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时候,你把人从绝境中救出来,并让他一家子得以生存下去,还没有知道“人性本恶”的百姓们,这样做是丝毫不奇怪的。
“子方兄?可是商路不通?”张锋把毛巾又交给丽儿,后者乖巧的接过,退下,转入屏风后,那乔胖子的嘴一边继续噼哩啪啦,一边色迷迷的盯着丽儿走路时粉臀的起伏节奏。张锋见不得别人觑视自己的女人,哪怕他还没正式和她们两个嘿咻过。于是不理他,径直问糜芳道。
“正是,想我濮阳如此大的销量,若停销一日,至少要损失二万金,如今到处是黄巾贼子,想必兄长在徐州也差不多。”
“无妨,待我明日与仲业、永成商议一番,便起兵灭了这些许小毛贼。”
乔瑁终于意识到张锋讨厌他的地方了,忙称谢告辞先行而去。
马个*的,再这样看老子的女人,小心我送你去当张让的同行。张锋心里咒骂着,已经一点都不想在以后的联军与董胖的会战后,救乔瑁一命了。
“知机此行万望小心才是,那黄巾虽大多是破业之农,却人多势众,动辙裹胁数万人铺天盖地一般扑来,诸多小城均是不战而逃,而且知机年方十五……”
嘿嘿人多?张锋却不担心,人再多也是乌合之众,自己在濮阳这苦心经营的几年不是白白浪费的。到时候……不免要让这黄巾,成为自己被世人所称道的第一个垫脚石。
糜芳和张锋认识这么久,也知道他的本事,倒也不多说了。于是开始聊些家常起来,说到糜环,张大公子脸上略红的一红,平时的张狂和自信一下子被心事肢解得七零八落,双手在大腿上搓了又搓,小声问道:“小弟有一事相求……”
糜芳也不是蠢人,闻弦歌而知雅意,故作不知状:“知机何以如此生份,你我好比手足兄弟,你母即我母,我妹即你妹,有甚难事,为兄一力承担便是。”
张锋一听他这样说了,更是面红耳赤,期期艾艾开不了口。
糜芳心下索性再占占他便宜,“这环儿生的是娇俏可爱,这几年上门提亲的人是踩破门楣,撞烂门庭,不过也是了,都八岁了,也可早早择一佳配,定了亲,我这大舅子也可以沾沾光,以后尽过些富家翁的逍遥日子。哈哈哈……”说道这,站起来背过身去,肚子里笑得直抽。
张锋是聪明,但那是事不关己,听说糜家准备给糜环定亲了,那平素冷静和沉着却变成了愚钝,抓耳挠腮,好不烦恼。
却颤着声,怯生生的去拉糜芳的衣袖:“子方兄,我的子方兄,你们到底想把环儿许给哪家?”简直一个初出茅庐不懂人事的毛头小子。
糜芳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到弯下腰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轮流着擦拭眼中涌出的泪水。
张锋还不明白,只得蹲下腰来,小心的陪着糜芳一起干笑,到底笑什么,他自己都不清楚。
“知机,我就不再耍逗于你了,世前男儿或数以万计,我与家兄却觉得环儿佳偶非知机莫属。不谈知机一身才干,又生得风度翩翩,就算这从未看不起我糜家世代从商,我与家兄也会将环儿许配于你,只是你平日素有四海之志,倒为了这事显得小家子气来,笑煞我也……哈哈。”
张锋听了,不但不生气糜芳耍他,反而站起来身来,整整一身皱巴巴的脏衣服,深深一揖:“锋,谢过子方兄的抬爱,我必善待环儿,爱她一生一世。”
糜芳一把拉过张锋,和自己肩并肩的坐在地上:“还客气什么,大家就要是自己人了,不过你以后,可要叫我二舅哥啦。”
张锋鬼头鬼脑的又拱拱手,嘻皮笑脸的叫道:“见过二舅哥!”
糜芳又是一番长笑,张锋在旁边跟着笑,笑得那么贱,那么骚,好象拉到客的小龟公。
准备给张锋换茶的莲儿,俏立在屏风后,心中的茶杯在盘中轻声颤栗,正如她此刻已经冰凉得如置冰窖的心一般。脸色苍白,几立足不稳,长舒几口气,也缓过心中的悲伤。
他……居然不要自己二姐妹,看上的是那糜府的三小姐,难怪他连我们姐妹们脱guang了都不肯碰一下,饶是自己二人一心一意想共侍一夫,谁料……
也罢,死了这心也好,终究不是自己的,也莫要去强求。谁怪自己遇到他时,不是一个待字闺中的千金小姐呢?能免去为闾人(注:娼妓)的命运,也是天大的好事,自己还有什么奢求?
怀着一颗无比失落的心,缓缓转过身去,任由眼中晶莹透体的泪珠儿,便如那一腔爱慕,一颗一粒,纷纷跌落在茶盘中,摔了个粉碎。那娇弱的身躯,失去了生气,饶是再好蜀锦,再摇曳的身姿,也知行尸走肉一般,一步一蹒跚,渐渐没入黑暗之中。
第二十四节 初战黄巾
东郡附近,势力最大的就是于毐(注:发音是“ai”)、白饶、眭固三个渠帅的三方,一方大约一万人,加上黄巾家属,以及依附他们的一些山贼、百姓,总人数有二十多万。凭借自己人数的优势,倒是经略了不少小县村,手中的人马也越来越多,现在三个人都从杀破城镇的大户家里强抢了些女子,都纳了七八房妾。野心也越来越大,已经盯上了城高池坚的濮阳。
离狐此时,一面临水,三面环山,虽然不甚高,但地势也是算是险要的。一座由巨木制成的山寨就建在那临水的小小三角里,天然的险要环境使得北面根本无人防守,寨门放置着三层由木头简单扎成的鹿角,两个高高的瞭望塔各有四名黄巾军在警戒。
此时寨门大开,一队队的车马都急着往里赶,上面装着抢夺而来的金银、粮食,一队队未加入他们的百姓被一根长索捆住手脚,慢腾腾的往寨子里挪,旁边有一队手持长鞭的黄巾“义士”,如果发现谁走得慢一点,弄得队形混乱,就会大声呼喝着一鞭子抽过去,本来百姓的衣服就不怎么结实,这里放眼望去看不到头的队伍,没有几个人的衣服没被抽成一条条。地上每行一步的浅浅痕迹,都伴随着一条线的淡淡血渍,混合着些许的血肉,引得蚊蝇不断。
不时的还有几个骑马的黄巾将领,马上或载着鼓鼓囊囊的包裹,或一名面朝下伏与马上的女子,那女子的手足还不住的徒劳挣扎,可是被马上之人一手就按得死死的。
寨子的正中一间最大的帐篷,四个火盆使得里面是温暖如春,厚厚的牛皮毛毡起到良好的保暖作用,虽然外面的秋风还有一点萧瑟,里面几个大汉却是热得都流出了汗。
正中从的就是于毐,天生便是稀发,硕大的脑门上只有几辔发黄的卷毛无力的贴伏着,头上骨形突显得很明显,中间微凹,两边却凸起如两座小山,好象传说中的山魈一样。如果放在今天,肯定会有人觉得这人就是一个畸形。
眭固也有一个特点让人见之不忘,两个眼珠子大得处于随时让人担心会掉出来的位置,他的眼睑根本无法完全容纳它们,如果别人进门有可能是鼻子,换了是他则一定是那对眼球。虽然天生容貌如此,他却不准任何人谈及他的这个特点,只要让他听见,就唯有一个下场——死。
三个人里,容貌普通如一个老农的白饶算是个帅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