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他们就看见方晓不知道从哪弄了个高脚玻璃杯,正屈着食指,一下一下得轻轻弹在高脚杯的杯面上……
“这……用杯子当乐器?”
“这好像是一首歌的前奏?”
“这……也行?……”
“这小子,太狂了也……”
歌好不好,只要听前奏就能听出来。
而一首好歌,对于热爱音乐,搞音乐的词曲人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毫无疑问,方晓现在用玻璃杯演奏的前奏,就是一首他们全都没听过的好歌。
所以,尽管他们心里还是憋着一股气,尽管还是觉得方晓狂的没边,尽管还是想要教训这个年轻人,但却都不约而同的稍稍愣住。
紧接着,他们心里同时升起了一股,“听听,看这小子能写出什么歌,也不迟的想法。”
大厅里,逐渐安静了下来。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
方晓的手指充满律动感,节奏明快,就好像他弹奏的不是一支高脚杯,而是一架钢琴。
二十二秒的前奏,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却刚刚恰到好处。
可就是这短短的二十二秒,就听得苏清卿那双好看的丹凤眼变得亮晶晶的。
其余的词曲人,同样有点呆滞。
这前奏,可以啊!
手指猛然停下,紧接着一个清亮却不高亢,充满莫名味道的声音响了起来。
“你是,遥遥的路,
山野大雾里的灯,
我是孩童啊,走在你的眼眸;
你是,明月清风,
我是你照拂的梦,
见与不见都一生,与你相拥;”
方晓的声音和气息很稳,清亮如水,恰到好处的莫名味道,就好像一个沉醉在回忆中的年轻人,在诉说心声。
短短的两句清唱,就见方晓扎实的唱功。
大多数人,沉浸入词、曲之中,甚至有的还不有自主的闭上了眼睛。
他们想起了自己的父辈,想起了自己的祖辈,想起了许多父辈、祖辈在小时候讲给自己听的那些好像很遥远的故事……
猛然间,方晓的歌声一变,音色稍稍提高,但却依旧没有脱离之前的如诉说一般的情感,他处理的恰到好处,让听者愈发的沉迷其中……
“而我将爱你所爱的人间,
愿你所愿的笑颜;
你的手我蹒跚在牵,
请带我去明天;
如果说,你曾苦过我的甜,
我愿活成你的愿,
愿不枉啊!愿勇往啊!
这盛世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