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清晨出发,傍晚时分仍停在酒馆旁,马匹悠闲地吃着草。
莱恩斯手边一杯啤酒还剩一半,他跟柱子一样在酒馆呆了一天,老板娘频频打量着这个大胡子穷酸老头,鄙夷又冷漠。
这家小酒馆鄙陋不堪,客人们麻布衣服沾着脏灰酒渍,汗液油污长时间堆积,散发出难闻气味,配上劣质汉堡与啤酒,一股子颓丧贫穷的景象。
南区繁华,却不是每个人都繁华。
酒馆主要为穷人,苦工提供歇脚地,老板娘四五十的模样,尖酸刻薄,倔强地穿着一身被染成灰色的脏裙子,走路时要扭着腰肢。
那些衣着破烂,指甲缝里藏污纳垢的男人们看够了家里老实的妻子,被已经步入衰老的老板娘身上刺鼻的香粉和脸上卡粉的脂粉所吸引,酒馆里不时传来低俗笑骂。
“哎哎,今儿不是加里老头进城的日子吗,他那个好看气质好的贵族情妇呢?怎么没见吹啊!”一个络腮胡大喊喝醉了,一边咬搂老板娘一边嚷嚷。
“手不要就剁下来做肉馅。”老板娘拍开络腮胡,手指点向窗口的莱恩斯,“贵妇的情哥哥换人了,那边坐着呢,马车还在外面停着。”
络腮胡喝得晕晕沉沉,闻言嘿嘿一笑:“加里那个脑子进了蛞蝓的蠢蛋,哪有贵妇跟着他,还天天吹有情人陪他进购食物,送他手绢!明明每月就在这破酒馆睡一天喝一天,呸!”
“我看是单身汉穷疯了,见着个女人就有幻想症。”老板娘淬了一口,对这个加里颇有不满,“哎太阳落山了,我们贵族小姐要来了,每天都这个点,集市都结束了,这是会情郎去了吧!”
老板娘嘟囔着,声音越来越小,似乎回避着什么。
她刚扭着腰走进吧台,破酒馆的木门“嘎吱嘎吱”被推开,曼达提着满满一篮子东西朝莱恩斯笑笑:“久等了,路上摔了一跤,东西落了一地。”
“哎呀,夫人您可是每月都摔一跤,要么摔跤,要么有小偷,要么被淋了水!”络腮胡看见曼达眼睛直勾勾的,轻佻地说,“您那位借口找得真不好,要不来找我?我保准教您怎么讲个好借口。”
曼达云里雾里,对一声酒气的下等人很是厌恶,冷冷看了一眼络腮胡招呼马夫快点离开。
莱恩斯去吧台付钱,回来时仔细打量曼达。
南区集市的热闹程度不是北区可比的,贵族从来不去凑热闹,因为人多杂乱,上好的裙子礼服走一遭下来都要沾上脏污。但曼达此时衣着整洁,发丝都不怎么凌乱,看起来精神好极了。
“没多长时间,夫人快上车吧。”莱恩斯说。
曼达点头,踏上马车,催促马夫快些回去,马修要担心了。
莱恩斯应了一声,扬起鞭子,不断打量四周。
安德烈没有回来。
一百多年岁月里,莱恩斯几乎永远与血族打交道,他拥有比寻常猎人更敏感的嗅觉与感觉。
他身边没有血族的气息。
在临行前他与安德烈说过不准擅自行动,曼达回来无论什么情况安德烈都要跟上。虽不排除安德烈不听话的可能性,但莱恩斯依旧无法安心。
马车回去的时间比来时缩短了一半。
马修早早候在别墅外,望夫石一般等着归家的马车。
曼达下车和马修拥抱,将篮子递给丈夫,回屋休息。
“安德烈回来了吗?”莱恩斯坐在马车上,手里掂着鞭子问。
“今天一天都没有看到安德烈先生。”马修说,“有什么异常吗?”
“看好曼达,我出去一趟。”莱恩斯解下缰绳,身子跃起跨上马匹向闹市奔去。
俱乐部夜晚不休憩。这里有太多纸醉金迷,睡眠对一些贵族来说是人生的浪费。
舞场,酒吧,射击场推拿馆都热闹非凡。
整栋大楼只有一处地方寂静无声——刚送走今日唯一客人的心理诊室。
安德烈倒挂在吊灯的水晶吊坠上,爪子被烫得有些不舒服。
亲王大人现在心情十分不美丽,灵动的小眼睛一片阴沉,看起来很想把这栋破楼给掀了。
化作蝙蝠后的血族气味级淡,蝙蝠形态的血族能力最弱,相应的要想发现这些蝙蝠的异常也很艰难。
侍从抬着沉重的篮子,体力耗费许多,又是个普通人,压根没看出在中间挡路的小蝙蝠有什么不对,所以他只是放下篮子,把蝙蝠赶走了。
安德烈想到这里,随即咬牙切齿。
侍从是个普通人,但他身上带着不少阵法圣器,所有东西都刻入侍从骨血,不需要他主导,遇到血族就会直接发动。
侍从挥出的手蹭到了蝙蝠翅膀上的细绒毛,随即他体内的阵法感应到了微弱血族气息,开始运转,将毫无防备的蝙蝠拍在了墙边上。