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堂,本来也不能喝酒吃肉,今晚不知怎么的,空海住持竟同意了。
大家团坐在一起,江如济坐在角落。
湫儿梳洗干净,换上新的衣裳,她穿的是雷州产的细葛布,荷叶绿色,清凉透气。长长的头发只插着一支桃木簪,清新宜人。
金云骞牵穿的是上好的香罗,羊脂玉色,仙气飘飘,身上像堆满了白雪。她难得披散着头发,只用一根红色的丝线,拢了头发打了一个结。因为天凌忘了给她买来簪子。但是依然看起来是个贵气十足的天之骄女。
余天凌今日也破天荒地洗了澡,换了衣裳,像换了一个人,皮肤虽不白,但是透着自然的洒脱不羁。
金云骞头上的红丝带是要了余天凌的,还有其他颜色的彩线,余天凌如何也不肯给她了,他都给了湫儿,让她编个驱毒手串送给自己,原来他买衣服时,刚好看到路过的货郎,就溜出去买了。
这么丰盛的菜肴,上次还是风隆子扒着门缝看着金云骞吃,今天却坐在了一起,他反倒规矩了起来,不太狼吞虎咽。
三杯酒水下肚,少年们的脸上都荡着笑意,金云骞道:“我们来玩行酒令。我在王府可是无人能敌。”
风隆用筷子一敲桌子,道:“天凌最擅长此道,屏翳大师兄从来没有赢过他。”
“五魁首,六六六,八匹马呀!”
“三星照呀!四喜财呀!”
“哥俩好呀!”
两人不分上下,斗了百十回合,风隆酒足饭饱,一会给天凌加油,一会又倒向了金云骞那边。
角落里,湫儿的目光偷偷的飘向江如济,他滴酒未沾,也不吃菜,只一个人呆呆的坐着。好像很不自在。
行完了酒令,他们已不再互称自己的姓氏,直接叫起了名字。年轻人交起朋友总是快的很。
最终还是金云骞赢了,余天凌端起酒杯,仰头干了,用衣袖一抹嘴角。
金云骞意犹未尽,:“就我和天凌玩,好没意思。大家一起玩嘛!”
“行酒令湫儿不会,天凌都输了,我就不用比了,江少主你会吗?”
“江少主,江少主……”
风隆推了推他胳膊,江如济才勉力笑道:“我……我不会。”
“那你会玩什么?”
“我……我”
“他该是会什么吟诗对赋,可惜我们定都比不过他。”金云骞抢过话来妙目一转,笑道:“不如,我们讲故事吧!我最爱听故事了。每个人都要讲,不讲的话罚酒三大碗。”
说罢,她就抱起酒坛,倒了满满三大碗,酒水在碗中,晃晃地映着如碎银般的月光。
风隆抢先道:“我要说,我们四象宫,在幽州边境的苍龙山上,我们师父最爱做诗,我还记得一首,咫尺愁风雨,天宗不可登。只疑云雾里,犹有玄天人。数月前……
“苍龙山上哪里有云气,就能挖到云母,吃下去,吃十年云母,头顶就有云彩跟着,就可以悟道,修炼出金丹。”
余天凌一边挖着泥巴扳断草根,一边吹嘘着。
“师兄,你这听谁说的?师父说的吗?我怎么不知道?”风隆撅着厚厚的嘴唇,抬着球形的头颅,不懂就问。
“冬瓜,这个是余天凌对风隆的昵称,这是我从师父的书上偷看来的。”
“呵呵呵…师父让我们挖芋头,可没让我们挖云母,待会师伯来了,又要骂你啦!”湫儿不挖了,她在泉眼旁洗着手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