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连忙向法官解释道。
“反对无效!”
法官先是否决了任天堂公司代理律师提出的反对。
接着,他对任天堂公司的一号证人说道:“请一号证人回答被告的问题!”
一号证人闻言,只好硬着头皮回答龙腾提出的问题。
“你入职我们公司以后,主要负责游戏主机的制造工作!”
“你在入职的当天,也就是10月29日,就进入制造车间工作!”
“你是在17点下班!”
“当天,你是在公司的食堂吃饭!”
一号证人一一回答了龙腾提出的所有问题。
他的回答基本上都是他胡诌的!
“好,接下来我来告诉你,我在1979年10月29日当天,我到底做了什么事情!”
“10月29日这一天,我一直都在蔴省理工学院!”
“上午6点钟,我准时起来,洗漱完毕以后,前往蔴省理工学院的一号食堂吃早饭!”
“我到达一号食堂,时间是上午6点31分!”
“我在吃早饭的时候,看到一位名叫埃德加·沃恩的男生在寻找他丢失的15美刀,不过在我离开食堂之前,他一直都没有找到他丢失的15美刀!”
“我在6点47分吃完了早饭,然后前往自习室看书,在6点58分到达自习室!”
“我在7点13分的时候,看到坐在我前排一位名叫安·罗莎的女生,拿出了一本书名叫做《洛丽塔》的小说,在看这本小说!”
“我在8点50分的时候,到了学校的图书馆!”
“当时,我还跟图书馆的一位名叫巴内特·费尔顿的图书管理员打了一声招呼!”
“我在……”
龙腾十分详细地将他在10月29日当天,具体什么时间,做了什么事情,见到了什么人,看见了什么事,全都十分详细地说了出来。
就连他见到的人叫什么名字,他都说了出来。
他的记忆力超强,他的大脑就好像一台电脑一样,随时都可以调取出他每天所经历的事情!
虽然他平时不怎么跟别人沟通,但是只要别人跟他提过一次姓名,他就可以记住这个人的名字!
即便是他只见过一次,他也会记得十分的清楚!
当他将他在10月29日这一天,所经历的事情,事无巨细地说了出来。
在场的所有人全都震惊了!
他们完全没有想到,龙腾居然可以将10月29日当天所经历的事情十分详细地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