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耀早就准备好了,直接不着痕迹的抢过了发言的机会,再次掌控节奏。
“帮你普一下法,法律上十四周上以后都是妇女。”
“你如果不想当妇女,又当不了女孩子,可以称自己为小仙女。”
陈耀没想到,自己没忍住顺嘴嘲讽的一句话,她还当真了。
陈婷听后竟然觉得不错:“小仙女这个称呼好,符合我的气质。”
“好的妇女陈婷,下面请回答我的问题。”
“你的口供中提出我们二人已经分手。”
“请问,是在何时、何地、以什么样的方式提出的分手?”
陈婷几乎是没有什么思考,直接回答道:
“大概三个月前吧,在我们宿舍楼下,你说要准备司法考试,我当时就提出了分手。”
显然陈婷早已经准备好了说辞,所以不需要思考就直接背了出来。
令她没想到的是,陈耀竟然没有立刻对她编造的内容进行反驳。
而是略微等了几秒钟,又提出了一个问题。
“那为什么案发当日,你还向我索要价值8000元的昂贵奢侈品包?”
“这个行为跟你所主张的我们已经分手互相矛盾。”
“所以你在说谎,你在作伪证!”
陈耀这里的发问方式利用了一个简单的小技巧。
虽然简单,但是非常有效。
陈婷当日问他索要奢侈品包,是在停止录音录像之后。
也就是,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陈婷向他索要了8000块的包。
所以如果陈耀直接问陈婷,你是否向我索要过包,她一定会回答没有。
而且没有证据证明这件事发生。
但是当陈耀利用第一个问题,与第二个问题造成矛盾。
陈婷的关注点就会在两个问题的矛盾上。
而忽略掉可以否认向他索要奢侈品包的事情。
再加上陈耀之前就对陈婷施加过心理压力,说伪证罪会被追究责任。
陈婷一下子就慌了。
只能慌张的辩解道:
“送包是送包,跟咱俩分不分手有什么关系?”
“就算收了你的包,又不等于在跟你谈恋爱。”
唐妞不等式!
我接受≠我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