩负义、没良心的,不管大的还是小的都一样!所以,这一回她一定要生个女儿,一个贴娘心的女儿!
对,就这么决定!
“额客!”
千黛闻声抬眼一瞧,原来是那个小没良心的。
“干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