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妮显然不明白“麻瓜”这个词的意思,但她听懂了男孩口中轻蔑的语气,也感受到了男孩身上那透体而出的恶意。所以这次,她终于摆出了长姐的威势,一边瞪着男孩,一边拖着莉莉就要离开,当然,她也试图带走潘,但潘那气定神闲的样子,却令她放弃了这个打算。11岁的小女孩,心中虽有钦慕,但恐惧战胜了一切。而男孩却因为佩妮的话,表现得有些生气。
而看着莉莉和佩妮离开以后,潘才长长一叹,说实话,他其实对于吵吵嚷嚷的伊万斯姐妹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说不清喜欢,或者是不喜欢。但显然的,他对这个斯内普十分的感兴趣,他喜欢他别扭的性格,这令他总忍不住要去逗弄。
“好吧,重新介绍一下,我叫潘,潘?特里劳妮,而莉莉——是那个被姐姐拖走的姑娘,我想,你已经发觉了。”潘看着眼前这个别扭的男孩报以温和的一笑,但是……似乎对方,并不打算就此原谅他适才的假报姓名的罪行,不过潘也不以为意,“你说特里劳妮是被——梅林眷顾的预言家族对吗?”
“……”男孩依旧没有回话,但却也没有掉头走开。
“那么,我的第一个预言就是,我,潘?特里劳妮,和莉莉?伊万斯,还有你,斯内普,将会成为永永远远的朋友,死也不休!我说,你接受我的预言吗?”
潘微笑着伸出右手,眼看着斯内普,冰绿色的眼睛荡漾出淡淡的柔光,如水的温柔,却偏偏令人觉着强势与霸道,水——本就是至柔,至刚的物质,在不动声色之间,将一切坚固的外壳瓦解。
于是,仿佛是中了蛊一般,斯内普也在嘴角拉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笑着举起了自己的右手:“西弗勒斯,西弗勒斯?斯内普!”
而这一刻,当当事人都忘记了这一刻以后,有一个人却记住了,他是一只如猫似的小黑豹,灼灼着难以读懂的眸光,见证了相遇的那一刻,然后,他一直跟随在潘的后面,直到潘,收下他做了宠物。
作者有话要说:哇哈哈,被我标题党了不?
c h a p t e r 3 跟我姓
夜正黑,偌大的落地窗被厚重的窗帘遮蔽,隔绝了月光,隔绝了星光,整个屋子里,黑色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只一双黑色的眼睛,在静悄悄的屋子里,闪烁着灼灼的光彩。
斯内普安静地站在房间的地板上,黑豹的身型,即使娇小如猫,也比猫更修长,更矜持,更危险。
床上轻浅的呼吸声,有规律地一起一伏,铂金色的长发,随意地披散在黑缎的枕头上,透着稚气的脸,似有相似,却又不同,那张脸混合着天真与稚气,但斯内普却知道,那双紧闭着的眼,却一如自己所熟悉的那个人,墨绿、沉静、温柔并带着几丝习惯的讥讽,却是少了些淡漠与岁月的沧桑。
轻轻移步靠近,褪去阿尼玛格斯身型的年长斯莱特林丝毫没有忘记给少年下上一个昏睡的咒语。他高高地站立于床边,专注地看着床上的少年,素来空洞的眼神中,却带着费解的复杂神情。
“潘?特里劳妮?杰萨斯!”斯内普坐于床边,轻轻吐露少年的名字,他当然知道那个忧伤的铂金少年的灵魂正静静地躺在眼前这个天真少年的身体里,但是——潘?特里劳妮又是谁?他当然不会再愚蠢的认为潘?特里劳妮是那个忧伤的铂金少年的父亲,因为,虽是不同的样貌,但两个少年却带给了他同样的灵魂震动。他的灵魂叫嚣着莫名的情绪,迫使他冒然出现在了少年的身前,第一次,情感战胜理智,令他厚着脸皮一直跟随着少年,直到少年对着他无奈地一笑,用温暖的怀抱抱起他,从此成为他的宠物。只是——为什么记忆中从没有少年存在的痕迹?
能够通过时空魔法回到过去,这无疑是一件令人觉着愉快的事情,他又可以见到莉莉了,那个他一直心心念念着的百合花,但是……当他看着完全秉持了格兰芬多性格的莉莉时,他却犹豫了,那个少女明媚如同骄阳,火红的头发,爽朗的笑声,不羁的性格,莽撞的举止,她是那个自己心心念念爱上的莉莉吗?那明媚得足以灼伤自己的笑容,幸福得让人嫉妒的生活,以及自己永远也无法习惯的格兰芬多式的莽撞?!那个莉莉是自己心心念念爱着的人吗?还是说——一直以来,他所爱上的都只是那个记忆中的温柔如水的“莉莉”?
“你好,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莉莉!”铂金的少年逆着光,淡金色的阳光为他镶上了金色的边框,他微微高昂着头颅,淡淡地微笑着,墨绿色的眼睛如水般柔和,他轻轻的自我介绍着,柔和、温暖却不是神明一般高远,他眼底那抹恶作剧的神采,为周身闪烁着柔光的少年,平添了一笔鲜活。当然,如水的温柔却也霸道非常,斯内普知道,少年对于自己执着的事情,一定会得到答案,当时,他的眼睛,坚持地看着幼年的自己,一定要得到他的名字,而当时的自己之所以没有回答,却是因为被他既温和又坚韧的绿色眼睛,恍去了神情。而当他看见少年微微蹙起眉头的时候,只能是狼狈地开启另一个话题,“你姓马尔福吗?”
“原来我们是这样认识的。”斯内普淡淡地微笑着,虽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如今他却清楚地明白,无论是眼前的天真少年,亦或是未来的忧伤少年,他们根本就是同一人,而既然梅林给了他一次重新经历丢失记忆的机会,他自然不会再犯过去的错误,于是,斯内普微微笑着,轻声对着熟睡的少年,说道,“你好,我叫西弗勒斯,西弗勒斯?斯内普!”
潘慵懒地躺在自家草坪上,看似微眯着眼睛,实际却是在偷偷打量自己的宠物——一只小黑豹。这是前几天他从灌木丛捡来的,不,也许更正确的说,不能用“捡”这个词,而应该用“粘”,这小东西是自己黏上他的,怎么甩脱都甩脱不掉,一直都是不声不响地跟着,隔不太远,也就两三步的距离,他快,它也快,他慢,它也慢。直到他进了自己的房子,打开了门,它依旧如此,无奈之下,他只能带它回家,他一直是个心软的家伙,这个定义,那个叫做亚当的混蛋很早就下过,并且——没错。
潘坐起,盯着小黑豹,思考着。
这是一个奇怪的小东西,若说黑豹作为森林王者天生有着王者的高傲的话,它的这种死乞白赖跟着自己的行为绝对和高傲扯不上边。但若说它像一只野猫一样毫无节操,却也不是,它举止优雅,天生傲骨,甚至不吃任何生食,森林王者不吃生食,真是令人纠结的问题,一开始为了它的餐点问题,多比不得不和墙壁以及碗柜多做接触,而且,小家伙对多比,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敌意。一只黑豹讨厌一个家养小精灵,多么奇怪的现象?!但是最奇怪的,还不止这些。
小东西对莉莉也有着某种复杂的情绪,说它讨厌莉莉吧,它却总会被莉莉的笑声吸引,并愣愣地盯着莉莉,他分明记得有一次,小东西在偷看莉莉,出神地望着莉莉,不是猎豹盯着猎物的专注,但的确是专注,一种令人难以理解的复杂目光,复杂得几乎令他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视,黑豹会有复杂的目光吗?但若说小东西不讨厌莉莉吧,它却总拒绝莉莉的亲昵,女孩子对毛绒小动物的先天优势,在它的身上完全没法体现。刚开始他还以为是小东西怕生,但后来才发觉,小东西根本就是不喜欢别人亲昵,当然,自己除外,这大约和自己是它的主人,掌管着它的吃喝拉撒,以及足够厚脸皮得硬要抱抱有关。
啊,抱抱~潘坏笑着看着小东西,张开双臂,他分明感受到了小东西的慌乱,以及拒绝,但是,当他硬要将它抱起的时候,它却也只能乖乖就范,不会逃跑,自然也不会伸出利爪,给他几下。对了,这个性格像谁?用拒绝掩饰不好意思的别扭性格像谁?
潘将小家伙举起,面对着面,盯着它漆黑如子夜的眼睛。
啊~别扭的性格~潘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名字。
“西弗勒斯!”潘笑眯眯地看着小黑豹,十分有趣地觉察到了小家伙一瞬间的僵硬,“啊,你懂我的意思了?你也觉得自己像西弗勒斯?”潘笑眯眯地看着小东西,无比开心,“嗯~好吧,我决定了,你的名字——西弗,至于姓嘛,跟我的姓吧!”潘恶作剧似的对小家伙宣布道,不意外地感受到了小家伙的不屑以及纠结,呵呵,如此通人性的小东西,真是太可爱了,比欺负西弗勒斯还要有趣!“晚上我带你去见见西弗勒斯,给他带点好吃的算作是你给他的见面礼,那个——从今以后你们就有一样的名字了,哈哈……”潘突然觉得很是开心,不禁亲昵地蹭着小黑豹那柔软的皮毛,甚至禁不住地亲了它一下,“你们见过的,就是那天你出现时也在的那个小男孩,有好多天没见他了,不知道他有没有收到他所说的信?”
“好多天没见到谁了?”一个低沉磁性的声音自门外响起,很是熟悉,除了那个混蛋男人,不做第二人想。
“你怎么来了?”潘放下小黑豹西弗,却依旧抱在怀里,皱眉看着混蛋男人,记得这家伙前几天不是才回来过吗?怎么才这么几天又来了?那么勤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