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就开始抽风。
为什么别人重生随随便便就能起飞,轮到自己却兜比脸干净呢?
看来,小说跟生活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不过顾川并没有气馁,雷布斯不是说过嘛,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起来。
这个时代,最不缺的就是机遇,缺的是。。。钱
未来时代的变革,他全部看在眼里,曾经的工作室,便是站在互联网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
重来一遭,顾川有信心打造自己的商业版图。
当然,前提是今晚能让馨姐满意,然后。。。乖乖掏钱。
人家都说,若男人是第一次,姑娘可是要包红包的。
呃。。。这话好像说的是。。。鸡。
“唉,实在不行,我就学点金钟罩铁布衫什么的,看能不能抗住富婆的绝活。”
这年头要是努力有用,还要富婆干什么?
没办法,谁让自己没有系统,也没有超强的记忆力呢?
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大帅比而已。
文抄公的路子走不了,毕竟,不是每个人脑袋里能塞下数百万字的小说,数百首金曲。
不过,说到曲子,他倒真记得一些,只不过都是民谣,平日里喜欢弹的,挑挑拣拣还没有发行的,应该够自己小赚一笔。
至于小说嘛,他虽然脑子好用,但那么多字是真踏马的记不住啊!
倒是有一部短篇让他记忆深刻,并非他多么喜欢看,而是。。。那个狗贼把他喜欢的人物都踏马写死了。
“既然这样,江南老贼,那你就别怪我欺世盗名了!”想到这里,顾川便是发出geigei的笑声。
剧情他都熟悉,文笔的话,找人帮忙润色一下应该可以拼凑个大概。
他记得清楚,江南老贼的第一部龙族是09年发行的,而现在是08年。
江南:坏了!我成替身了。
‘果然,大部人的第一桶金都是不干净的。’顾川这样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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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这话能踏马用在这吗?
。。。。。。
傍晚七点,日落西山,顾川与柳馨碰面,一同来到了缝纫机酒吧。
包厢、吃的、喝点都已经准备好了,毕竟,顾川谈的可是**的大生意。
此刻的柳馨,换上了一身格外清新的衣服,白色的背心,灰白色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白色运动鞋。
跟顾川站在一起,就好像同班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