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是从小培养起来的名媛风度和各种需要掌握的功课,说到底,她不过也只刚刚二十岁。
比起傅随,还很嫩。
傅随往前走近了她,间隔只剩不过几厘米。
灯光倒影下,男人的影子把女孩子娇小的身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
他抬手,摸了下她细软的头发。
“多对我撒娇,嗯”
绕是过了一个晚上,想到他最后的话,乐向晚还是止不住的心悸。
她没忍住,拿过床头Hermes的熊猫套组玩偶,对着熊猫的黑眼圈怼了怼。
怼了几下后,乐向晚低头叹了口气。
早知道会破产的话,她可就不花两百万买了这套玩偶。
想到自己之前可劲地浪费钱,她忍不住捂住自己的脸。
时光倒流的话,她应该还是会挥霍得大手大脚的。
等乐向晚洗漱完,刚出电梯,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客厅沙发上穿着朴素一脸慈祥的老太太。
“奶奶。”
乐向晚叫了一声,飞快地小跑过去,扑进老太太的怀里,蹭了蹭她的胳膊,语气惊喜,“您来了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我好去接您啊。”
张玉荷是书香门第出身,自乐老去世后,便一个人搬到了乡下居住,美其名曰乡下空气好,只有在乐向晚生日或者家里有事情的时候,才会回檀宫。
“我要告诉你了,可怎么给我的渺渺惊喜啊。”老太太唇角含笑地说道。
“奶奶来了就很惊喜了!”乐向晚说着,边撒娇道,“我想吃您做的炸油糕了。”
老太太摸了摸乐向晚的脑袋,“知道渺渺喜欢,奶奶特地做好了带来的。”
乐向晚在家里倒没了外面的端庄名媛形象,听了这话跐溜了一声,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那我要好好品尝了。”
她说着,便看向了周围,打算找出奶奶带来的炸油糕。
炸油糕没找到,倒是突然看到了放在一旁沙发上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十个不同颜色的包包,还有不知道多少件的白T恤。
如果不知道牌子,乐向晚或许还诧异只讲究舒服不讲究牌子的奶奶怎么会给她带了这些东西,可她只需要看一眼,就看出来了。
包包是Hermesbirkin,T恤是rickowens的。
Birkin她好歹有印象,傅随说要给她,可这T恤……
乐向晚愣住了,脑海里闪过一些片段。
“你不要撕我衣服嘛,这是我最喜欢的白T呜呜……都破了,我不和你睡觉了。”
“我赔你。”
男人气息粗重,神情无奈,声音低哑着急,仿佛真的怕女孩脾气一上来就被不和他睡觉了。
“那你赔我十件。”女孩讨价还价,还在男人的身上扭来扭去的,“你要买给我,”她一字一句念着英文,“rickowens,rickowens。”
“行行行,rickowens。”
男人念着英文,是正宗的ReceivedPronunciation腔调,听得耳朵像是会怀孕。
乐向晚回过神来,猛地拍了下自己的脑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