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总是不留余力地向前,哪怕敌人根本就是陌生的、没见过的非人生物,他也不会退缩。
但那时候季维时最怕的却不是战争里,而是战后。
一片狼藉中,他做的最多的事,是躲在自己的机甲里,慢慢地看着温佳郁给秦澈疗伤。
而他的家族,只把他当成博取荣耀的工具。
渐渐地,他就成了一个及时享乐主义者。
甚至,人也变得扭曲了
再看到那温馨的画面时,他会微微笑着走下机甲。
谁都知道那不是笑,是扭曲到极致的心灵,可谁又能说什么?
他已然什么都不在乎,即使成了人类联盟首脑,也带着几分无所谓,淡漠生命,无论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偶尔看重权势,也只不过是以为他讨厌别人对自己指手画脚的样子。
沈不弃想得不错,季维时,生来就带着矜贵。
只是这份矜贵和玫瑰花并不一样,因为在扭曲的心灵下,矜贵变成了对别人的傲慢。
他就是个疯子。
低头,就着带血的指尖滑过光脑,季维时微笑着发出消息,
——去1区把契合剂拿回来。
他慢慢走近,沈不弃正好戴完戒指,一抬头就看到他。
心里隐秘地升起一些喜悦。
即使有什么东西紧绷着,他也想庆幸,庆幸自己昨天没有分手。
看到阿时就是会很开心。
他原本因为赵迩哭着说手上受伤戴不上戒指,非让他帮她的烦躁之感消散了点。
本来,他对这些也没有很在意。
夕阳下,青年黑眸温柔:“回家了,男朋友。”
半边天都是黑的,但沈不弃却觉得他在发光。
他敏锐地看到季维时指尖的血滴,心里也跟着滴了血。
轻轻拿过玫瑰花,他想,以后都不要养玫瑰了。
他只要阿时这一枝玫瑰花就够了。
他不想分手了。
老板说的对,自私的人会过得开心一点。
可是回家的路上,当季维时主动提起昨晚的问题时:
“小忆,你真的要分手吗?”
沈不弃感觉疼痛从胸口处快速蔓延,理智压下了本就微弱的情感。
他暗骂自己怎么可以这样呢。
阿时在7区是很危险的,而且阿时并不爱他,他也不爱阿时,他怎么能这样想呢。
为了自己的快乐让阿时难受,实在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