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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博弈 经久不衰的生存法则(第2页)

博弈论的研究对象是理性人的互动。在诺伊曼、纳什等大师的努力下,博弈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已经成为各门社会科学力图使用的工具。人生处处皆博弈,在生活中,人们的博弈思维时刻在起作用。在战争、政治、商业等竞争性的领域里,人们的策略选择与人的生存状态密切相关,博弈思维几乎发挥到极致。在这种博弈的对决中,我们每个人都是策略使用者。我们时刻都面临着不同的行动选择,时刻都在计算着应当采取何种行动。这种选择不仅体现在选择上哪所大学、学哪门专业、从事何种工作等等这样的大事上,而且体现在买什么菜、穿什么衣服这样的小事上。所以,我们自然可以说,人生处处皆博弈。

众所周知,博弈的最终目的便是利益的争夺,这里的利益是个宽泛的概念,它可以是金钱、名利、荣誉等所有你想要得到的东西。当你所想得到的东西出现竞争的局面之时这便形成了竞局。竞争需要有一个具体形式把大家拉在一起,竞争各方之间就会走到一起开始一场竞局。所以形成竞局有三个要素:⑴竞局的参与者,⑵所争的资源,⑶竞争的具体形式。竞局起源于利益的争夺,有利益的争夺是形成竞局的基础,参与竞局的各方形成相互竞争相互对抗的关系,以争得利益的多少决定胜负,一定的外部条件又决定了竞争和对抗的具体形式,这就形成了竞局。如围棋对局的双方是在竞争棋盘上的空,战争的目的经常是为了争夺领土,古罗马竞技场中角斗士在争夺两人中仅有的一个生存权,武林中人的决斗常常是为了争夺名誉……

换句话说,博弈,就是双方或多方在竞局中争夺利益所采取的策略。比如,田忌赛马就是一个典型的博弈,当竞局中的各方存在多种可选择的策略时,选择什么策略往往成了对竞局胜负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博弈就是指竞局方之间在策略选择方面的对抗,它是竞局综合对抗的一个组成部分。博弈是竞局综合对抗的一个方面,不可能脱离竞局而独立存在,在某些竞局中它显得并不重要甚至不存在,但当竞局中的外在力量变得不太重要时,博弈就会上升为主要因素,对胜负起决定作用。这类以博弈对抗为主要特点,其他方面的对抗处于次要地位的竞局可称为博弈竞局。

一般来说,每种竞局都不是单一一种能力的较量,而是多方面综合实力的对抗。比如,军事对抗是一种武器装备、士兵素质、指挥水平和后勤保障能力等多方面能力的较量;再如武术技击是一种力量、速度、耐力、身体灵活性等多方面的综合对抗。有时,甚至一种经过人工设计的专门进行某一方面对抗的竞局都可以转变成综合对抗。比如中长跑比赛本来是一种相当单纯的竞局,比赛规则的设计就是为了让运动员单纯比赛奔跑速度,但在著名长跑教练马俊仁的“导演”下,中长跑也被加入了策略对抗的因素,何时领跑何时冲刺都是经过精心计划的,本来被人为限定的单纯对抗也成了综合对抗;再比如历史上著名的田忌赛马的故事,本来是简单的比赛速度,但经孙膑出谋划策一番就可以使弱者反败为胜,实力对抗之外被加入了策略对抗,并且对胜负起了关键作用。

从竞局的形态来看,它可以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是自然竞局,是直接的利益争夺,以争得利益多少直接决定胜负,不存在计算胜负的特别规则,如生物界的生存竞争,国家间的战争等等;第二类是人工竞局,人为的设定一套竞局规则和计算胜负的办法,有时是只分胜负而和利益无关,如果和利益有关则先分出胜负再根据结果决定利益分配,如各种体育比赛和棋牌比赛。

首先讲人工竞局,它的规则如果设计得好,可以把竞局的胜负和参与者的利益分配统一起来,竞争可以激烈而有秩序的进行。如果设计不好,则竞局本身的胜负可能和参与者利益的得失不一致,这时在竞局中就可能出现异常情况,人们站在利益最大的立场上,不再竞争竞局本身所要求的东西。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球场上打假球,当全面权衡的结果认为输掉一场球比赢这场球更有利时,人们就会选则输球。

人工竞局由于有严格的规则限制参与者的行为,使得参与者可选择的行为方式是封闭的,所以竞局可以比较有秩序。当竞局向高水平发展时也只能在规则范围内向纵深发展,一般是挑战人的单一方面的能力,如某一类体能或智能。自然竞局由于没有规则限制,竞局采用的手段是开放的,而发现新手段往往比发展旧手段更有效,所以在竞局发展中自然首先向竞争手段的多样化发展,挑战的可能是人的任何方面的能力,只有在广度的扩展受到限制时才会向深度发展。

人工竞局比如拳击,有比赛规则和记分办法,并有裁判监督比赛;自然竞局如武林决斗,没有规则没有监督,只以打败或消灭对手为目的,什么阴毒的招数、兵器、暗器都可能使出来,令人防不胜防。概括地说,人工竞局的出招范围是受到限制的封闭的,而自然竞局的出招范围是没有限制的开放的。

在参与自然竞局时,首先要意识到对手的行为是不受规则制约的,什么事都可以做,什么事都可能做得出来,所以要思路开阔。只有先在广度上考虑到对手可能采取的各种招数,然后才可以向深度上计算未来的变化;否则,在横向的广度上没有考虑周全,其深度计算可能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在自然竞局中,由于对手出招的范围是开放的,所以,不管经过多么周密的计算,漏算总是难免的。指望不出现错误是不可能的,甚至不能指望少出错误,因为有时为了少出错误必须增加太多的计算,使人难以接受。所以,参与这种竞局还要确立错误意识,即意识到错误是不可避免的,所以犯错误并不可怕,关键是要及时改正错误。有错误意识的人认为自己随时可能犯错误,时刻准备着接受和改正错误;而习惯于稳定环境的人一般缺乏这种意识,以为凡事只要经过周密的计划就可以避免错误,以至在错误出现时不能接受和改正。

博弈是生存的通道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之所以会参与博弈往往便是受到某种利益的吸引,所争利益的性质直接影响到博弈的吸引力和参与者的关注程度。一般来说,所竞争的东西越重要则吸引的人越多,参与的人越投入,于是竞争也越激烈。比如,小孩子游戏,赢者奖一块糖,或者根本没有奖励,只是赢了个胜利而已,这对一般人是没有多大吸引力的,只是个游戏不会认真参与,但也有些对胜利看得很重的人会执著地参与进来。

在各种争夺中,生存权对大多数人来说是最重的,生存权受到威胁时,大部分人都会起而参与,如角斗士间的决斗;比个人的生存权更重的是多数人的生存权,如缺水地区对水资源的争夺,国家之间对领土的争夺,背后都关系到国民生存权的问题,即便是能对个人生死不看重的人,至此也是不得不争了。所以,博弈所竞争的利益越重要博弈就会越激烈,参与者对所争看得越重,则博弈越激烈。涉及多数人生存权的利益争夺引发战争,这种竞争最为激烈参与的人也最多。

由于各种博弈都是各博弈方在竞争某种资源,并以得到多少来判断胜负,所以,根据所竞争的资源性质可以把博弈分为几类。

第一种情况是正和博弈。在正和博弈中,由于有大量的资源可供争夺,所以竞争主要围绕着对资源的争夺,而攻击性较弱,资源越丰富攻击性越弱,极端情况是资源无限,不会和任何人发生争夺,只看你自身的占有能力。比如掌握知识的竞争,这时每个人都在调动自己的全部潜力去占有更多的知识,而不用管别人怎么样,这种竞争仅仅指向自身内在潜力的开发而不指向别人,可称之为竞争意识。

在资源不太丰富的正和博弈中,既存在对无主资源的抢占,也存在对别人所占有资源的攻击和面对别人的攻击采取的防守,只有在别人的攻击下不会被夺走的占有才是稳定的。如围棋盘上占目,只有做活了才是占住了,没活以前都有失去的危险,这把自身的潜力向这种带有占有、防守和攻击意识的方向发挥可称之为对抗意识。

第二种情况是零和博弈,各博弈方所得的总和是零。所以,一个人所赢的就是另一个人所输的,这时最容易引发激烈的竞争。在零和博弈中,没有无主的资源可争,占有的唯一方法是剥夺他人的所有,发掘自身的潜力主要向攻击他人的方向发挥,这时可称之为攻击意识。

在零和博弈中,一个人的胜利必然建立在其他人的失败之上,自己的赢就等价于别人的输,自己想赢就等价于想让别人输。自己对对手要有攻击意识,对手对自己也具有攻击意识。对手必然也在时时地寻找你的漏洞,以便通过打击你而获利,稍有漏洞就可能被人有机可乘。所以,稳健是零和博弈的要务。

世界首富沃伦·巴菲特曾经打过一个比喻,他说:“好比打扑克牌,如果你在玩了一阵子后还看不出这场牌局里的输家是谁,那么,这个输家肯定就是你。”赢的前提是不要输,不要输的办法就是自己不要有弱点被人抓住;想赢别人就要抓住别人的弱点,所谓制人而不制于人。出手攻击别人的时候往往也是最容易暴露自己弱点的时候,所以,一定要先把攻击的每一个环节都考虑周到,不能有任何的疏忽,否则,没有必胜的把握就仓促出手,别人就可能趁机抓住自己的弱点,自己可能反倒要被别人赢掉了。一个天衣无缝的攻击计划是寓守于攻的。

第三种情况是正和常量博弈,各方所得是恒定的正直,随着这个值的增大,竞争的激烈程度将逐渐减少,当资源丰富到足以满足竞争各方的需求时,则接近无限资源,不会引发竞争,当资源总量远远少于各方的总需求量的时候则接近零和博弈,会引发激烈竞争,土地资源和水资源都是恒定资源,在水资源缺乏的地区人们会为了争夺水源发生战争,而在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则不会发生。

第四种情况是负和常量博弈,即竞争的结果,各方所有的总和将比竞争开始时少,如角斗士的决斗,开始时有两个活人,结束时只剩下一个活人了,负值越大,则博弈越不容易发生除非是被强迫(如角斗士)或者为了争夺某种有特别意义的东西(如骑士为争夺荣誉),因为各方都明白,参与这种博弈总体上已经先受损了。人能想象出的最残酷的博弈是几个博弈方争夺一个生存权。

传说古代有毒蛊之术,将多种毒虫放在一个罐子里互相斗,一直斗到只留下一只的时候,这一只就是最毒的。以符咒法术祭炼这只毒虫,百日之后即能飞能隐,去来无形,蛊人于不觉之中。且不说毒虫是否真的能以符咒炼成能飞能隐的神物,单就把多个毒虫放在一起斗出最后的一只的这种博弈设计和实施已经是用心太毒了,所以炼成毒蛊之术的关键不在于斗出的毒虫是否真是最毒的,而在于能实施这种事的人肯定是已经具备了一颗刻毒的心,是这种刻毒之心招来了邪恶的蛊神,这才是炼成毒蛊之术所真正需要的条件。

第五种情况是变和博弈,这时博弈的总体效果将决定于各参与方所采取的行动,这种博弈中可以产生合作行为,即各博弈方为了争取获得更大的总利益而采取合作行为,必要时可牺牲暂时的利益以获得长远上的更大利益。

博弈就是一场对抗

在人类生活中,博弈不仅仅是权衡的结果,更是对抗的成因。因为残酷的博弈可以使各方都意识到唯有在合作团体中才能使自己在这个残酷的博弈中取胜,靠一个人单独的力量是不可能取胜的,所以,竞争压力越大越会把合作团体结合得更紧密。当然,这种更紧密的合作是以对其他博弈方更为强烈的对抗为代价的,这种博弈会同时培养人的对抗意识与合作精神。

比如,日本民族是一个对抗意识和效忠意识都很强的民族,这是由于其特殊的地理历史条件决定的。日本是一个岛国,国土面积小,周围为大海所环抱,多地震多台风,物产不丰富,自然环境条件较差,根据前面的分析,总资源较少的正和常量博弈必然引发激烈的对抗,形成激烈的对抗博弈。封闭的地理环境又像蛊术中的罐子,把博弈各方关起来,加剧对抗的激烈程度,所以激烈的对抗必然是其历史特征。事实上,日本在历史上曾有漫长的时期处于战国时代,各武士集团之间发生激烈的争斗,其残酷程度无须赘言。

例如,历史上曾经统治日本数百年的平氏家族,在被德川家打败之后,族中的男人上至八十岁的老人下至还在母腹中的胎儿,一个不留全被杀光了,当时虽有个别逃走的,但很快也被捉回来杀掉了,因为日本的国土狭小,这种彻底的斩尽杀绝是容易进行到底的。所以,日本武士没有退路,一旦失败只有死路一条,不像中国幅员辽阔,豪杰们中原逐鹿失手还可以远遁塞外、退守巴蜀或逃到岭南,逃不走时潜藏于深山也可保全性命。这种没有退路的博弈态势养成了日本武士的武士道精神,日本武士没有偷生的习惯,因为客观上也没有偷生的可能,面对失败日本武士的传统选择是切腹自杀。

这种强烈对抗的博弈,其结果就是培养了日本人强烈的归属感和效忠团体的意识。因为在残酷的博弈下,靠个人的力量是难以生存的,只有依靠团体力量,共同求得生存。所以强烈的对抗意识是日本民族性格的根本特征,而对团体的效忠精神则是一个次生的特征。时至现代,这种内部团体之间的对抗意识转化为对他国的对抗意识,而对团体的效忠精神转化为民族主义,使得日本在国际政治中的作为带有明显的民族特点。

其实,不仅在社会生活中,而且在文化方面也渗透着这种高度对抗造成的张力。日本人不管是研究围棋还是研究水母(日本天皇裕仁是世界上研究水母的几个著名专家之一)都有一种缜密、精研、注重细节、一丝不苟的精神,这其实是其内在的对抗意识在思想方法上的反映。

当然,博弈中所竞争的利益,有些是属于博弈本身的,有些和博弈没有直接关系,是人为加上去的,如棋赛中的奖金,战争背后的利益争夺等。对任何一种博弈,剥去这种附加上去的利益,都有其最直接的竞争目标,也就是作为博弈的胜负判别标准的那个东西。

如战争以进行到最后哪方还具有保留作战能力决定胜负,一切策略都围绕这一目的。可以通过政治攻势瓦解敌军的士气,削弱其战斗力,所谓“攻心为上”;可以袭击敌人的指挥部,造成敌军失去指挥,丧失战斗力,所谓“擒贼擒王”;也可以切断敌人的运输补给线,使部队失去战斗力;通过正面战斗消灭敌人是最根本的办法,也是比拼实力的办法;在比拼实力的战斗中为了在战斗进行到最后阶段时仍然有战斗力,保留预备队是关键,预备队不能过早投入,因为战争的胜负决定于最终谁还有战斗力。

只有这个胜负判别标准才是博弈计算的关键,也只有这样才能落实到操作上,其他东西都是后加上去的,和博弈本身没有直接关系,不必考虑。其他东西对胜负没有意义,考虑太多只能使人患得患失,影响情绪,或者干扰人的注意力,使人不能集中注意力于博弈本身的胜负,影响正确计算。参与博弈的最佳心态是忘记博弈以外的一切,心中只有这个最基本的胜负标准,这就是博弈中的“平常心”,这种心态最有利于水平的发挥。

我们可以想象这样一种情况,两个围棋高手,在皇帝的命令下对弈决生死,刽子手已经准备好,输棋的一个立刻拉出去砍头,这时候,这盘棋会下得更精彩呢还是更糟糕?一般而言肯定会下得更糟,因为人在这种紧张状态下思维必然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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