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可不能乱说,盛先生早就娶妻,怎么会在外头有个这样破烂的孩子。佣人慌了,跟管家说了以后,管家悄悄地告诉了在书房里写书法的盛先生。
毛笔“啪嗒”一下就落在宣纸上,把宣纸上的字染成脏兮兮的墨。
盛先生转头往窗外望去,远远看见跪在公馆门口的那个身影。
管家观察着盛先生的表情,询问道:“老爷,要不要赶走……”
盛先生却抬起手,指尖带着轻微的颤抖,“带他上来。”
管家愣了一下,但还是很快答应了。
盛先生在书房里踱着步,那张在商场上堆砌出满是笑容的一张脸,此时此刻是一丝笑容都憋不出来,眼底还带着几分颤抖的不安。
那满身破烂的少年被带了上来,只看了盛先生一眼,就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眼眶通红:“爹!”
管家悄悄地把书房的门关上了。
盛先生慢慢地在少年身前蹲下,颤抖着抬起少年的脸,看着上面被烟熏火燎出发黑的痕迹,看着那张清秀的面庞,“蔼蔼……你娘呢?”
少年听见盛先生叫出了他的名字,一下子就忍不住了,哭出声,却也怕自己身上的破烂弄脏了盛先生,只敢自己抹泪:“久坪村被炸了,娘没了,村民都死光了,弟弟也跑丢了,就剩我一个人了。”
他抽噎着,嗓子里堵了团棉花似的,哑得不行,“我沿路一直在找弟弟,找不到,我身上剩了那么一点钱就拿来买船票了,想着到南京来,您能帮着我找找弟弟。”顿了顿,他急切地道,“您放心,我不打扰您的,您帮我找到弟弟我就带弟弟走,我不在这儿住,您也不必认我是您的儿子……”
盛先生简直就是心痛到无以复加。
他承认自己是个负心汉,可当初父母媒妁之言娶的妻子,他也确实不爱,也有自己的一番报抱负,所以从久坪村来到了南京,白手起家。在没有娶大小姐之前,他还会回久坪村看糟糠之妻和两个儿子,但娶了大小姐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了。
盛先生在农村有两个儿子,大的叫盛霭,就是眼前这个,今年十三岁,小的叫盛熙阳,今年应该是六岁,但是小儿子他没见过几面。
他其实心里一直有纠结,要不要把两个儿子接过来,虽然他现在有钱,养着两个儿子不算什么,被人发现也不怕,因为如今好些老板家里都有不少老婆,孩子一大堆,他就说以前娶的,想来大小姐也不会介意,只是……
只是没想到,这个念头只是闪过几天。
这愿望都已经没有办法实现了。
盛霭一个人跑到南京来,盛熙阳不知所踪,他们的母亲也死了。
可能也是因为盛霭过于可怜,所以盛先生一怒之下,把盛霭接进了公馆,再加上大小姐没有生孩子,于是盛霭就成了盛家公馆名正言顺的大少爷。
这位盛霭盛大少爷,约莫是因为在农村长大的缘故,没有半点少爷的脾气,温和又谦逊,还喜欢自己做活儿,不好意思让佣人伺候,不到半月就跟佣人打好了关系。
下人们都很喜欢盛大少爷,大小姐也觉得这个孩子怪可怜的,当成自己的亲儿子一般照顾。
这盛公馆中的生活固然好,但盛霭始终记挂着他那个走失的六岁弟弟,询问了盛先生的意见后,就开始四处在南京城里贴告示,或者让卖报的小孩帮忙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