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也有矛盾,可现在好像无法收手,觉得我是陷进去了,被某些感情激素暗捅了几刀,虽然毫发无损,可却吃了不少糖衣炮弹,也不失为一种损失。当然收获的还是更多。因为年轻,所以可以原谅。
第二十三章 珍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3
珍问过我,如果我们俩分手,会是谁先提出来。而我的回答是她先,但她觉得应该是我先。而现在,我也觉得应该是我先。因为即使她提出来不要再见我,不要再与我来往,而我又不同意,那我还是会找她,在我没伤害她之前,她是没有理由,也没有意念要拒绝与我在一起,所以她说了等于没说。因为我总是觉得自己一直很任性,太多的事情都是随性而为,不想原因,也不理会后果。
而当我一旦觉得不能再与她在一起浪费光阴的时候,我就会毫不犹豫地不再找她,因为一般来说,她是不可能找得到我的,除非在网上,可那也要看我愿不愿理她。所以只有我找她的份。
所以如此看来,珍是了解我的,可是她却说不喜欢我,所以我俩不合适,不合适长久呆一起。因为我曾经说过,能够与我永远在一起的女孩,必须是要了解我,还要喜欢我,并且长得还行。如果拿现实里的人来作为参照物的话。那就是了解我,要像珍,喜欢我,要像娟,模样,要不比小白差。这要求已经很低了。
可活到这么一大把年纪,还是没有遇见过这样一个女孩。真扫兴。
珍说,在她还没喜欢我之前,一定要伤我几回,然后她才会觉得大快人心。我说她是一个阴险的人,然后她停下脚步,我又回去妥协,以前跟娟在一起,我从来就不懂得迁就。珍还说要在她知道喜欢上我的第一时间,离开我,不再与我联络,如果在路上不免遇到,简单招呼一下,算是客气的了。因为她不想受到伤害,而她又是坚决地以为,我是如此喜欢伤害喜欢我的女孩的人。我百口莫辩,唯有相对无言。
珍喜欢看我的散文多过于我的小说,理由是散文够真实,所以她算是个比较现实的人,而我却是一个虚幻的人。虽然现实如此僵硬,苍白,可我一直是活在一些虚幻的世界里,与一些自己意念出来的人进行着交流。这就是我所好的,只是变成用文字演绎,或者展示。
有一个问题,珍不止一次问过我,那就是我会不会很快忘记她,虽然我的回答每次都是不会,还耿耿含情地说,我喜欢过的人,会一直藏在心里。她嘘我,还鬼哟鬼哟地叫。她不信任我,不信任我对她的感情绝对真挚,可她却一直享受着我的感情,与与我在一起的无聊的乐趣。
她一直强调,她不喜欢我。
每次与我亲密接触,她总是会说觉得自己是在犯罪。
珍就是这样一个女孩。
第二十四章 珍就是这样一个女孩
珍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欢喜让我忧。几乎每天叫她出来,一开始,她都会跟我保持一段距离,慢慢,离开了学校,走到大街上,她才肯让我搂,让我牵着她那像缩了水的手,还时不时拉着我的手,摇啊摇的,那嚣张的幅度,让我有种飞向天空的冲动。可是一回到学校,或者学校周边,她就装作乖乖女,安静地走着,不让我碰她一根毫毛。她说她怕被熟人看到,我晕乎。这样的时候,我就会很遗憾:为什么我的女朋友都是未被开垦的北大荒呢?不过有时候,我也以此为荣,因为许多人追了追不到,而却让我弄到手。有点小得意,可却微乎其微。
今晚,珍送了我一个耳机,因为她领了助学金,这也是她早就说好的,因为她想让我听歌,而我自己的早之前被自己踩断了线。一开始认识我的时候,她仅仅是喜欢听我唱歌,弹吉他,可后来到现在,我一直都没怎么在她面前,唱歌,弹吉他,我俩每天的见面成了正式的约会了,虽然她现在还不承认是我女朋友。
珍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喜欢说我长得漂亮,还批露我的性格跟女孩子很像,她的根据是,我喜欢吃零食,我喜欢走猫步,我喜欢穿花色的衣服,我的皮肤很好也够白,没有几个女孩的有我的好,还有一点是,我喜欢跟大街上随便哪个美女比美,其实就是臭美。我总在她面前臭美,如果我是一个女孩的话,一定是个超级美女,可老天怎么就是让成了男孩呢。记得我曾经在我妈妈面前也撒娇似地说过:妈妈,你说是不是在生我的时候,上天打瞌睡了,本来是打算让我当女孩的,一切都准备好了,可就是给我换了个小鸡鸡。妈妈听完我这样的有些遗憾的玩笑,总是很尽情地笑。看到妈妈笑,我就会觉得无尚光荣,因为在家里,我随便说什么,不管好笑不好笑,妈妈都会很真心地笑。我觉得很幸福。而现在,珍也是一样,无论我言语多么幼稚,表情多么白痴,她都会付诸于温情的笑。虽然有时候也会像我妈妈一样,对我动手动脚。
珍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喜欢说自己的性格像男孩子。或许有吧,可人的性格就是混合的,没有特定的哪种性格就一定是男孩子或者女孩子所特有的,所以我并不赞成她对自己的评价,所以总是叫她不要想得如此低级。一般来说,我跟她在一起,总是我手里拿着大袋零食,而她或者帮我拿点,或者就是看着路,傻傻地走,傻傻地说话,傻傻地笑,还傻傻地瞪眼睛,有时向天,有时向我,而每次发现她的眼睛在有意无意地瞪的时候,我就好有冲动想把她的大眼瞳用牙签插破,我真羡慕她的大眼睛。也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我爸爸妈妈的眼睛都那么好看,有着精致的双眼皮又炯炯发光,可是我的眼睛看上去总是有种被压榨的感觉。
珍就是这样一个女孩,每次远远地看见她向我走近,她总是沮着个脸,可与我在一起后,我就觉得她真的很耐看,也很漂亮,虽然她的个子很小。这并不是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特效,只是一个事实的真实感觉,或者如果硬要觉得,也未尝不可。可是我对她这样说,她却不相信,还以为我是唬她开心,其实我讲真心话她都不知道,还说是一个非常了解我的女孩。不过她真的是一个非常了解我的女孩,不过更多的是了解我的坏。而我的善良的一面,她总是置之为美丽的谎言。也许我对娟的伤害太深了,以至以都漫延到她的心里。所以她才有种惧怕,对我,所以也一直不敢放开自己的心,来喜欢我,可却喜欢与我一起。。。尽管我不唱歌,不弹吉他。
第一章 晒晒梦想
今晚通宵;因为寝室没电了;所以跑来网吧;只因为有个不太寂寥的环境。本来想;以为可以写写小说;关于囚光破空;可是我的打算落空了;因为这样的环境是无法安心写小说的。于是就看许巍。以前看过的一个关于她的访谈;是鲁豫有约。
许巍;基本上;如果在文学方面;我的偶像是韩寒;也只有他的话;那音乐方面许巍就是文学里的韩寒了。
以前;自己不喜欢弹唱别人的歌;因此现在吉他;过了这么几年;会弹唱的歌曲;寥寥无几;因为那些歌仅仅是适合唱;而单独地弹唱会显得比清唱都要单薄与乏味。而许巍的歌;却被我作为流浪时必唱的歌曲;所以在我开始征途之前;许巍我每首歌我都必须要做到信手拈来;并且还要唱得精彩绝伦;声声催人泪下的境界。
我想;我毕业了;第一站;就是流浪;而不是像一般的大学生那般;拿着简历四下投奔;工作;为了微薄的薪水;基本的生活。我知道;一切都没有想象中的美好;或许;我并没有想象得太美好;只是自己应该试试;而且是必须要过的一种生活;如果退缩;那我会一辈子也不会原谅自己;那活着;会背着一辈子的包袱。如果老不死;一定是累死的。
前些时间;一直忙着自己的小说;吉他都好像被我冷落了;兴许;每天只是摸摸;根本没有作出一些裨性的努力与提升;现实点说就是赤裸裸的荒废着。只是我觉得小说也是不会放弃的;所以表面上;有些冲突;是由于我太过于冗长的梦想;并不是说这样绝对好;是一种追求完美的体现;只是自己喜欢;所以哪怕有时做一些事情会在后来的日子里被认定为浪费或者轻微地幻想。可现在的我;必须去做;因为什么是该做;什么是不该做;是现在我所不能明辩的;也许就算可以;我也会让自己走更多路;哪怕弯的;也要尝试着去瞧瞧;因为好奇。
可是;现在小说也在休假中;一直无法前行;好像觉得自己有些过于颓废;也明目张胆地生活;却无法拥有任何。这是不是一种生活角落的悲哀;还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休憩。想太过;就会做太多;也会放弃太多。可是对于我来说;这两样是必不能放弃的;也是必须要去追求;坚持做下去的。说得大气隆重一些;这两样就是我人生的意义。
一直在说;一直在说;可是看看;好像都是在捡着废话在写;没一句有关于的晒晒梦想这个主题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