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沦!”阿力迅速的喊道,“我觉得阿沦不错!而且不管怎么说阿沦也算是小小的救了咱们一命嘛。”
阿广蔑视性的看了阿力一眼:“你小子啥时候还变得这么聪明的啊?”
“阿广,你是不是皮痒了?下午含沙射影的骂了我一路了哦,是不是想让我给你挠挠?”阿力说着便摩拳擦掌,张开“虎钳”一般的大手向阿广扑了过去。
“停!”阿广喊道,“我认输了,我才不和你浪费力气呢,你不是提议结拜嘛,忘了?说完正事我再陪你玩!哦,阿辉,你怎么认为呢?”
听到这话,阿辉就有些不满了!为什么要他阿沦当老大呢?虽然那天下午他凭借他那不知道是怎么蒙的想法算是救了我们一次,但是这次的事最主要的还是他办的啊!不然那几个人能不来找碴?想着,阿辉就觉得生气!但是阿力和阿广都已经答应了,他又怎么好意思反驳呢?“好啊!我同意!”
听到他们几个都同意了,于是阿广跑到阿沦旁边,把手搭在了阿沦的肩上笑着问,“你该不会不答应吧?做大哥呢!”
阿沦把阿广的手从肩上拿了下来,有些犹豫。他也不知道该不该答应他们,“可是……”
听到这话,阿力就有些不高兴了,“什么啊?你还犹豫什么啊?我们是让你做大哥,又不是让你给我们找嫂子,你还推辞什么呢?”
“是啊!”阿广也笑着附和道。
“那就……那就行吧!”阿沦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听到阿沦答应后,阿广又把手放在了阿沦的肩上,这好像是他的习惯,“行!就这么定了,阿沦是大哥!我们呢?就不分彼此了吧!也就不排什么老二、老三了!麻烦!”
阿力见事已成功,于是眼睛一转,“那我们还喝不喝血酒啊?”
听到这话,阿沦皱了下眉头,“我看就算了吧!意思到就行!”
阿力将手放到胸前,转作很严肃,“那怎么行啊,你看人家古人结拜都喝血酒的啊!”
“那行啊,你一个人割下手指,滴点血,我们都喝点算了,反正你又那么壮的,少一点点血也没什么关系啊!”
“那怎么行啊,我身体再壮,也没多余的血啊!再说我的血是血,你们的血就不是血了,我也没听说过,人家结拜还有之喝一个人的血的”
“那你现在说是听你的呢,还不听大哥的?”
阿力无奈的,“行行行!听大哥的,大哥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于是他们一路上就这么打打闹闹的回家,从此他们也就成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兄弟了。
初二时,阿沦就有了自己的初恋,虽然那时的他只是对爱情有一丝懵懵懂懂的理解,但是当阿沦每次正面碰到那个让他心仪的女生时的恋情对自己很不适合,也不会有任何的结果,但他依然无法释怀。尽管他很努力,但,他的总是感觉到有些无所适从,他知道那就是人们心中那所谓的爱情,那些天的每个夜晚阿沦都难以入眠,虽然他总是在心里安慰自己:现在他依然难以忘记那女生的音容笑貌,一瞥一笑,这真的让他感觉道很痛苦……他曾有过向她表白的冲动,但他却始终没有鼓起勇气,于是他那根本就不算初恋的恋情就这么“闪电般”的结束了。
初三的生活是相当枯燥与乏味的,每天的大多时间只能和阿力等人在学习中度过。虽然阿沦不是那么的聪明,但是他却很努力。他想要成为家人的希望,族人的骄傲,为父母争光,将来考个好高中,好大学,再有个幸福的家庭,孝敬父母,终其一生。但世事总是不能如愿,尽管阿沦很努力,但他的成绩却总是那么的不经如人意,总是徘徊于学校的中上游,像他现在的成绩想要达到F县的省重点分数线是相当困难的。尽管如此,但阿沦却依然从未放弃。
生活虽然单调,但阿沦从不忘记让自己放松心情,除了每天的学习外,其余时间阿沦总会抱着自己心爱的篮球,喊上阿力等人去操场打篮球。
阿沦对篮球是相当有天赋的,再加上他平时在家里的练习,俨然一个高手级别。
一提到打篮球阿沦就来劲,但阿力却不愿意了。
“打篮球!打篮球!打篮球我们只有受虐的份,你一个人跑来跑去的有什么意思啊!?”阿力极不情愿的从桌子上爬起来道,“只能满足你那贪得无厌的虚荣心。”
“行啊!你可以在教室学习了,保证没人打扰你!阿广、阿辉,我们走!技不如人也不知道练习,还找借口!哦!对了,阿广,按照咱们的兄弟协议,不听大哥的话,该如何惩罚啊?”
“应该……”阿广还没说完,阿力就着急的喊道:“沦哥!我去还不行嘛?!不就是打篮球么,有什么了不起啊?!最多摔两哥大马趴嘛,我阿力就豁出我这老命了,愿意为兄弟赴汤蹈火,何况打球哉?”
“行了,行了!就别贫,去打球吧,待会儿没篮板了!”阿沦笑着催促道。
时间是任何人也无法阻挡的,中考如期而至。
阿沦也如愿以偿的考上了高中,但是他的成绩却并不是那么的让自己满意,因为他的成绩仅仅高出中考分数线15分,因此他只能去上F县的一所普通高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