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天后,周洋好些日子没有再出现。
向夕难得过了几天清净,不用一下课就看到教室门外有人在跳高高,不用在音乐室睡会儿就被摇醒,不用每天吃个饭都能偶遇。
认识他们后热闹是很热闹,只是这份热闹一般人消受不起。
特别是向夕这样的,精神很短的人。
以前他还只会把手机声音调小,现在他已经学会静音模式,飞行模式,关机等与世隔绝的强大功能。
临近十月,南都的艳阳天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阴沉沉的乌云天,南都白天不怎么下雨,夜雨却很多。
向夕趴在琴盖上,享受难得的大晴天,温暖的光芒穿破重重叶片,透过玻璃窗,洒落进音乐室,部分垂落在他的侧脸上。
细碎的灰尘在金色的光芒中缓缓移动。
“向夕!!”
音乐室的门突然被打开。
不用听声音,这熟悉的开门动作,向夕都能识别来人的身份。
向夕在琴盖上蹭了蹭脸,下了好大决心才抬起头。
一张笑意盈盈的娃娃脸凑在钢琴面前,琴包的琴头部分砸在他头顶也没能改变他的表情。
向夕莫名想到了一个词,傻狍子。
“小学弟呀!!好久不见,想我了没?”周洋抱着向夕狠狠蹭了几下脸,完了,把琴包靠着钢琴放好,一屁股坐到向夕身边,打开背来的另外一个包,边念叨边往外掏东西:“你不想我没关系,我想你就行了,中秋这两天,我回北城去啦!给你带了好多北城的好吃的,烤鸭,酱肘子,八件,茯苓饼,驴打滚。。。。。。”
周洋说的好久不见,五根手指头都数不满。
满打满算也不过才三天。
向夕揉了揉被蹭痛的脸蛋,总共两天多时间,他就从南都跑了一趟北城,路上至少就得花十个小时,他回去了个寂寞?
摆了一会儿,周洋可能自己也发现越摆越不像样,又开始往口袋里装:“等会我给你拿到宿舍去,你这小胳膊儿小腿儿的怎么拿得动。”
周洋坐着都比向夕矮半个头,到底是谁给他的勇气口出狂言。
“看来这一趟没白去。”上一次见周洋,因此歌词的原因整个人还萎靡不振。
现在这么神采奕奕,肯定是回去的这一趟有了进展。
说起这个事情,周洋兴奋不已,连忙从琴包里掏出一个笔记本,翻开写的乱糟糟的一页给向夕看。
向夕恍惚看到:破坏,撕裂,啃噬,分解。等词汇。
“啊,错了,等等。”周洋看到背后的部分发现不对,连忙收回,重新翻找起来。
向夕的睡意消失殆尽,这娃娃脸到底写了什么玩意儿出来。
“是这个才对。”周洋看了几遍确定没错后才把笔记本递给向夕。
向夕大致看了一下,韵脚的处理很好,他自己唱出来应该也很顺口,但有些地方,语言不够精炼,结构有些混乱,因为过于在乎韵脚,用了不少谐音的字凑押韵,破坏了词的部分美感。
倒是不存在为了展示自己文学功底而炫技的晦涩。
词的内容主题是有了,但并不清晰。
“你是想告别还是告白?还是两者都有?”向夕琢磨了一下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