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唐僧的亲爹是刘洪,我们的温娇小姐才会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才会过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日子。在温娇小姐眼里,刘洪才是真正的情郎,一个为了自己才杀人的人而已。
当年在洪江渡口,刘洪、李彪两个水贼杀了陈光蕊,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劫财劫色,那么,这两个水贼就会财物平分,女人也要平分,先轮奸,再商量:这个女人究竟是杀掉,还是藏起来压寨。可都不是,钱都没要,居然是: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们再看这一幕的细节:“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家僮是杀的,一刀就解决了,光蕊是被打死的,打,比杀要慢得多,刘洪为什么要打?肯定是边打边骂:“我叫你干。。。!”
小姐见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将身赴水,刘洪一把抱住道:“你若从我,万事皆休;若不从时,一刀两断!”这句话真是耐人寻味啊,你若跟我过日子的,我也不计较你跟陈光蕊的事了,反正你已经有了我的孩子,你若不跟我过日子,我就跟你一刀两断!
刘洪若真的是劫色,就不用说这番话了,先捶她两捶,看她老不老实!而作者用的“一刀两断”这个词实在是妙啊。各位看官,你们都以为是要杀小姐么?不是滴,是在用“分手”吓唬小姐!百分之百的指“分手”!因为小姐本来就是准备去跳河自杀的呀,你还再用杀她吓唬的了么?!所以,小姐不是怕死,而是怕分手!
刘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为什么又不要她了呢?现在怎么又在船上呢?只有一种解释:刘洪的家庭反对他娶温娇小姐。
刘洪与温娇应属自由恋爱,因为家庭反对,才不能结婚,不能去抢绣球,如果是他自己不爱小姐,他现在也不会化装偷跑到这船上来打死光蕊,现在,已经把光蕊打死了,你若不从我,我就再回去,看你怎么办!小姐怕的就是这。
刘洪的家庭势力一定不小,如果比丞相低,也不敢那样做,两家大概是势均力敌,而且是对头,这从后面可以看的出来,刘洪在官场上应付自如,绝不是一梢公水贼做得了的,丞相在知道真相后,一纸公文就能解决的问题,却要跑到皇帝那儿讨来六万御林军去剿,就说明刘洪的家庭势力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各位看官啦,看书得仔细,作者这样写,都是有用意的,你自己想不通了,却说作者水平臭,这是什么道理?!
刘洪是爱小姐的,因为小姐已经结了婚,刘洪的爹妈才放松了监控,刘洪才得以脱身,尾随而来,买通开船的李彪,化装成梢公,打死光蕊,与小姐私奔,改名换姓,连显赫的家世都放弃了,情愿与小姐躲在江州过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那她们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刘洪必然是深谙官场之道,行事分寸恰倒好处,才得以十八年来不升不降不调不露。
小姐十八年来必然是经常写信回去:爸妈,我很好,很幸福,勿来,勿念,光蕊工作很忙,有时间我们就回来看您。
小姐要是不打掩护,能瞒十八年吗?!
若按表面文字,刘洪只见了小姐一眼,就被迷住了,顿时淫心大发,杀人劫色,何等的猖狂!怎么当了市长反而又收敛了呢?按这个色魔的本性,再加上江州土皇帝的权利,应该更加有条件滥发淫威才对,应该把江州的女人玩遍才对!
可是他跟小姐过的一直很好,从小姐要僧鞋,找寺院这一段可以看出,他都是顺着小姐的。直到丞相发兵来捉,从梦中惊醒,也没有发现他有一妾。可见刘洪根本就不是什么色魔。
如果小姐怀的那个孩子(唐僧),不是刘洪的,刘洪会对小姐这么好?而且十八年来人都半老了,还这么好,那就只能说明:小姐与刘洪才是真正的原配夫妻。而且从感情上讲,比任何一对夫妻都要好的多。
(12)江流僧复仇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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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是刘洪与温娇所生,那么,刘洪又怎么会要杀掉自己的亲生儿子呢?
不会,绝对不会!刘洪打杀陈光蕊与家僮是何等的利索,难道要杀一个婴儿还不简单吗?我们来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幸喜次早刘洪忽有紧急公事远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贼人回来,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抛弃江中,听其生死。
看到没有?是小姐做的这个弃婴决定。各位女士先生们啊,凭良心说,把自己的孩子抛弃江中,听其生死,还有没有这个婴儿活的命?!如果她是真的指望“有人救得,收养此子”,她干吗不放到街上人多的地方去?
她怕刘洪谋害此子,性命休矣,难道她丢弃江中,听其生死,不一样也是性命休矣!甚至死的还快些!要是真的是刘洪要谋害此子,那她可以求得了这个情,反正我已经顺了你,你就饶这孩子一命吧,总要比丢江里好得多!
可她是背着刘洪去的,为什么要背着刘洪呢?因为刘洪若知道了,绝对不会允许她这样做!
那么,我们的温娇小姐为什么要抛弃自己的孩子呢?
因为在唐僧出世的时候,南极星君告诉她:“此子异日声名远大,非比等闲。”就是告诉她,你的儿子不会死的,将来还很不一般。“汝可用心保护。”可她并没有用心保护,而是往江里扔,往江里扔就是要他死!
为什么要他死?就是因为南极星君说:“汝夫已得龙王相救,日后夫妻相会,子母团圆,雪冤报仇有日也。”听到这番话,小
姐的反应很不正常,居然是“无计可施。”
此子留下是个祸根!将来必然要来找她和刘洪报仇。所以,温娇小姐做出了一个很艰难的抉择:背着刘洪,弃婴江中!
当然,出于母性的本能,小姐还是希望他有活命的一丝希望。
唐僧被丢到江里,也算是命大,被金山寺一个叫做法明的和尚拣到了,慌忙救起,见了怀中血书,方知来历。取个|乳名,叫做江流,托人抚养。血书紧紧收藏。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觉江流年长一十八岁。长老就叫他削发修行,取法名为玄奘,摩顶受戒,坚心修道。
这个老和尚的行为实在是叫人费解。
1。既然见了血书,方知来历。他就应该拿血书去京城告状,或是去找丞相报信,然而,这个和尚什么也没做,并没有去声张正义,竟将血书紧紧收藏。难道他怕惹事吗?
2。如果说这个和尚是因为怕惹事,才不去报案,不去声张正义,(这个也能理解),但是后来怎么又拿出血书唆使怂恿玄奘去复仇?很显然,这个和尚根本就不怕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