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秋野的手写体不像他给人的印象那么规矩,他连笔连得特别飘逸。
他看了两遍,笑容在脸上展开。
“晚上去我家吃饭吧。”他发了个微信。
“好。”
到了晚上,程秋野驱车来到黎家别墅,远远就看到黎从霄站在家门口,他把车停在他跟前,降下车窗,黎从霄就对他笑,弯腰看他,“你来了。”
程秋野嗯了一声,黎从霄看上去心情很好,好像每次见面的时候他都是笑着的,除了第一次。
“我先把车停好。”
黎从霄点点头。
院门和室内门是两道,院子非常宽阔,黎从霄说:“这房子是三年前买的,因为之瑞要在这里念中学,我老家在首城。”
程秋野说:“我也不是本地人。”
黎从霄抿嘴看他一眼,“那你是哪里人?”
“甘云,金鹿湾,你听说过吗?”
黎从霄咬住内脸颊,“不只听说过,我还去过,那里的日出还有潜泳都很棒。”
程秋野笑了一下,想起金鹿湾度过的童年和半个青春期,那一段时光在他脑子里不是很清晰,仔细回想总是想不起发生了什么,但偶尔一些细节会想回旋镖一样飞回到他手里。
比如此刻,他忽然想起姥姥用鸡毛掸子扫床的模样,姥姥嘴里还念叨着“你可真会给我找事干,半价客房,你就是想找个人陪你玩。”
他勾勾唇角,“我在那儿住了十七年。”
黎从霄心里一动,“之后呢?”
“生了场病,搬到市区了。”
程秋野从没跟人说过这个,十七岁之前和十七岁之后他的人生是完全不同的,连他自己都觉得身体里换了个灵魂,但又好像除了发现自己是同性恋之外没有别的变化。
“你会经常回去吗?”
“不会。从那以后只回过一次。”
“为什么?你在哪儿没朋友家人吗?”
“只有一个姥姥,我朋友很少。”
黎从霄腹诽:朋友那么少真的不是因为健忘吗?
程秋野可是能把玩了一个暑假的朋友忘个一干二净的人,没心肝。
程秋野的姥姥是个和蔼可亲的小老太,黎从霄还记得她做过的饭菜的味道。
他刚想问姥姥怎么样了,程秋野就转了话题,“晚饭是什么?”
黎从霄:“看看就知道了。”
他们一进屋门,就听见黎之瑞的尖叫声,她捧着手机,头发和衣服都很整齐,就是神情激动,有点疯癫。
黎从霄一看就知道她在看她喜欢的那个明星,脸一沉:“黎之瑞!”
黎之瑞唰的停了下来,把手机放回去,心虚的喊了声:“哥,程哥哥,金阿姨说晚饭马上就备好了。”
黎从霄觉得心情不太妙,当然不是因为黎之瑞,他碰了碰自己的额角,一缕梳上去的头发掉了下来,在他额头上弯着。
黎之瑞悄悄溜了,程秋野问:“要换鞋吗?”
黎从霄才反应过来,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新家居鞋给他,程秋野一看,正好是自己的尺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