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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第2页)

在柳县的总账房,他也算和胡三有一面之缘,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那样的一个男人,哪里值得宋舞霞那么关心他?想到从帘子后面跑出来的雀翎和她长得一模一样,他就像刚喝了一大摊子的醋,整个人冒着酸味。

自从在皇宫认出她之后,丁文长觉得自己都快被她气死了,可一想到不久之前她对自己说话的神情,他又觉得她那样子不能被其他男人看到。

刚回到丁家,洗了脸,他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直接去了丁立轩的屋子。丁立轩正在书桌前描红,看到丁文长进来,只瞄了他两眼,低头继续写字。

平日他最多只看他一眼的,今天看了两眼,主要是因为他的衣服太奇怪了。不过他可没功夫问他为什么,他要快些把字练好。

丁文长也早已习惯了儿子对他的冷淡,谁让他以前对不起他们母子呢?想到宋舞霞说要见他,再想想她苍白的脸颊,带着期盼的眼神。虽然这事有点高难度。但如果有合适的“报酬”,他可以勉强试一试的。

自己找了一把椅子坐下,把左右服侍的人遣退,他用父亲的语气说:“想不想去看你的姨妈?”

一听姨妈,丁立轩立马放下手中的毛笔,重重点头。

“你叫我一声父亲,我过两天就带你去。”

都两个多月了,除非必要,否则儿子都不和他说话,这让丁文长无比郁闷。他也知道自己这么做很卑鄙,可是他忽然很想听他叫一声。

从小的教育告诉他,男人抱孙不抱子,溺爱只会教育出败家子,可那天在皇觉寺的厢房中,宋舞霞抱着儿子说话时笑靥如花的画面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他已经不记得他们说了什么,只觉得她抱着儿子的时候笑得很幸福,儿子也只有在她身边的时候才会表现得像一个六岁的小孩。

“不然这样,你过来让我抱一下。”丁文长退而求其次。

丁立轩抿嘴,低头,拿起毛笔继续写字。不是他不愿意叫,师傅也教过。百行孝为先,为人子女应该孝顺父母,而且他也知道这些日子丁文长对他很好,更何况还有能见到姨妈这个诱人的条件。可是如果他叫了一声“父亲”之后他又像以前一样对自己不好了怎么办?

看他又不理自己了,丁文长有些失望。可是失望归失望,他告诉自己,宋舞霞正在生病,他大人有大量,还是去书房想想如何带着儿子混入王府比较有意义。

刚走到门口,一只小手拉住了他的衣襟。“你真的会带我去看姨妈?”

丁文长是商人,小家伙已经露出底牌了,他岂有不利用的道路?再说一直听西席夸儿子聪明,聪明得不像话,他很想看看儿子到底有多聪明。

“你已经错过了刚才的机会,现在能不能去看你的姨妈,就要看你的表现了。”丁文长看着个头还不到自己腰际的儿子。

“什么意思?”丁立轩认真地问

两年多前,丁文长得知了妻子的死讯,又看到了丁立轩和宋舞霞不止长得像,更加神似,仓惶而逃。当时他一直觉得男孩子长得像女孩,不好,可现在他反而觉得越看越顺眼,男人长得漂亮也不算什么罪过。见过陆昊然之后他更觉得儿子的漂亮一点都不咋眼。

宋舞霞一个弱质女流,居然懂得炼铁,炼铜,不止会画画,还会说洋文,所以儿子的聪明一定像她。现在丁立轩没有一口应承他的要求,反而要他解释清楚条件。这就是精明了。想起宋舞霞总是莫名其妙把自己陷入险境,他觉得儿子的精明一定像自己。

一个像老婆一样聪明,像自己一眼精明的儿子。他越想越高兴,一扫胡三给他带来的郁闷,蹲下身子,捏了捏他的脸。“你请我去酒楼吃饭,我就带你去看你姨妈。”他突然想带儿子出去显摆一下。

去酒楼吃饭是要银子的。“能不能换其他条件?我没有银子。”丁立轩急忙否决。十八告诉他,如果离开丁家,吃饭睡觉走路都是用银子,所以他把银子都存了起来,等将来姨妈来接他走了,这些银子就有用处了,所以现在他不能乱花。

丁文长当然知道儿子是有银子,因为他根本是只进不出。最近自家的当铺经常会出现他家的东西,一查之下才知道,都是平日里丁立轩得到的礼物。本来他以为是儿子院子里出了贼,后来发现,是正主自己要当的。

小小年纪居然学会当东西了,丁文长的第一反应想揍他,可他们的父子关系本来就有点僵,所以只能口头警告,没想到被反问了一句:“送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了,为什么我不能拿去换银子呢?”

于是丁文长告诉自己。他们是商人世家,喜爱银子是对的,只进不出是一种美德。可再想想不对了,比如他花十两银子买的砚台,结果一转身,就被十八用二两银子当了出去,整整八两的价差啊!所以他告诉儿子,他亏了,然后丁立轩说,当铺太坑人了,师傅教过。坑人的商家就是奸商。

坑人的商家确实是奸商,严格上来说,老师教得也没错,可关键问题是,当铺是他家的,他就是那个奸商老板,于是华丽丽地,他被儿子扣上了一顶奸商的帽子。这个话题就此纠缠不清了。最后事情就变成了,他送归送,儿子当归当,然后他再一转身从自家的当铺取回来。严格上来说,他家也没亏,就当是他多给儿子一些零用钱了。

当下,见儿子肯定而严肃地告诉他,他没银子,丁文长气得想直接说:我连你有多少银子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可问题是,谁让他欠了他们娘俩呢!他只能委屈求全地说:“我付银子总成吧?”

不让他付银子,又能见到姨妈,还能上酒楼去见识,丁立轩哪有不乐意的道理?只是他今天背了一上午的书,连午觉都没睡,一直在写字,已经非常累了。虽然不知道酒楼在哪里,但用他的两条小腿,从他的院子走到二门就要一盏茶时间。纠结了一下,他伸出手:“既然你付银子,那我就让你抱吧!”

这是儿子第一次主动要他抱,丁文长一听就觉得自己赚到了,确认道:“这可不在条件之内的哦?”

“我知道。”丁立轩点点头,“只要你不像胡叔叔那样用胡子扎我……”他摸了摸丁文长刮得很干净的下巴,“你没胡子……”

“胡叔叔是谁?”丁文长的表情有些狰狞,努力告诉自己,一定不是胡三。

可惜事与愿违,丁立轩很平淡地说:“胡三叔叔啊,雁翎妹妹和雀翎妹妹的爹爹,他力气很大,能把我们三个一起抱起来呢!”

“三个?”

“是啊!”丁立轩点点头。既然人家要请他吃饭,又要带他去见姨妈,所以他决定破例多和他说几句话,“雁翎妹妹和雀翎妹妹长得一模一样呢,姨妈说,她们是双胞胎。以后我是哥哥,我要照顾妹妹。胡三叔叔还说,我们长得很像,和亲兄妹一样呢!”

“亲兄妹!”

“对!胡三叔叔对姨妈很好,那时候来了很多官兵,姨妈就把我们就藏在密室里面,自己要出去。胡三叔叔不让,他说,他拼了命都会保护大家。姨妈说,这叫男子气概,以后等我长大了也要像这样保护姨妈和两个妹妹。还有胡三叔叔很会射箭……”

丁立轩非常难得地对着丁文长“侃侃而谈”,把他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或者不应该说气得,连他自己都说不清这是这么样一种感想。走了几步,听着儿子一口一个胡三叔叔,他实在忍不下去了,终于还是折回了院子,把丁立轩放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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