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一件,一点不贵,周茉转眼就交钱,怕张晨星抢过去退了,就另一只手紧紧攥着包装袋:“去吧!买两件t恤!”
张晨星的皮囊帮她省钱,这样瘦高的身材,随便套一件t恤就有时尚感,一点不土气。周茉头探进黑布帘子看了一眼,啧啧一声,又退出来。
“星星诶,多吃点吧。你太瘦了。”周茉拎起张晨星的衣服:“衣服都在晃。”
“我吃很多了。”
“那你少干点活,你没事儿多躺会儿。我怀疑你是累瘦的。”
张晨星罕见的笑了声。
“你笑了!你笑了!你等会儿,你嘴别动!我来给你拍一个!”周茉忙拿出手机,把张晨星所剩不多的笑意拍下:“笑起来多好看啊!”
张晨星不言语,两个人沿街而行,拐进巷子。都有点不想回家,就从巷子这头走到那头,转身再翻回来。这些年张晨星鲜少对人依赖,但这条巷子里的人却是她最后的稻草。在那些至暗的时光里,一直陪着她。
两个人在南方的细雨里走了很久,终于分开。张晨星开了门进去打扫书店,看到书桌杯子下压着一张纸,胡乱画着几笔:是张晨星伏案修书,却是一个无脸人,旁边龙飞凤舞提了三个字:无心怪。往来这么多人,却没人发现。
梁暮有一个有趣的灵魂。在孩子追问干脆面去哪儿了他拔腿就走的时候,是带一点少年心性的。合唱团比赛的时候,两个合唱团碰面,都没有竞争的感觉。反正赢的总是梁暮所在的合唱团。那时梁暮喜欢装酷,双手插在表演西装口袋里,再拿出来却能变出点什么来。排练大厅被他搞得乱哄哄的。
张晨星把那幅画丢进垃圾桶,上床睡去。
梁暮并不知自己随手画
的画被张晨星顺手丢了,他和萧子朋聊完事情回到工作室。
工作室差不多一百五十平,五六台电脑以及各种设备。如果不拍纪录片,他也会过得不错,至少不必为钱财发愁;又或者他回到自己生活的大城市,资源、人脉都有,收入会更高。然而现在左手倒右手,工作室赚的钱贴到爱好上去,把“败家子”三个字诠释得淋漓尽致。
“恭喜咱们今天没倒闭。”萧子朋哎呀一声靠在沙发椅上:“这个纪录片咱们对制片人有交代,别以后找不到钱。你也别再去张晨星那了,你在哪儿耗几个小时,咱们工作室没准损失俩单子。行吗?”
“行。”梁暮正在看片子,顺口一答应,根本不走心。
“敷衍我是不是?”萧子朋切了一声:“兄弟我真是太懂你了。咱俩一起上了几年学你什么尿性我知道。你就是跟张晨星杠上了。”
“我跟她有什么可杠的?”
“你没碰到比你还拧的人,你不服气。凭什么我把你当朋友,你对我爱答不理?我这么有魅力还搞不定你个张晨星?”
“幼稚。”
“?”
梁暮终于从电脑前离开:“你明天自己看一眼张晨星。”
“行,我自己去认识一下。我倒要看看什么人让你誓死跟她做朋友!”萧子鹏跟梁暮拌嘴,又恍然大悟一样:“不对吧,你火急火燎找她,真就为了重拾友情?”
“你话真多。”
“你在打坏主意,指定是张晨星给你灵感了对不对?”萧子朋指着梁暮的脸:“我就知道你小子理想大于一切!你想拉她下水!”
梁暮切了声,朝萧子朋丢了一支笔把他赶出去。
萧子朋真的去了。
他一副吊儿郎当公子哥像,把长柄伞合上放在门口,推开门走进书店。看到坐在那低头翻书的穿着一件破t恤带着一条斑驳围裙的短发张晨星。她置身其中,又好像一切都与她无关,只有她手里那本书是她的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