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莫闻深只用短短两句话说完了,但江挽于能想来莫闻深当初的心情。
如果是他遇到这种事情,他肯定会很懊悔,震惊,不解,痛苦。
忘了的人能一了百了,但往往留下的人才是最痛苦的那一个。
不过——
忘了的人但凡恢复一点记忆,就会被折磨得很难受。
他现在就处于这个阶段。
沉思中,江挽于突然抓住了一点,疑惑道:“哥,你说那时候我就有自己的公寓了?就是我现在住的这个公寓?”
“嗯。”
江挽于若有所思,他穿来之后脑海中残留的记忆告诉他,现在住的公寓是之前身体中的那个人买的,但现在看来不是。
也就是说穿书后遗留到他脑海中的这些事情都可能被那个人加工过。
“哥,那你什么时候认识我的。”江挽于问出了一个他很早之前就想问的问题。
“很早了。”说完莫闻深停了一下,似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嘴角忍不住动了一下,转瞬即逝。
他看着江挽于说:“你五岁的时候,那时候我碰到你一个人在街道上哭鼻子,我还没反应过来,就突然被你抱住了大腿。”
他们认识的这么早嘛?
江挽于脑补了下那个场景,画面可怜兮兮中又透着点好笑。
“那后来呢?家长呢?”
“后来你一直黏着我,我走哪就跟哪。”莫闻深宠溺道:“那时候你和家长走散了,不记得回家的路,我就把你带回了我的家。后面就一边养你一边帮你找家人,找了快两个月的时间,才在警察的帮助下找到。”
江挽于忍不住笑了笑,“我那时候很闹腾吧。”
刚开始确实闹腾,莫闻深心道。
那时候他心智比较孤寂,念书时一个人在外面的公寓住,也不怎么爱交朋友,冷清惯了,突然出现了个小家伙,每天要花心思照顾他,生活就被搅得一团乱。
那段时间,小孩还会时不时地换一只小动物带到家里,还让小动物喊他哥哥,还时不时吵着要他陪他玩。
就这么养着养着,就习惯了家里多了一小只和时不时出现的各种小动物。
想到这里,他笑了笑说:“不闹腾,很乖。”
江挽于点了点头,嗯,很乖,很符合他的性格。
但下一刻,不知想到什么,他突然皱起眉头问:“哥,那送回家后呢?那时候他才五岁,也不记事,后面是不是再没找过你了?”
莫闻深轻轻地摇了摇头。
刚开始将小孩送回家,他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就像是空了一块,每次想到小孩子被警察送回家时嚎啕大哭的模样,心里就莫名的不好受。
但他想着,再习惯习惯也就好了,小孩子不记事,很快就会忘了这个哥哥,而他也终于不用被烦了。
但后来,他发现他高估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