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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作品:暗恋桃花苑

作者:常霄

男主角:江蜜衣

女主角:烂泥巴

内容简介:

从小生长在少林寺的烂泥巴真是人如其名

肮脏巡邋遢不说,生平无大志,只想当和尚!

什么?老不修和尚不但不帮“他”剃度,

居然还泯灭良心的把“他”踢出寺门?!

都是那个该杀千刀的“斜眼”害的!

自从误打误撞和他发生“一唇之情”后,

原来平静无“波”的胸部竟然开始肿痛,

早知如此,就该杀人灭口,永绝后患才是!

有没有搞错!他娘居然叫他去娶个“和尚”?

他,名震江湖的“梧桐三侠”中的老大,

可是个不折不扣、昂藏七尺的大男人耶!

男人和男人怎么拜堂成亲、早生贵子?

但他为何老忘不掉那个浑身脏兮兮的小男孩?

难道他也新潮到跟人家流行“断袖子”?

啥?烂泥巴就是蓝泥?这下可错都通了!

哈哈哈!经过洗澡间的共洗“鸳鸯浴”之后,

她不想为他披上凤冠霞帔都不行了……

正文

楔子常霄其人也

Bia认识常霄已届十年了(很难想像吧!),以我的资历算来,在她所组成的“狐群狗党”里,算得上是元老级的党国大老,所以最有资格来此伸张正义代写序言。

我从未做过“文字女工”(此名词乃常霄介绍自己职业时的用语),通常我的一双手只负责切菜、炒菜。哎呀!“拍谢啦”,忘了自我介绍,我叫勺一丫,英文名字也叫Bia  ,目前是一家“大”饭店里的“小”厨娘。

言归正传,常霄虽是个文字女工,但她却十分执著且优游于她所创造出来的文字世界,在我这相交十年的朋友看来实属难得。当然,各位常霄的衣食父母也是功不可没,只是别饱了常霄,饿坏了自已;但如果不喂饱常霄,文字女工可能会没力气写小说。各位衣食父母,你们就看著办吧!

P。S。常大姑娘看完我的序言后,抱怨我没详细介绍她的个性、嗜好等等,在此郑重介绍如下:笔名:常霄本名:  (还是别说了,那么耸搁有力的名字!)

身高:号称一六O  公分体重:五十公斤左右(概括说来五十至五十九皆是五十左右)

星座:双鱼座个性:乐于助人、广结善缘、四海之内皆兄弟般的肝胆相照。为了朋友,就算是两肋插刀,插到屁股去了,也不会叫痛(好勇敢啊!)

长相:有点像刘若英、张艾嘉、张曼玉、王菲(够狗腿了吧!常霄,我还可以再狗腿些。)

看来写作挺有意思的,下次我也来做个文字女工如何?希望各位读者在看完这本和常霄本人一样爆笑的小说后,写信给常霄时,信封上的收件人别写成勺一丫了!哈!

第一章

“什么!要我去娶个少林寺的小和尚回家当老婆?娘,您是想抱孙子想疯了不成!”

平时惜言如金的江蜜衣,一时情急竟脱口说了十天份的话,把在场其余三人给吓得目瞪口呆。

在他英俊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可思议的表情,紧蹙的眉毛下一双幽黑的眼瞳瞄向一旁站没站姿的二弟江雀衣,彷佛籍由那一眼便能将全天下最大的麻烦丢了出去。

“别看我,我对男人一点兴趣也没,尤其是理光头的男人。”向来对女人很有一套的江雀衣,整个梧桐镇内的名媛贵妇几乎无人不识他的名号,但他坚信这与生俱来的男性魅力只对女人有效,再说他可没有断袖之癖。

于是江雀衣也学大哥的方式,目光斜斜地扫向老三江蝶衣,嘴角略向下垂,透著些许不屑,仿佛在抱怨著:有没有搞错,叫他去杵根“棍子”,对方不怕弄断了命根子,他还担心“铁杵磨成绣花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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